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2
上册 2
第一部分 全部数据资料 2
第一卷 概要 2
户数、人口数和性别比 2
户数、人口数和性别比(市) 2
户数、人口数和性别比(镇) 4
户数、人口数和性别比(县) 4
分性别、户口登记状况的人口 6
分性别的户籍人口状况 6
分性别的外来人口户口登记地状况 8
分性别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人数 8
分性别、民族的人口 10
分性别、民族的人口(市) 20
分性别、民族的人口(镇) 26
分性别、民族的人口(县) 34
分性别、年龄的人口 42
分性别、年龄的人口(市) 46
分性别、年龄的人口(镇) 50
分性别、年龄的人口(县) 54
分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6岁以上人口 58
分性别的15岁及15岁以上文盲人口 60
家庭户规模 60
家庭户规模(市) 62
家庭户规模(镇) 62
家庭户规模(县) 64
家庭户类别 65
家庭户类别(市) 65
家庭户类别(县) 66
家庭户类别(镇) 66
分性别、月份的出生人口 67
分性别、月份的死亡人口 69
家庭户的住房间数和面积 71
家庭户的住房间数和面积(市) 71
家庭户的住房间数和面积(镇) 72
家庭户的住房间数和面积(县) 72
第二卷 民族 74
各民族分年龄、性别的人口 74
各民族分年龄、性别的人口(市) 94
各民族分年龄、性别的人口(镇) 108
各民族分年龄、性别的人口(县) 122
各民族分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6岁以上人口 138
各民族死亡人口 146
分年龄、性别的人口 148
第三卷 年龄 148
分年龄、性别的人口(市) 152
分年龄、性别的人口(镇) 156
分年龄、性别的人口(县) 160
年龄构成指数 164
年龄构成指数(市) 164
年龄构成指数(镇) 166
年龄构成指数(县) 166
第四卷 受教育程度 170
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6岁以上人口 170
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6岁以上人口(市) 182
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6岁以上人口(镇) 194
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6岁以上人口(县) 206
分年龄、性别的15岁及15岁以上文盲人口 218
分年龄、性别的15岁及15岁以上文盲人口(市) 222
分年龄、性别的15岁及15岁以上文盲人口(镇) 226
分年龄、性别的15岁及15岁以上文盲人口(县) 230
不同规模的家庭户类别 237
不同规模的家庭户类别(市) 237
第五卷 家庭 237
不同规模的家庭户类别(镇) 238
不同规模的家庭户类别(县) 238
家庭户中民族混合户户数 239
有0—19岁青少年人口的家庭户户数 240
有0—19岁青少年人口的家庭户户数(市) 240
有0—19岁青少年人口的家庭户户数(镇) 241
有0—19岁青少年人口的家庭户户数(县) 241
有65岁及65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户数 242
有65岁及65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户数(市) 242
有65岁及65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户数(镇) 244
有65岁及65岁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户户数(县) 244
分性别、年龄的死亡人口 248
第六卷 死亡 248
分性别、年龄的死亡人口(市) 252
分性别、年龄的死亡人口(镇) 258
分性别、年龄的死亡人口(县) 262
分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6岁以上死亡人口 268
分性别、婚姻状况的15岁及15岁以上死亡人口 270
分年龄、性别的死亡人口状况 272
分年龄、性别的死亡人口状况(市) 280
分年龄、性别的死亡人口状况(镇) 288
分年龄、性别的死亡人口状况(县) 296
第七卷 迁移人口 306
按现住地、户口登记地分的人口 306
按现住地、户口登记地分的人口(市) 306
按现住地、户口登记地分的人口(镇) 308
按现住地、户口登记地分的人口(县) 308
按现住地、户口登记地在外省分的人口 310
按现住地、户口登记地在外省分的人口(市) 312
按现住地、户口登记地在外省分的人口(镇) 314
按现住地、户口登记地在外省分的人口(县) 316
按现住地类型、户口登记地类型分的人口 318
第八卷 住房 322
家庭户按住房间数分的户数 322
家庭户按住房间数分的户数(市) 323
家庭户按住房间数分的户数(镇) 324
家庭户按住房间数分的户数(县) 325
家庭户按人均住房面积分的户数 326
家庭户按人均住房面积分的户数(市) 326
家庭户按人均住房面积分的户数(镇) 327
家庭户按人均住房面积分的户数(县) 327
家庭户按代数和住房间数分的户数 328
按户主受教育程度分的家庭户住房状况 330
按家庭户人口受教育程度分的人均住房面积 331
第二部分 长表数据资料 334
第一卷 概要 334
户数、人口数和性别比 334
户数、人口数和性别比(市) 334
户数、人口数和性别比(镇) 336
户数、人口数和性别比(县) 336
分年龄、性别的人口 338
分年龄、性别的人口(市) 342
分年龄、性别的人口(镇) 346
分年龄、性别的人口(县) 350
第二卷 民族 356
各民族分性别、行业的人口 356
各民族分性别、职业的人口 364
各民族分性别的未工作人口 368
各民族分性别、婚姻状况的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 372
各民族分性别、孩次的出生人口 376
各民族15—50岁妇女平均活产子女数和平均存活子女数 378
第三卷 受教育程度 382
分学业完成情况、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6岁以上人口 382
分学业完成情况、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6岁以上人口(市) 384
分学业完成情况、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6岁以上人口(镇) 386
分学业完成情况、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6岁以上人口(县) 388
分年龄、性别、学业完成情况的6岁及6岁以上小学和初中人口 390
分年龄、性别、学业完成情况的6岁及6岁以上小学和初中人口(市) 402
分年龄、性别、学业完成情况的6岁及6岁以上小学和初中人口(镇) 414
分年龄、性别、学业完成情况的6岁及6岁以上小学和初中人口(县) 426
分年龄、性别、受成人学历教育的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 438
