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问题与方法 1
一、研究对象的界定 1
二、哈特简介 5
三、本书的写作思路 10
第二章 法律、指令与强制 28
一、经久不绝的追问:法律是什么? 28
二、以威胁为后盾的指令:法律指令理论模型 38
三、一个有益的错误:批判与超越 45
(一)法律的多样性 45
(二)主权者与臣民 58
(三)法律与强制 64
第三章 法律的核心要素 67
一、方法论准备 68
二、行为常规性(regularity)、习惯与社会规则 73
三、两种规则的结合 80
四、对形式主义与规则怀疑论的反驳 87
(一)规则的开放结构 87
(二)规则怀疑论 90
(三)承认规则的不确定性 93
第四章 事实与规范 95
一、承认规则的提出 96
(一)法律体系的基础 96
(二)法律与事实的统一 99
二、社会实践的结构 102
(一)社会规则论的不足 102
(二)承认规则的困境 108
(三)哈特的成规主义转向 114
(四)社会实践的结构 120
三、社会实践的理论模式 132
(一)社会成规 132
(二)共享合作行动 140
四、小结 151
(一)承认规则再解释与法律规范性的发生 151
(二)规范性、有效性与终局性 157
第五章 法律与道德 168
一、引言:一个法理学的问题史 169
二、三次论战和哈特法律与道德关系理论 189
(一)不必满足道德需求的法律与法律的内在道德性——哈特与富勒的论战 190
(二)道德能否被强制执行——哈特与德夫林的论战 199
(三)法律与道德关系的梳理与重证——哈特与德沃金的论战 219
权利和义务 220
法律识别(identification) 220
三、哈特法律与道德关系理论的核心概念、证成与诉求 223
(一)四个核心概念 223
法律 223
道德 226
社会(维存) 228
自然法的最低限度的内容 230
(二)三个理论证成 232
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界定 232
强制执行道德未必“道德” 235
存在属于私人的道德 236
(三)两个基本诉求 237
自由 237
生存 240
四、余絮 241
(一)一个简单的结论 241
哈特法律与道德关系理论的贡献 242
软实证主义(soft-positivism) 247
一点平议 248
(二)余绪 251
第六章 驯化法律 256
一、再探道德与法律 260
(一)最低限度的“联系” 260
(二)道德不能驯化法律 263
二、规则的内在方面 270
(一)实质化约论的谬误 270
(二)规则的内在方面 272
三、内生性规则 278
(一)法律现象的典型特征 278
(二)发现立法中的沉默者 284
(三)一个未完成的结语 289
参考文献 300
代跋 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