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法律法规、条约、部门规章及司法解释一、法律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7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8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1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摘录) 146
二、法规类 147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47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1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159
退耕还林条例 166
森林防火条例 176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183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188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19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205
三、条约 211
生物多样性公约 211
保护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公约 232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241
国际湿地公约 254
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和/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 259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定 29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定 294
四、部门规章 296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296
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299
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304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308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311
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314
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 318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320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323
鸟类环志管理办法(试行) 332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334
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340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343
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 351
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 357
五、法律法规解释 361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解释 361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几个问题的解答 36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6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7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林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问题的复函 382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无法通过现场勘查获取证据的盗伐、滥伐林木、猎捕、猎杀野生动物案件能否开庭审判问题的复函 383
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关于《关于在办理林木、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时,由于原现场极难保留这一特点,部分案件有被告人供述,又有物证和其他证人证言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不进行现场刑事勘查而对被告人予以审判的请示报告》的答复 384
国务院法制局对《林业部关于〈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法律效力的请示》的意见 385
国务院法制局关于对《国家林业局关于请对〈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执行中的问题予以解释的函》的复函 386
对《关于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的请示》的答复 387
林业部关于确定盗伐滥伐林木、毁坏幼树数量计算方法的意见 388
林业部关于对被雇请盗伐林木人员能否给予林业行政处罚的答复 389
林业部关于在野生动物案件中如何确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价值标准的通知 390
林业部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核发的林权证书能否撤消的答复 391
林业部关于已获得林权证的林地不再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复函 392
林业部关于经济林地是否属于林地问题的复函 393
国家林业局 公安部印发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通知 394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法秘函第110号文件的通知 406
国家林业局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森林法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复函 407
国家林业局关于对森林法第十五条规定解释的函 408
国家林业局关于《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责令限期恢复原状”规定具体应用有关问题的复函 409
国家林业局关于在查处盗伐、滥伐林木案件中测算立木蓄积有关问题的复函 410
国家林业局关于如何计算盗伐、滥伐林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问题的复函 411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征占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林地审核权限问题的复函 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