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总则部分 1
立法宗旨 1
刑法任务 1
刑法基本原则 1
一、罪刑法定 1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
三、罪责刑相适应 1
刑法的效力 1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1
(一)属地管辖权 1
(二)属人管辖权 3
(三)保护管辖权 3
(四)普遍管辖权 3
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3
溯及力 3
犯罪概念 6
不构成犯罪的基本规定 6
一、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6
二、(一)正当防卫 6
(二)紧急避险 7
犯罪构成要件 7
一、犯罪客体 7
二、犯罪客观方面 8
三、犯罪主体 9
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关于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 19
四、犯罪主观方面 20
刑罚的种类 22
一、主刑种类 22
(一)管制 22
(二)拘役 23
(三)有期徒刑 24
(四)无期徒刑 24
(附)缓刑 25
(五)死刑 28
二、附加刑种类 29
(一)罚金 29
(二)没收财产 29
(三)剥夺政治权利 29
三、附加刑可独立功能 33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 33
驱逐出境 33
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 34
一、犯罪预备 34
二、犯罪未遂 34
三、犯罪中止 34
四、犯罪既遂 34
共同犯罪 35
一、共同犯罪概念 35
二、主犯 35
三、从犯 35
四、胁从犯 36
五、教唆犯 36
累犯、自首和立功 38
一、一般累犯 38
二、特别累犯 38
三、自首 39
四、立功 39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9
罪数的类型 40
罪数的类型 40
一罪的类型 41
一、实质的一罪 41
(一)继续犯 41
(二)想像竞合犯 41
(三)结果加重犯 42
二、法定的一罪 42
(一)结合犯 42
(二)集合犯 42
三、处断的一罪 42
(一)连续犯 42
(二)牵连犯 42
(三)吸收犯 42
数罪并罚 43
一、数罪并罚的原则 43
二、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 43
三、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的适用 44
刑罚的具体运用 45
一、量刑 45
二、刑法“总则”刑事责任、量刑规定总汇 45
三、酌定的量刑情节 53
其它规定 53
一、公共财产的范围 53
二、公民私人所有财产的范围 53
三、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53
四、司法工作人员的范围 53
五、“违反国家规定”的含义 53
六、告诉才处理的含义 53
七、“以上、以下、以内”之界定 55
八、犯罪物品的处理 55
附:《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 56
《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 59
九、前科报告制度 62
十、总则的效力 63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3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节录) 65
第二编 分则部分 66
条文构成 66
一、罪状 66
二、法定刑 67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68
本章总括性前提规定 68
第一百零二条[背叛国家罪UA*] 68
第一百零三条[分裂国家罪GA][煽动分裂国家罪GA(JY)] 69
第一百零四条[武装叛乱、暴乱罪GA] 71
第一百零五条[颠覆国家政权罪GA] 71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GA(JY)] 72
第一百零六条 73
第一百零七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GA] 74
第一百零八条[投敌叛变罪UA] 74
第一百零九条[叛逃罪UA] 75
第一百一十条[间谍罪UA] 76
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UA] 78
第一百一十二条[资敌罪GA] 87
第一百一十三条 87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GA] 88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SA)(JY)][决水罪(JY)][爆炸罪(JY)][投放危险物质罪(JY)][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JY)] 88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SA)][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88
[失火罪(SA)][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91
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交通工具罪] 92
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设施罪] 92
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93
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95
第一百二十条[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96
第一百二十条之一[资助恐怖活动罪] 96
第一百二十一条[劫持航空器罪] 96
第一百二十二条[劫持船只、汽车罪] 98
第一百二十三条[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98
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98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100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01
《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节录) 101
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JY)、买卖、运输、邮寄、储存(JY)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103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105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09
第一百二十六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110
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JY)] 111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112
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113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114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115
第一百二十九条[丢失枪支不报罪] 115
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116
第一百三十一条[重大飞行事故罪] 117
第一百三十二条[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118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118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2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节录) 121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122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 123
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26
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127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节录) 131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节录) 132
其它相关文件目录 132
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 133
第一百三十六条[危险物品肇事罪] 133
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管理暂行规定》(节录) 13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节录) 136
《民用爆破器材目录》 13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节录) 139
《农药安全使用规定》 139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节录) 141
《交通部关于重新发布交通部标准〈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公路、水路危险货物包装基本要求和性能试验〉的通知》 141
其它相关文件目录 146
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146
第一百三十八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147
第一百三十九条[消防责任事故罪] 148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148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GA] 150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150
本节总括性前提规定 150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150
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 156
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 160
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162
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165
附:《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 168
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169
第一百四十六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173
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176
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179
第一百四十九条 181
第一百五十条 181
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82
《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 183
第二节 走私罪[JS] 185
本节总括性前提规定 185
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 189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口管理暂行办法》 192
[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SA)] 194
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19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附表》 203
[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SA)] 208
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209
第一百五十二条[走私淫秽物品罪] 218
[走私废物罪] 220
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225
第一百五十四条 232
第一百五十五条 232
第一百五十六条 232
第一百五十七条 232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3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35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236
本节总括性前提规定 236
第一百五十八条[虚报注册资本罪] 236
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237
第一百六十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ZA] 237
第一百六十一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ZA] 238
第一百六十二条[妨碍清算罪] 239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239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 240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240
第一百六十四条[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243
第一百六十五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245
第一百六十六条[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245
第一百六十七条[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246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录) 247
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254
第一百六十九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256
