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Ⅰ、当文化遇到法律 17
Ⅱ、自我实现作为多元文化国的宪法理论基础 22
一、自我实现与多元社会 22
二、自我实现、基本权与法律 25
他人的权利(Die Rechte anderer) 28
合宪的秩序(Die verfassunsm?Bige Ordnung) 28
道德法则(Das Sittengesetz) 29
三、自我实现、文化基本权与多元文化国 29
四、自我决定作为多元文化的开展前提 32
自我决定在德国法的概念 32
人性尊严或自我决定 35
自我决定与多元文化 41
Ⅲ、教育文化基本国策作为国家目标 43
一、基本国策作为国家目标的宪法规定 44
基本国策作为国家目标的源由 44
宪政国家追求的国家目标 47
二、国家目标条款作为宪法规范 49
国家目标条款的宪法规范意义 49
国家目标条款的宪法规范功能 52
国家目标条款的宪法规范效力 55
三、教育文化基本国策作为国家目标条款的类型 58
宪法的教育文化基本国策规定 58
国家目标作为社会权 60
国家目标作为制度性保障 62
国家目标作为宪法委托 63
单纯的国家目标 65
Ⅳ、多元文化国作为国家目标的建构 67
一、宪法上的文化国概念 67
二、多元文化国作为国家目标的宪法规范 71
多元文化与宪法规范 71
多元文化国作为国家目标的宪法意义 73
三、多元文化国作为国家目标的宪法原则 76
国家的中立性原则 78
国家的宽容原则 81
Ⅴ、小结 83
Ⅰ、宗教自由的历史发展与保障源由 90
一、宗教自由在历史上的发展 92
二、宗教自由的宪法保障源由 98
法律继受国的思考 98
宗教自由的本质保障源由 100
人的宗教需求 100
宗教易被否定 101
Ⅱ、宗教自由作为基本权 103
一、宗教自由作为基本权的主体 103
二、宗教自由作为基本权的保护领域 105
宗教自由保护领域的界定难题 105
「宗教」在法学上的意义 108
Ⅲ、宪法上宗教自由保障的内涵 113
一、宗教自由保障的作用方式 114
二、宗教自由作为防御权的保护法益 115
内在信仰自由 116
表达信仰自由 120
从事宗教活动自由 123
三、宗教自由作为客观价值秩序的保护法益 126
国家的宗教中立性原则 127
国家的宗教宽容原则 131
四、宗教自由作为制度性保障的保护法益 135
政教分离原则 136
宗教团体自治 137
Ⅳ、宗教自由在法治国的实践 138
一、释字第490号作为形式法治的里程碑 138
二、实质法治国的型塑与实践 142
法治国的发展 143
实质法治国的型塑 146
实质法治国的现代意义与过去阻力 148
实质法治国的现代意义 148
实质法治国的过去阻力 150
实质法治国在我国的实践及其问题 154
缺乏实质法治文化的养成教育 155
解严后制定法案者的供给不足 157
民粹主义的抬头与合法性的软化 160
三、大法官释字第490号解释的评析 161
释字第490号解释的案例事实 161
释字第490号解释的主要理由 163
对释字第490号解释的评析 164
宗教自由的保障问题 164
宗教的法学定义与宗教自由基本权主体的厘清 164
宗教自由保障的类型化 166
宗教自由的限制问题 168
限制的本土类型化思考与宗教自由的保障特性 169
本号解释的案例作为再类型化的建构基础 173
实质法治国的实践问题 177
宪法价值体系的反思 177
替代役制度制定的反思 182
刑法体系的反思 184
四、小结 188
Ⅰ、国家管制宗教自由的界限 195
一、国家对宗教自由的干涉 195
二、形式规范面的限制合宪性 199
合宪的宪法直接限制——宪法保留原则 199
合宪的法律限制——法律保留原则 200
合宪的宪法内在限制——利益衡量原则 202
三、实质手段面的限制合宪性 206
公益理由的检验 206
防止妨碍他人自由 207
避免紧急危难 208
维持社会秩序 209
增进公共利益 210
比例原则的检验 213
适合性原则 215
必要性原则 215
合比例性原则 216
Ⅱ、宗教自由保障下的宗教团体 217
一、宗教自由保障下的宗教团体地位 217
二、宗教团体自治的保障必要性 220
三、宗教团体自治的宪法保障内涵 223
宗教团体新成员的补充 224
新成员的教育与满足需求 226
宗教团体秩序的维持 227
宗教团体经济的自主 229
四、国家对宗教团体的立法管制 230
立法管制的方式 231
立法管制的目的及界限 234
立法管制的中立原则 237
宗教团体法草案的分析与检讨 240
Ⅲ、国家管制宗教团体的案例:释字第573号解释评析 249
一、案例事实 250
二、解释要旨 250
三、从宗教自由保障评析释字第573号解释 253
宗教自由作为防御权 254
宗教自由作为客观价值秩序 257
宗教自由作为制度性保障:宗教团体自治 259
四、从宗教团体自治检验释字第573号解释的合宪性 260
厘清本案可能涉及的基本权 261
涵摄本案事实到符合的基本权 262
宗教团体自治是否受侵犯? 263
本案限制的形式规范合宪性 264
宪法直接限制 264
法律保留的限制 264
宪法的内在限制 266
本案限制的实质手段合宪性 266
公益理由的检验 267
Ⅳ、小结 270
Ⅰ、宗教自由与学术自由 277
一、当宗教自由遇到学术自由:天主教大学宪章案 277
二、宪法上学术自由的保障 279
学术的概念及其保障源由 280
学术自由保障的基本权主体 283
个人作为基本权主体 285
团体作为基本权主体 287
学术自由保障的作用方式 288
学术自由作为防御权的保护法益 289
研究自由 289
讲学自由 292
学习自由 295
学术自由作为客观价值秩序的保护法益 298
学术自由作为制度性保障的保护法益 301
三、天主教大学宪章案的基本权关系分析 305
本案可能涉及的基本权 305
将本案的事实涵摄到符合的基本权 307
公立大学与非宗教的私立大学 308
宗教的私立大学 308
单一宗教学院 309
大学教师的讲学自由是否受侵犯? 311
四、本案基本权限制的合宪性检验 315
形式规范面的合宪检验 316
宪法保留的检验 316
法律保留的检验 317
利益衡量的检验 320
实质手段面的合宪检验 323
五、小结 323
Ⅱ、宗教自由与宗教教育 326
一、当宗教自由遇到宗教教育:德国学校法制的宗教难题 326
二、德国宗教自由与宗教课程的规范 330
宗教自由的规范 330
宗教课程的规范 333
三、德国学校法制下的宗教中立性与宽容 336
宗教中立性原则 337
宗教宽容原则 339
四、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附耶稣受难像的 341
十字架」案判决 341
判决事实 341
判决主要理由 343
对判决的总体评论 345
从学生的自我实现权来评论 350
小结 352
结论与建议 355
参考书目 371
索引 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