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过诉讼时效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应予驳回 1
2. 检索报告在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作用 10
3.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的中止审理 22
4. 二审期间专利权被依法宣告无效后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36
5. 专利权人指控他人侵权时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47
6. 未生效的无效请求审查决定不宜作为驳回专利权人诉讼请求的依据 56
7. 针对无效请求审查决定作出的司法裁判对侵权诉讼中外观设计相似性判断的影响 66
8. 解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不应突破权利要求的明确限制 76
9. 被控侵权物以相同方式全面覆盖了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构成字面侵权 87
10. 对专利技术特征的等同替换构成侵权 97
11.先用权抗辩的适用以被告实施了与专利技术相同的技术为前提 110
12. 专利权人在无效审查程序中对权利保护范围作出的限制性陈述不得在侵权诉讼中反悔 121
13. 外观设计专利公开的技术方案可构成公知技术 131
14. 重复授权时不侵权抗辩的审查 140
15.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被控产品与现有技术不同时应判定侵权成立 148
16. 对他人专利的许诺使用不构成侵权 161
17.对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许诺销售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171
18. 将国家标准申请专利并起诉他人侵权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180
19. 转让前依法取得实施许可的被许可人有权继续实施专利 191
20.侵权产品上标注的生产者如无相反证据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0
21.销售者委托他人生产侵权产品应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211
22.承揽人根据承揽协议生产侵权产品构成共同侵权 218
23. 合法有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得到实际履行 229
24. 经专利权人许可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仍可取得专利实施权 239
25. 将职务发明以近亲属名义申请的专利应归单位所有 251
26.加工过程中委托人提供的技术申请的专利权应归委托人所有 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