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1
前言 1
第一章 人民陪审员制度概述 1
第一节 陪审制度的概念和起源 1
一、陪审制度的概念 1
二、陪审制度的起源 3
第二节 中国陪审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7
一、中国陪审制度的萌芽时期 8
二、中国陪审制度的初创时期 9
三、中国陪审制度的确立和发展时期 10
第三节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法理依据 16
一、理论依据 16
二、宪法依据 21
三、法律依据 22
第四节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 24
一、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核心价值 24
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延伸价值 34
第五节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地位和作用 37
一、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地位 37
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 40
第二章 中外陪审制度的比较 46
第一节 外国陪审制度 46
一、英美法系国家的陪审团制度 46
二、大陆法系国家的参审制度 58
三、前社会主义国家法系的人民陪审员制度 65
四、近现代陪审制度在世界其他国家的发展演变 69
五、陪审制度的发展趋势 70
第二节 中国人民陪审员制度 71
一、中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现状 71
二、中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独特性 88
第三节 中外陪审制度的宏观比较 97
一、中外陪审制度根植的经济基础不同 97
二、中外陪审制度依靠的政治体制不同 100
三、中外陪审制度蕴含的民主本质不同 103
四、中外陪审制度体现的法治理念不同 104
五、中外陪审制度产生的历史背景不同 106
第三章 人民陪审员的任职制度 109
第一节 人民陪审员的任职条件 109
一、外国陪审员任职条件的比较研究 110
二、我国关于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规定 114
三、我国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规定的争议 118
第二节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程序 122
一、外国陪审员选任程序的比较研究 122
二、我国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的规定 126
三、我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规定的争议 131
第三节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数量 132
一、外国陪审员选任数量的比较研究 132
二、我国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数量的规定 135
三、我国人民陪审员选任数量规定的争议 138
第四节 人民陪审员的任职期限 139
一、外国陪审员任职期限的比较研究 140
二、我国关于人民陪审员任职期限的规定 141
三、我国人民陪审员任职期限规定的争议 143
第五节 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免除 145
一、外国陪审员职务免除的比较研究 146
二、我国关于人民陪审员职务免除的规定 148
三、我国人民陪审员职务免除规定的争议 152
第四章 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 154
第一节 人民陪审员权利和义务的特征与意义 154
一、人民陪审员权利和义务的特征 155
二、人民陪审员权利和义务的意义 156
第二节 人民陪审员的权利 158
一、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过程中的各项权利 158
二、人民陪审员在审判过程之外的相关权利 164
第三节 人民陪审员的义务 170
一、人民陪审员的基本义务 170
二、人民陪审员的附随义务 173
第四节 人民陪审员与职业法官权利和义务的比较 177
一、人民陪审员的职权限制 177
二、人民陪审员权利的扩充—提请讨论权 182
第五章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适用范围 185
第一节 案件适用范围 185
一、“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185
二、当事人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案件 193
三、除外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 201
第二节 审级适用范围 206
一、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206
二、二审、再审、申诉、执行案件中不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 211
第六章 人民陪审员参审程序 220
第一节 合议庭人民陪审员数量的确定 220
一、合议庭人民陪审员数量确定的原则 220
二、《决定》对于合议庭人民陪审员数量确定的规定 222
第二节 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随机抽取 223
一、实行随机抽取制度的缘由 223
二、随机抽取工作的运作程序 225
第三节 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通知 229
一、告知当事人有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权利 229
二、通知当事人参加随机抽取 230
三、通知人民陪审员及其所在单位 230
四、通知当事人已抽取出来的人民陪审员名单 231
第四节 人民陪审员的回避 232
一、人民陪审员回避的形式 232
二、人民陪审员回避的程序 240
第五节 人民陪审员审前准备程序 243
一、三大诉讼法中审判人员审前准备程序的规定 244
二、司法实践中有关人民陪审员审前准备程序的做法 248
第六节 人民陪审员参加法庭审理 250
一、司法实践中有关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的做法 250
二、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模式选择 251
第七节 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合议 252
一、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合议的原则 253
二、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合议的核心程序 254
三、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合议的其他程序 258
四、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合议的特殊程序 260
第七章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保障 262
第一节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政治保障 262
一、坚定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 262
二、丰富社会主义民主实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263
三、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坚持依法治国 264
第二节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法治环境保障 266
一、完善立法,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提供健全的立法保障 266
二、优化司法环境,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267
三、提高社会公众法治意识,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 268
第三节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物质保障 268
一、落实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条件 269
二、落实人民陪审员所必需的履职补助 270
第四节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履职保障 274
一、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接受履职培训 274
二、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独立行使审判权 277
三、规范人民陪审员的职务免除制度 281
四、人民陪审员的履职安全 283
第八章 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与监督 286
第一节 人民陪审员管理与监督的基本原则 286
一、适度监管原则 286
二、法纪道德综合规范原则 287
三、科学评价业绩的原则 287
四、奖惩相结合原则 287
第二节 人民陪审员履职的行为规范 288
一、坚定政治信念 288
二、维护司法公正 291
三、提高司法效率 294
四、依法独立审判 296
五、约束业外活动 297
六、保持司法廉洁 300
七、加强自身修养 301
八、遵守司法礼仪 304
第三节 人民陪审员的业绩评价机制 306
一、人民陪审员业绩评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306
二、人民陪审员业绩评价应坚持和遵循的基本原则 308
三、人民陪审员业绩评价的内容及标准 309
四、人民陪审员业绩评价方法 313
第四节 人民陪审员的奖惩机制 315
一、合理实施奖惩机制应该注意的六个要素 315
二、奖惩机制的实施内容 318
第九章 中国特色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践行 322
第一节 践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 322
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 323
二、坚持人民利益至上 323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 324
第二节 践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基本要求 325
一、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确保人民陪审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325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确保人民陪审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327
三、大力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确保队伍总体素质不断提高 329
四、坚持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确保实现公平正义 330
五、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人民陪审事业健康发展 331
第三节 准确理解和把握《决定》的立法精神方法 333
一、澄清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识误区 333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决定》立法精神的方法 338
第四节 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工作规律 340
一、认真组织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打造高素质的人民陪审员队伍 340
二、规范参审程序,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参与审判活动 341
三、科学界定案件范围,努力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的质量和数量 343
四、健全落实管理制度,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 343
五、加强人民陪审员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345
六、加强沟通和协调,努力为人民陪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46
第十章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构想 348
第一节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348
一、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必要性 349
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可行性 352
第二节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应坚持的指导思想 354
一、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必须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 355
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 355
三、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必须服从服务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 356
第三节 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 356
一、人民陪审员的审判职能有待进一步加强 357
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社会认知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358
三、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 359
四、法律制度、诉讼规则有待进一步完善 360
五、人民陪审员职业化的倾向有待进一步更正 361
六、人民陪审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362
七、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 363
第四节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具体构想 364
一、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宪法》法典地位 365
二、规范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各层次立法 367
三、完善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机制 369
四、细化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 371
五、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适用范围 374
六、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随机抽取制度 377
七、建立候补陪审员制度 378
八、确立陪审工作优先原则 380
九、完善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机制 382
十、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经费保障机制 385
十一、完善人民陪审员的权利救济制度 386
第五节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配套支持系统 388
一、依法保障审判权的独立行使 388
二、完善庭审方式以与人民陪审员制度相协调 389
三、优化组织协调机制 390
四、加强对法院和法官的监督,提高法官的综合素质 391
五、培养法治观念,宣扬司法民主,引导群众参与 392
总结与展望 394
参考文献 395
后记 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