第四卷 行业、职业 444
分性别、按各行业门、大类分的人口 444
分性别、按各行业门、大类分的人口(市) 466
分性别、按各行业门、大类分的人口(镇) 488
分性别、按各行业门、大类分的人口(县) 510
分性别、按各职业大、中类分的人口 532
分性别、按各职业大、中类分的人口(市) 546
分性别、按各职业大、中类分的人口(镇) 562
分性别、按各职业大、中类分的人口(县) 576
分性别的未工作人口 592
分年龄、性别的经济活动人口 594
分年龄、性别的经济活动人口(市) 598
分年龄、性别的经济活动人口(镇) 602
分年龄、性别的经济活动人口(县) 606
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的各行业人口 610
下册 778
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的各职业人口 778
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的未工作人口 862
各行业人口的职业分布 946
按失业者的性别、受教育程度和失业前的主要职业分的人口 950
分年龄、性别、未工作者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口 954
按性别、行业、工作时间分的就业人口 966
按性别、职业、工作时间分的就业人口 970
按户规模和户内失业人数分的家庭户户数 974
第五卷 婚姻 978
分性别、婚姻状况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 978
分性别、婚姻状况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市) 978
分性别、婚姻状况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镇) 980
分性别、婚姻状况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县) 980
分年龄、性别、初婚年龄的人口 982
分性别、受教育程度、初婚年龄的人口 994
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的人口 998
分性别、职业、婚姻状况的人口 1040
第六卷 生育 1044
分性别、孩次的出生人口 1044
分性别、孩次的出生人口(市) 1046
分性别、孩次的出生人口(镇) 1048
分性别、孩次的出生人口(县) 1050
按活产子女数分的15—50岁妇女人数 1052
按存活子女数分的15—50岁妇女人数 1052
15—50岁妇女平均活产子女数和平均存活子女数 1054
育龄妇女年龄别生育率及总和生育率 1054
育龄妇女年龄别生育率及总和生育率(市) 1055
育龄妇女年龄别生育率及总和生育率(镇) 1055
育龄妇女年龄别生育率及总和生育率(县) 1056
育龄妇女分年龄、孩次的生育状况 1057
育龄妇女分年龄、孩次的生育状况(市) 1059
育龄妇女分年龄、孩次的生育状况(镇) 1061
育龄妇女分年龄、孩次的生育状况(县) 1063
按年龄、受教育程度、生育孩次分的育龄妇女人数 1065
按年龄、受教育程度、生育孩次分的育龄妇女人数(市) 1095
按年龄、受教育程度、生育孩次分的育龄妇女人数(镇) 1125
按年龄、受教育程度、生育孩次分的育龄妇女人数(县) 1155
按受教育程度、活产子女数分的15—50岁妇女人数 1185
按受教育程度、存活子女数分的15—50岁妇女人数 1185
按职业、活产子女数分的15—50岁妇女人数 1186
按职业、存活子女数分的15—50岁妇女人数 1186
按年龄分的15—50岁妇女平均活产子女数和平均存活子女数 1188
按受教育程度分的15—50岁妇女平均活产子女数和平均存活子女数 1192
第七卷 迁移 1196
按现住地、出生地分的人口 1196
按现住地、何时来本乡、镇、街道分的人口 1198
按现住地、迁出地类型分的人口 1198
按现住地、五年前常住地分的人口 1207
分年龄、性别、迁移原因的人口 1210
按现住地、迁出地类型、受教育程度分的人口(省内) 1222
按现住地、迁出地类型、受教育程度分的人口(省外) 1226
按现住地、迁出地、职业分的人口(省内) 1228
按现住地、迁出地、职业分的人口(省外) 1230
按现住地、户口登记地、孩次分的1999.11.1—2000.10.31有过生育的妇女人数 1232
第八卷 住房 1236
家庭户按住房用途、是否合住户、建筑层数、外墙墙体材料分的户数 1236
家庭户按住房建成时间分的住房状况 1236
家庭户住房设施状况 1238
家庭户住房设施状况(市) 1240
家庭户住房设施状况(镇) 1242
家庭户住房设施状况(县) 1244
家庭户按住房来源分的户数 1246
家庭户按住房来源分的户数(市) 1246
家庭户按住房来源分的户数(县) 1248
家庭户按住房来源分的户数(镇) 1248
家庭户按购建住房费用分的户数(市) 1250
家庭户按购建住房费用分的户数 1250
家庭户按购建住房费用分的户数(镇) 1252
家庭户按购建住房费用分的户数(县) 1252
家庭户按月租房费用分的户数 1254
家庭户按月租房费用分的户数(市) 1254
家庭户按月租房费用分的户数(镇) 1256
家庭户按月租房费用分的户数(县) 1256
按户主的受教育程度、住房来源分的家庭户户数 1258
按户主的受教育程度、购建住房费用分的家庭户户数 1258
按户主的受教育程度、月租房费用分的家庭户户数 1260
按户主的职业、住房来源分的家庭户户数 1260
按户主的职业、购建住房费用分的家庭户户数 1262
按户主的职业、月租房费用分的家庭户户数 1262
按家庭户人口职业分的人均住房面积 1264
按户主的职业分的家庭户住房状况 1264
第三部分 分乡镇数据资料 1268
分乡镇主要指标 1268
附件 1288
附件一: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 1288
附件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表长表抽样细则 1292
附件三:德州市第五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1294
附件四: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 1296
《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中有关概念的解释 1297
《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中的制定说明 1298
《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中若干问题的处理办法 1299
关于执行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中判断城镇范围的补充通知 1301
附件五: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表式 1302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表填写说明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