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识及销售准则(GL 32-1999,Rev.1-2001) 1
前言 1
第1节:范围 4
第2节:说明与定义 5
2.1 说明 5
2.2 定义 5
第3节:标识与声明 8
总则 8
有机过渡/转型产品的标识 10
非零售包装物的标识 10
第4节:生产与制作规程 10
第5节:对附件2中物质的含量要求及各国拟定物质清单的标准 11
清单的开放性 13
第6节:检验与认证系统 13
第7节:进口 16
第8节:对准则的不断审核 16
附件1 18
有机生产的原则 18
A.植物及植物产品 18
B.家畜及畜产品 20
一般原则 20
家畜来源 21
转型 22
营养 23
卫生保健 25
家畜饲养、运输与屠宰 26
圈舍与自由放养场的条件 27
粪便管理 29
记录与识别 30
对具体物种的要求 30
C.处理、储存、运输、加工及包装 33
虫害管理 34
加工与生产 34
包装 34
储存与运输 34
附件2 36
准许用于有机食品生产的物质 36
表3:本准则第3节所指的非农业来源配料 43
表4:可用于制作本准则第3节所指的农业来源产品的加工助剂 47
附件3 50
检验或认证系统中的最低检验要求与预防措施 50
A.生产单位 50
B.制作及包装单位 53
C.进口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