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256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节录) 25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节录) 26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节录) 26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节录) 26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节录) 271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节录) 27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节录) 273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275
本节总括性前提规定 275
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罪] 276
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277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278
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 279
第一百七十三条[变造货币罪] 280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80
第一百七十四条[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281
第一百七十五条[高利转贷罪] 283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283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84
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285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节录) 286
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KZ)] 287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罪(KZ)] 288
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288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289
第一百七十九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289
第一百八十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ZA] 290
第一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291
第一百八十二条[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ZA] 293
第一百八十三条 294
第一百八十四条 294
第一百八十五条 294
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 294
第一百八十六条[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295
第一百八十七条[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 297
第一百八十八条[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298
第一百八十九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299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订)(节录) 300
《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节录) 303
《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节录) 305
增条[骗购外汇罪] 306
第一百九十条[逃汇罪] 308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节录) 30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310
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 311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节录) 312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节录) 313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节录) 314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316
本节总括性前提规定 316
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 317
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 319
第一百九十四条[票据诈骗罪] 320
[金融凭证诈骗罪] 321
第一百九十五条[信用证诈骗罪] 322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KZ)] 323
第一百九十七条[有价证券诈骗罪] 324
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验诈骗罪] 325
附:《关于继续使用〈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通知》 327
第一百九十九条 328
第二百条 328
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3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331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333
第二百零一条[偷税罪] 333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表》 334
第二百零二条[抗税罪] 338
第二百零三条[逃避追缴欠税罪] 339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40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节录) 3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节录) 344
《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346
第二百零四条[骗取出口退税罪] 347
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349
第二百零六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352
第二百零七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354
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355
第二百零九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356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 357
第二百一十条 358
第二百一十一条 358
第二百一十二条 358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修订)》 3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节录) 36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362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364
本节总括性前提规定 364
相关通知 364
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 364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366
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369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节录) 370
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专利罪] 373
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 375
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379
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 380
第二百二十条 383
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节录) 38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84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386
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386
第二百二十二条[虚假广告罪] 386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节录) 388
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 389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节录) 390
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 392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392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SA)] 395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07
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 410
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410
[倒卖车罪、船票罪] 411
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412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节录) 415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节录) 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节录) 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节录) 416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节录) 416
第二百二十九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417
第二百三十条[逃避商检罪] 419
第二百三十一条 419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GA] 420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JY)] 420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JY)(KZ)] 425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JY)(KZ)] 428
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429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431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440
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致人重伤罪(JY)(KZ)] 445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JY)] 447
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453
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JY)(KZ)][猥亵儿童罪(KZ)] 454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J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案)(KZ)] 455
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 457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 458
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规定》 46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规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463
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KZ)] 465
第二百四十二条[聚众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KZ)] 466
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KZ)] 466
第二百四十四条[强迫职工劳动罪(KZ)] 467
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KZ)] 467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J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案)(KZ)][非法侵入住宅罪(KZ)] 469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ZS)][诽谤罪(ZS)] 470
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罪JC(KZ)][暴力取证罪JC(KZ)] 471
第二百四十八条[虐待被监管人罪JC(KZ)] 473
第二百四十九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JY)(KZ)] 474
第二百五十条[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KZ)] 474
第二百五十一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KZ)][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KZ)] 475
第二百五十二条[侵犯通信自由罪(KZ)] 475
第二百五十三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KZ)] 477
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JC(KZ)] 478
第二百五十五条[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KZ)] 479
第二百五十六条[破坏选举罪(J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案)(KZ)] 480
