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第一章 社会变迁与法律功能的演进 8
第一节 自律·他律·文明增进:社会变迁对法律功能的需求 8
自律到他律:法律对道德规范功能的弥补 9
他律到文明增进:法律功能之进化 14
第二节 秩序·自由·福利:法律价值及其功能取向的变迁 21
“秩序”取向与义务本位的定位 22
“自由”取向与权利本位的主张 24
“福利”取向与社会本位的进展 28
第二章 社会变迁与环境法功能的检视 34
第一节 生态文明、风险社会背景与多元利益冲突 35
风险社会问题的凸显 35
环境问题的复杂性 37
环境风险:复杂环境问题面临的新挑战 38
第二节 多元利益调整对环境法功能的需求 41
调整利益关系:社会赋予法律的功能 41
生态文明的建构原则:多元利益的共生、共进、再生 46
环境法的功能结构分析:以利益调整为基点 47
第三节 环境法的利益调整功能考量 48
环境法的利益确认功能追问:利益争夺还是利益衡平? 48
环境法的利益保护功能追问:末端应对还是全过程治理? 51
环境法的利益限制功能追问:个体责任还是责任社会化? 57
环境法的利益救济功能追问:传统诉讼途径还是引入公益诉讼? 63
第四节 环境法功能的进化路径 72
彰显倾斜保护功能:环境法功能进化的基点 72
深化利益增进功能:环境法功能进化的定性分析 73
拓展互助共赢功能:环境法功能进化的定位分析 74
第三章 环境法功能进化之层次:彰显倾斜保护功能 77
第一节 二元到三元:利益关系演变与二元法律格局调整 78
公法与私法的界分 78
私法的利益衡平功能分析:契约自由之反思 79
公法的利益衡平功能分析:权利与权力间衡平的两难 84
环境法之本位:社会本位 88
第二节 对峙到和谐:环境法之倾斜保护功能的应然 97
短期利益还是长远利益:倾斜保护环境利益的理性分析 97
拯救还是自救:环境问题与贫困的恶性循环 100
形式正义还是实质正义: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分解 106
一次正义还是二次正义:起点与过程之间的困惑 113
绝对还是相对:环境法的功能社会化推进 120
第三节 失衡到矫正:环境法之倾斜保护功能的展开 126
重整环境法律责任机制 127
改良诉讼机制,为矫正失衡利益搭建平台 151
发挥生态补偿机制之“输血”与“造血”功能 175
第四章 环境法功能进化之层次:深化利益增进功能 191
第一节 在法律规则运行模式的演进中深化利益增进功能 192
人定胜天理念与环境破坏之法律规制规则的缺位 193
天人合一理念与环境破坏之法律规制规则的填补 195
资源有限理念与环境法之利益限制规则的注重 198
同质同源理念与环境法之利益促进规则的引入 208
第二节 在运行方式的修正中深化利益增进功能 216
污染预防与风险控制并举 216
全过程控制 231
第五章 环境法功能进化之层次:拓展互助共赢功能 248
第一节 对峙到融合:市场与政府的“功能分立到功能互助” 249
市场与政府的关系理论变迁 249
环境问题的双重失灵 253
政府与市场的互助 255
第二节 统治到善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功能分立到功能互助” 260
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的演变 260
环境治理的困境与善治 271
互助路径:环境治理主体多元化 277
互助路径:环境行政机制多元化 280
第三节 冲突无效到规范协同:环境法功能的简约及其与民间自治的互助 298
环境法的“普适性不能” 298
环境法的“普适性不宜” 305
徒法不能自行:民间规则的重要作用 309
冲突无效到规范协同:规则之间的填补、试错与契合 313
第六章 结语:环境法功能进化之展望 323
环境法功能进化方向的选择:几对范畴的关系变化 323
环境法功能运行模式的选择 330
参考文献 337
后记 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