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
凡例 1
概述 1
大事记 5
第一篇 环境 32
第二篇 环境污染 38
第一章 大气环境污染 38
第一节 重点污染源及主要污染物 42
第二节 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44
第二章 水环境污染 47
第一节 重点污染源及主要污染物 49
第二节 水环境质量 52
第三节 地下水水质状况 55
第三章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 58
第一节 放射性污染 60
第二节 粉煤灰污染 62
第四章 噪声污染 65
第一节 功能区噪声 66
第二节 道路交通噪声 68
第三节 区域环境噪声 70
第四节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 71
第三篇 环境监测与科研 72
第一章 环境监测 72
第一节 环境要素监测 78
第二节 污染源监测 82
第三节 放射性和电磁波监测 84
第二章 环境科研 87
第一节 大气氟污染综合防治措施的研究 92
第二节 包头西郊生态恢复课题的研究 96
第四篇 环境治理 99
第一章 污染源治理 99
第一节 大气污染源治理 103
第二节 工业废水污染源治理 109
第三节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源治理 114
第四节 噪声污染源治理 116
第二章 整顿土金和土焦 117
第一节 整顿土法提金生产 117
第二节 整顿土法炼焦生产 120
第五篇 环境管理 122
第一章 环境法制建设 122
第一节 早期的环境法制建设 123
第二节 环境法制建设纳入法制轨道 124
第三节 环境法制建设的完善和发展 125
第二章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127
第一节 环保“三同时”管理 127
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 130
第三章 环境信访 133
第一节 环境信访机构和工作程序 134
第二节 环境信访处理 135
第四章 排污收费 139
第一节 排污费的征收 139
第二节 排污费的使用 142
第五章 环境统计与环境规划 146
第一节 环境统计 146
第二节 环境规划 147
第六章 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151
第一节 三年规划目标实施 153
第二节 责任单位考核 156
第六篇 名胜古迹 城市园林绿化 生物资源 157
第一章 名胜古迹 157
第一节 风景区 157
第二节 文物古迹 161
第二章 城市园林绿化 165
第一节 防护绿地与生产绿地 167
第二节 园林植物 168
第三节 市树、市花 172
第三章 生物资源 173
第一节 五当召地区的生物资源 174
第二节 九峰山地区的生物资源 175
第七篇 环保宣传教育 176
第一章 环保宣传 176
第一节 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 180
第二节 爱鸟周宣传活动 183
第三节 宣传报道 185
第二章 环保教育 188
第一节 有关人员的环保教育 188
第二节 环保教学 190
第八篇 环境保护机构 192
第一章 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192
第一节 机构人员 192
第二节 主要职责 196
第二章 市环保局 197
第一节 机构人员 197
第二节 主要职责 203
第三章 市环保局直属单位 208
第一节 机构人员 208
第二节 主要职责 212
第四章 旗、县、区及各大中型企业环保机构 226
第一节 旗、县、区环保机构 226
第二节 大中型企业环保机构 230
第五章 环境科学学会及环保工业协会 233
第一节 环境科学学会 233
第二节 环境保护工业协会 235
第九篇 会议与表彰 237
第一章 会议 237
第一节 环保工作会议 237
第二节 其他会议 242
第二章 表彰 252
第一节 环保工作会议表彰 252
第二节 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表彰 264
第三节 市环保局单项工作表彰 265
附录 269
包头市历年环境污染事故 269
包头市地方环保法规 274
包头市环境综合整治条例 275
包头市环境综合整治条例实施细则 289
包头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职责分工暂行规定 312
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尾气排污监督管理的意见 319
包头市执行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 323
包头市实施大气氟化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 335
包头地区氟化物大气质量标准 342
包头地区大气氟化物排放标准 346
包头市实施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度监督管理工作程序 349
包头市环保局各部门推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职责分工(暂行) 354
包头市环境保护工作奖惩办法 357
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服务的若干意见 360
包头市环境治理项目管理程序(试行) 367
包头市烟尘控制区建设管理程序(试行) 372
包头市环保工业产品和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市场管理办法 376
包头市排污收费征收标准 382
包头市环保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 386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通告 389
关于同意出版《包头环境保护志》的批复文件 392
《包头环境保护志》编修始末 393
编委会成员、编纂人员名单 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