第二百五十七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ZS)] 481
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KZ)] 482
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KZ)] 483
第二百六十条[虐待罪(ZS)] 483
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KZ)] 483
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儿童罪(KZ)] 484
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 484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GA] 485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SA)] 485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501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JY)(SA)(KZ)] 503
第二百六十五条[盗窃罪(KZ)] 521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2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 52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25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JY)(KZ)] 525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532
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JY)(SA)(KZ)] 534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38
第二百六十八条[聚众哄抢罪(SA)(KZ)] 538
第二百六十九条[抢劫罪] 539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ZS)] 540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KZ)] 541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KZ)] 544
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KZ)] 548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JY)(KZ)] 549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KZ)] 550
第二百七十六条[破坏生产经营罪(JY)(SA)(KZ)] 552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GA] 553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553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 553
第二百七十八条[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555
第二百七十九条[招摇撞骗罪(KZ)] 556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SA)][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557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SA)(KZ)] 562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KZ)] 562
第二百八十一条[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563
第二百八十二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563
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564
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KZ)] 564
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564
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KZ)] 565
第二百八十七条 567
第二百八十八条[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567
第二百八十九条[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567
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567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568
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568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569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JY)(KZ)] 570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KZ)] 570
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571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573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74
第二百九十五条[传授犯罪方法罪(JY)] 574
第二百九十六条[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575
第二百九十七条[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575
第二百九十八条[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575
第二百九十九条[侮辱国旗、国徽罪] 576
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576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583
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 58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8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588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 588
第三百零一条[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591
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尸体罪(KZ)] 591
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 592
第三百零四条[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KZ)] 594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595
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 595
第三百零六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595
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596
第三百零八条[打击报复证人罪(KZ)] 597
第三百零九条[扰乱法庭秩序罪] 597
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 597
第三百一十一条[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598
第三百一十二条[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SA)] 598
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KZ)] 600
第三百一十四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KZ)] 602
第三百一十五条[破坏监管秩序罪(JY)] 603
第三百一十六条[脱逃罪(JY)] 604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605
第三百一十七条[组织越狱罪(JY)][暴动越狱罪(JY)][聚众持械劫狱罪] 605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BA)] 606
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606
第三百一十九条[骗取出境证件罪] 607
第三百二十条[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607
第三百二十一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609
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 610
第三百二十三条[破坏界碑、界桩罪][破坏永久性标志罪] 611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11
《公安部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节录) 611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613
第三百二十四条[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KZ)][过失损毁文物罪(KZ)] 613
第三百二十五条[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614
第三百二十六条[倒卖文物罪] 614
第三百二十七条[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615
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615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616
第三百二十九条[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616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节录) 617
《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节录) 620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622
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622
第三百三十一条[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624
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624
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KZ)] 625
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KZ)] 625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KZ)] 626
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KZ)] 627
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628
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KZ)] 633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KZ)] 634
第三百三十七条[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634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635
第三百三十八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635
第三百三十九条[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640
附:《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 641
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642
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SA)][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SA)] 643
[非法狩猎罪(SA)] 647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49
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KZ)] 650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52
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 653
[破坏性采矿罪] 654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55
第三百四十四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SA)][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 656
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SA)(KZ)] 657
[滥伐林木罪(SA)(KZ)] 658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SA)(KZ)] 661
第三百四十六条 662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663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 664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666
本节总括性前提规定 666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JY)、运输、制造毒品罪] 668
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 676
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毒品罪(JY)] 680
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683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684
第三百五十条[走私制毒物品罪JS][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685
