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人民民主政权和人民民主法制 3
引言 3
第一章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工农运动中产生的革命组织和规约禁令,是人民民主政权和人民民主法制的萌芽 5
第一节 农民运动中的农民协会及其所制定的规约禁令。《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关于人民民主专政思想的几个基本问题 6
一 我国农民阶级的社会地位和农民运动的发展 6
二 《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关于人民民主专政思想的几个基本问题 13
三 “一切权力归农会”——摧毁地主豪绅政权,建立人民革命政权 26
四 “推翻地主武装,建立农民武装” 33
五 废除反动的旧法体系,建立革命的法庭、监狱,制定人民的法律 38
第二节 工人运动中的革命组织和劳动立法 50
一 中国无产阶级的特点和工人运动的发展 50
二 省港罢工运动中的省港罢工委员会 53
三 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中的上海市民政府 59
四 工人运动中的劳动立法 61
第二章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工农民主政权和法制建设,奠定了我国人民民主政权和法制的历史基础 67
第一节 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创建和毛泽东同志关于红色政权的理论 67
一 武装起义和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创建 67
二 毛泽东同志关于红色政权的理论及其伟大意义 70
第二节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权和武装建设,奠定了我国人民民主政权和人民武装的历史基础 78
一 红色政权的初期概况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 79
二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基本内容 87
三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国家机构 93
四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军事制度 103
第三节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法制建设,奠定了我国人民民主法制的历史基础 113
一 土地革命运动和土地法 113
二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 122
三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和婚姻法 127
四 肃反斗争和惩治反革命条例 130
五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 138
第四节 红军长征北上以后的红色政权,“人民共和国”口号的提出 146
一 红军长征北上以后的红色政权 146
二 “人民共和国”口号的提出及其基本内容 148
第三章 抗日战争时期的抗日民主政权和法制建设 160
第一节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和抗日根据地的建立 160
一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 160
二 抗日根据地的创建和发展,毛泽东同志关于创建敌后抗日根据地的理论 162
第二节 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的政权建设和武装建设的新成就 167
一 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的政权性质及其施政方针 167
二 抗日民主政权的参议会制度和“三三制”政策 174
三 抗日民主政权的组织体系 179
四 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武装建设的新成就 186
五 “精兵简政”政策在抗日战争中的重要作用 195
第三节 抗日战争时期解放区的法制建设的新成就 205
一 土地政策和减租减息条例 205
二 劳动保护条例 212
三 婚姻条例 216
四 锄奸斗争和刑事立法 219
五 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的新成就 230
第四章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的人民民主政权和法制建设 252
第一节 抗日战争胜利后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巩固和扩大及其在反击国民党军事进攻中的重要作用 252
一 在同国民党谈判中关于维护人民民主政权和人民武装的斗争 252
二 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巩固和扩大是粉碎国民党军事进攻的重要条件 255
第二节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政权和武装建设的新发展 259
一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政权的性质和任务 262
二 在贫农团和农会基础上建立的区、乡(村)两级人民代表会议,是解放区政权建设的基石 266
三 大行政区的形成和大行政区政府的建立 268
四 军事管制制度的建立和大城市中的政权建设 274
五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内蒙古自治区的建立及其基本经验 281
六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武装建设的新发展 288
第三节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区法制建设的新发展 293
一 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对摧毁反动旧法体系和创建人民民主法制的巨大指导意义 293
二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和土地、经济、劳动立法的新发展 306
三 解放区刑事立法的新发展 334
四 解放区的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的新发展 348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及其伟大历史意义 362
一 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和《论人民民主专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制定,奠定了理论基础和政策基础 362
二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筹备和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 376
三 中国人民革命的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伟大历史意义 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