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前景问题 3
第一章 导言 3
1.事故赔偿 3
2.混合社会中的混合制度 6
3.事实与数字 14
第二部分 理论上的侵权制度第二章 作为责任基础的过错 29
1.侵权法的理论基础 29
2.作为侵权责任基础的过失 30
3.过错原则 31
4.作为过错表现形式的过失 33
5.诉讼中原告的行为 52
第三章 过失侵权的范围 69
1.注意义务的本质 69
2.承担注意义务的特定情况 71
3.精神震惊 88
4.家庭成员的赔偿请求 94
第四章 对过错原则的偏离 96
1.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 96
2.程序法上的设计 98
3.法定义务的违反 100
4.合同义务 105
5.由赖兰兹诉弗莱彻(Rylands v Fletcher)案看动物致人伤害 106
6.连带责任 108
7.替代责任 110
8.产品责任 110
9.皮尔逊委员会对扩展严格责任的建议 113
第五章 因果关系和间接损害 118
1.事实上的因果关系 119
2.对事实原因所生责任的法律限制 125
3.结论 138
第六章 个人损害及死亡的赔偿金 139
1.一次性赔偿 139
2.全额赔偿 152
3.对收入损失的全额赔偿:这合理吗? 161
4.全额赔偿 167
5.无形损失 171
6.总量极限 180
7.惩罚性赔偿 181
第七章 对过错责任的评价 182
罪状1:应付赔偿金额与过错程度无关 182
罪状2:损害赔偿与被告的经济状况无关 184
罪状3:疏忽并不等同于道德上的可谴责性 186
罪状4:过错责任原告的行为或需求重视不足 192
罪状5:基于公平的考量,无过错有时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193
罪状6:对过错进行裁定非常困难 196
罪状7:过错原则助长了责难文化的兴盛而阻碍了对自己负责观念的生成 201
第三部分 运行中的侵权法体系第八章 请求权和原告 205
1.事故受害人及原告 205
2.人们为什么(不)提起侵权索赔 210
3.特殊类型的索赔 219
第九章 被告及保险人 227
1.被告人为个人的情形 227
2.雇主和公司作为侵权被告人的情形 232
3.保险人 237
4.责任保险的本质 238
5.责任保险的一些问题 244
6.为了他人利益的第一方保险 247
7.责任保险对法律的影响 249
8.机动车保险局 262
第十章 审理与和解 267
1.和解的重要性 267
2.获得法律援助和筹集侵权损害赔偿的经费 268
3 协商过程 279
4.在谈判破裂时 290
5.进行和解需要的时间 294
6.损害赔偿的数额 297
第四部分 其他赔偿制度第十一章 第一方保险 303
1.第一方保险的类型 303
2.与侵权责任相比的第一方保险 308
第十二章 刑事伤害赔偿 313
1.侵权索赔 313
2.赔偿令 314
3.其他来源的赔偿 317
4.刑事伤害赔偿方案 317
第十三章 社会保障制度 343
1.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 343
2.贝弗里奇报告与1946年系列法案 346
3.自1946年以来的发展 349
4.工业伤害制度 354
5.非工业残疾 374
6.残疾人国家供给范围内的优先权 375
7.收入补助津贴 377
8.诈骗与滥用 379
第十四章 其他方式的帮助 383
1.税收制度 383
2.社会服务事业 385
第五部分 总括的图景第十五章 过多的制度 397
1.超损害补偿的概念 397
2.补偿制度的选择 399
3.代位 401
4.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与其他补偿制度 406
5.刑事伤害与其他补偿 416
第十六章 自然和人为原因 417
1.问题 417
2.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害是社会的“责任”? 419
3.保护合理性期待 421
4.平等主义及问题的界限 422
第十七章 补偿制度的运行成本及承担人 424
1.侵权制度的运行成本 424
2.非侵权损害制度的费用 430
3.刑事伤害补偿的费用 435
第十八章 赔偿制度的功能 437
1.赔偿 437
2.分散损失 445
3.风险分配 449
4.惩罚 451
5.矫正正义 452
6.证实或满足 454
7.遏制和预防 456
第六部分 未来 501
第十九章 21世纪的事故赔偿 501
1.基本问题 505
2.提案与方案 524
3.前进的道路 530
4.财产损害 537
5.保险业与律师的作用 538
译后记 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