附:《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686
《国际核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 686
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689
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690
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KZ)] 691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 691
第三百五十五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692
第三百五十六条 694
第三百五十七条 694
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 69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69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 698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699
本节总括性前提规定 699
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KZ)] 699
[协助组织卖淫罪] 701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701
[引诱幼女卖淫罪(KZ)] 702
第三百六十条[传播性病罪(KZ)] 702
[嫖宿幼女罪(KZ)] 703
第三百六十一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 703
第三百六十二条[包庇罪] 703
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 70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节录) 704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706
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706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711
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 713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715
第三百六十五条[组织淫秽表演罪] 716
第三百六十六条 716
第三百六十七条 716
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17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GA] 718
第三百六十八条[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 718
第三百六十九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718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719
第三百七十条[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720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721
第三百七十一条[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721
第三百七十二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721
第三百七十三条[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722
第三百七十四条[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722
第三百七十五条[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722
[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 723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24
第三百七十六条[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725
第三百七十七条[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725
第三百七十八条[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725
第三百七十九条[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725
第三百八十条[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726
第三百八十一条[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726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JC] 727
“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法律意义、依据、分类 727
本章犯罪构成要件总述 731
[贪污罪](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 731
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节录) 738
《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节录) 739
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 740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46
[受贿罪](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八条) 748
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 756
[行贿罪(JY)](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 757
第三百九十一条[对单位行贿罪] 759
第三百九十二条[介绍贿赂罪] 759
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 761
第三百九十四条[贪污罪] 762
第三百九十五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762
[隐瞒境外存款罪] 763
第三百九十六条[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763
第九章 渎职罪[JC] 764
本章总括性前提规定 764
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764
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778
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 778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780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781
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 784
第四百条[私放在押人员罪] 784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786
第四百零一条[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787
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相关法律、解释、规定 789
《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 79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节录) 794
第四百零二条[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795
第四百零三条[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796
第四百零四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798
第四百零五条[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789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800
第四百零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801
第四百零七条[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802
第四百零八条[环境监管失职罪] 804
第四百零九条[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807
第四百一十条[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809
第四百一十一条[放纵走私罪] 814
第四百一十二条[商检徇私舞弊罪] 815
[商检失职罪] 816
第四百一十三条[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818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819
第四百一十四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820
第四百一十五条[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822
第四百一十六条[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823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824
第四百一十七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825
第四百一十八条[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826
第四百一十九条[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827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829
本章总括性前提规定(第四百二十条、第四百四十九条、第四百五十条、第四百五十一条) 829
第四百二十一条[战时违抗命令罪JB] 829
第四百二十二条[隐瞒、谎报军情罪JB][拒传、假传军令罪JB] 830
第四百二十三条[投降罪JB] 830
第四百二十四条[战时临阵脱逃罪JB] 830
第四百二十五条[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JJ] 830
第四百二十六条[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JB] 831
第四百二十七条[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JJ] 831
第四百二十八条[违令作战消极罪JJ] 831
第四百二十九条[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JJ] 831
第四百三十条[军人叛逃罪JB] 831
第四百三十一条[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JB][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JB] 831
第四百三十二条[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JB][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JJ] 831
第四百三十三条[战时造谣惑众罪JB] 832
第四百三十四条[战时自伤罪JB] 832
第四百三十五条[逃离部队罪JB] 832
第四百三十六条[武器装备肇事罪JB] 833
第四百三十七条[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JJ] 834
第四百三十八条[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JB] 834
第四百三十九条[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JB] 834
第四百四十条[遗弃武器装备罪JB] 834
第四百四十一条[遗失武器装备罪JB] 834
第四百四十二条[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JJ] 834
第四百四十三条[虐待部属罪JJ] 835
第四百四十四条[遗弃伤病军人罪(ZS)] 835
第四百四十五条[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JJ] 835
第四百四十六条[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JB] 835
第四百四十七条[私放俘虏罪JB] 835
第四百四十八条[虐待俘虏罪(ZS)] 835
附则 836
第四百五十二条 836
第三编 附录 837
第一 本书所涉“相关法律、决定、解释、规定”的变更沿革及其适用阶段 837
一、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837
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837
三、关于偷税、抗税刑事案件 837
四、关于骗取出口退税案的立案标准 837
五、关于侵犯知识产权案的立案标准 837
(一)关于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213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214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刑法第215条)、假冒专利案(刑法第216条)、侵犯商业秘密案(刑法第219条)的立案标准 837
(二)关于侵犯著作权案(刑法第217条)、销售侵权复制品案(刑法第218条)的立案标准 837
六、关于传染病防治失职案(刑法409条)的立案标准 837
七、关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及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刑法第410条)的立案标准 837
八、关于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刑法第414条)的立案标准 838
九、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838
十、关于“外汇”案件 838
十一、关于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 838
十二、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838
第二 备参文件目录 838
第三 附件 839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839
第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变更条文、罪名沿革 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