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计法令汇编》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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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国民政府主计处编辑
  • 出 版 社:
  • 出版年份:1939
  • ISBN:
  • 页数:290 页
图书介绍:

国民政府主计处组织法 1

预算法 1

第一类 组织法规 1

设置主计总监部提案 1

公务员任用法 1

第五类 服务规程 1

第六类 有关主计法令 1

第二类 岁计法令 1

会计法 2

第三类 会计法令 2

第四类 统计法令 2

统计法 2

修正公务员任用法施行细则 3

国民政府主计处处务规程 4

统计法施行细则 5

改善财政制度方案 5

财政部组织法 6

主计人员任用条例 10

国民政府主计处办事通则 11

财政部关务署组织法 14

主计人员任用条例施行细则 14

国民政府主计处办理各机关岁计会计统计人员暂行规程 14

各机关汇送全国统计总报告材料应用表格令发各机关按期依式填报令 15

司法院会计处组织规程 15

各机关汇送全国统计总报告材料应用表格业经通令饬于二十二年起各就主管部份按期依式填送主计处对于各机关统计事项应有指导监督之责应随时派员详为指导以利进行令 16

财政部税务署组织法 17

军政部会计处组织规程 18

预算法施行细则 19

航空委员会会计处组织规程 22

财政部盐务总局组织法 22

设计会计制度程序及时期暨应行注意事项 24

经济部会计处组织规程 25

附一,暂行预算科目实例 26

交通部会计处组织规程 27

审计部组织法 27

中央各机关及所属普通公务单位会计制度之一致规定施行办法 28

各机关会计处室工作报告填列办法 29

中央各机关会计室组织及办事通则 30

审计处组织法 30

中央银行法 31

中央各机关会计室组织规程 32

中央各机关会计室组织规程附表 34

附二,概算预算书表格式 35

司法院所属各级机关办理会计人员暂行规程 36

各省高等法院会计室组织及办理通则 38

公库法 38

各省地方法院会计室组织及办事通则 41

公库法施行细则 42

各军事机关(学校)(部队)办理会计人员暂行规程 43

各军事机关(学校)(部队)会计室办事通则 44

航空委员会所属各机关会计室主办会计人员暂行规程 45

经济部所属机关办理会计人员暂行规程 46

交通部附属机关会计人员暂行规程 47

附三,暂行营业基金预算科目预算书表格式及办理营业预算应行注意事项 48

公库法施行日期及区域令 49

关于公库法第十三条规定以紧急命令支出之款之限制办法 50

中央驻滇新青宁等四省机关对于公库法不在展缓施行之列令 50

教育部所属机关学校办理会计人员暂行规程 50

蒙藏委员会所属机关办理会计人员暂行规程 51

中央各机关经管特种基金收支处理暂行办法 51

财政部规定公库法第四条第五条所称之规定里程 51

监察院所各监察使署办理会计人员暂行规程 52

收入退还支出收回处理办法 52

审计部所属各机关办理会计人员暂行规程 53

财政收支系统法 53

内政部卫生署所属机关会计室组织及办事通则 54

关于公库法实施各事项 55

设置各级地方机关会计人员办法 56

各省市政府会计处组织及办事通则 57

各省政府会计处组织规程 58

中央各机关经管收支款项由国库统一处理办法 59

各省政府会计处组织规程附表 61

关于中央各项恤金支拨办法 61

审计法 62

重庆市政府会计室组织规程 62

各省市政府所属机关会计室组织及办事通则 64

各县市政府会计室组织及办事通则 65

审计法施行细则 67

审计部稽察证使用规则 72

财政收支系统法施行条例 73

审计部稽察中央各机关营缮工程及购置变卖各种财物实施办法 74

公债法原则 75

会计年度改制令 76

各机关决算送审办法 76

预算章程 77

支出凭证单据证明规则 77

俸薪工饷表填表须知 78

第二类公务员薪酬所得税扣缴补充办法 80

第二类薪给报酬所得税征收须知 80

全国内政统计查报通则 83

办事预算收支分类标准 85

修正考试院组织法第十二条 86

修正监察院组织法第十一条 86

修正国立中央研究院组织法第四条 87

内政部组织法第二十二条 87

内政部卫生署组织条例第十条 87

内政部卫生署卫生实验处组织条例第十六条 88

内政部禁烟委员会组织条例第十二条 88

修正外交部组织法第十九条 88

军政部组织法第二十六条 88

职业分类 89

财政部组织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89

财政部关务署组织法第十二条 89

经济部资源委员会组织条例第八条 90

经济部矿冶研究所组织条例第七条 90

经济部组织法第二十条 90

财政部盐务总局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90

经济部合作事业管理局组织条例第十二条 90

教育部组织法第二十一条 90

财政部税务署组织法第十八条 90

交通部组织法第二十五条 91

修正蒙藏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 91

修正侨务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 91

修正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暂行组织条例第八条 92

修正司法行政部组织法第十七条 92

修正行政法院组织法第七条 92

修正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 92

修正考选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 93

修正铨叙部组织法第九条 93

监察使署组织条例第九条 93

户籍法 93

审计部组织法第十九条 93

附一,预算科目细则 97

户籍法施行细则 115

户口调查统计报告规则 120

附二,概算预算格式及说明 126

按照历年制编审预概算时期表 131

编审营业概算办法 131

公有营业预算暂行标准 131

营业机关预算科目及编制营业概算书实例 132

铨释动支第二预备费限制及追加预算限制令 140

实施救灾准备金暂行办法 141

昭示县市预算执行办法令 142

决算法 143

各省市有审计处者其审计处依法应有监督县市预算之责令 143

暂行决算章程 150

附一,对于暂行决算章程内附表填法之补充说明 159

附二,对补充说明第五条之增加解释 159

附三,决算帐登记方法说明及岁入岁出决算帐登记实例 159

附四,核示在会计年度内机关移转管辖其第一级决算如何编制第二级决算如何隶属令 175

办理各年度预算办法 175

一,二十年度总预算施行条例 175

二,照核定二十五年度国家普通岁入岁出总概算先予执行并从速编制总预算依法办理令 177

三,二十五年度公有营业预算应依照公有营业预算暂行标准办理令 178

四,中央政治委员会议定二十六年普通预算及设立建设事业专款预算办法令 179

五,中央政治委员会议定修正设立建设事业专款预算办法令 182

六,核定建设事业专款岁出总概算改名为廿六年度国家建设事业专款总预算令 182

七,中央政治委员会核准办理二十七年下半年普通经临预算及营业预算办法令 183

八,函主管预算各机关及国务费类第一级预算各机关请速编送二十七年七月至十二月普通临时概算案 184

九,函各省市政府威海卫公署西康建省委员会请速编送二十七年七月至十二月临时及营业概算案 184

十,二十八年度预算暂依预算章程办理令 185

十一,二十八年度预算应依二十七年度半年度之预算额申算延用令 186

十二,办理二十九年度预算办法 187

办理各年度决算办法 188

一,二十五年度国库收支结束办法 188

二,二十六年度国库收支结束办法 189

三,附第四第五两条规定期限各予延展两个月令 189

四,二十七年度国库收支结束办法 190

五,抚恤费如因特殊情形未及在各该年度整理期以前支付者得作实付年度之支出 190

中央各机关会计统计处室经费在各该本机关预算内列为独立项目令 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