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税务律师的业务与资格 1
税务律师的含义、作用和业务范围 1
税务律师的执业条件与权利义务 8
税务律师与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12
第二部分 税务律师必备税法知识 16
税法学基础理论 16
税收征纳实体法 19
税收征纳程序法 72
第三部分 税务律师民事诉讼业务 89
纳税担保案件 89
税收优先权案件 97
税收代位权案件 100
税收撤销权案件 104
其他税务民事案件 107
第四部分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业务 116
可以申请听证的情形 116
听证的申请和受理 117
听证的程序 118
听证的效果 120
税务案件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开制度 120
第五部分 税务律师行政复议业务 125
征税行为复议案件 125
税收保全措施复议案件 133
税收强制执行复议案件 141
税收行政处罚复议案件 145
税务机关不作为与不予认定复议案件 160
其他税务行政复议案件 163
第六部分 税务律师行政诉讼业务 172
税务行政诉讼基本制度 172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73
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 176
税务行政诉讼的参加人 184
税务行政诉讼证据 188
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195
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 202
税务行政诉讼的执行 214
第七部分 税务律师刑事诉讼业务 217
偷税罪业务 217
抗税罪业务 225
逃避追缴欠税罪业务 226
骗取出口退税罪业务 230
发票犯罪业务 232
盗窃罪、诈骗罪业务 238
第八部分 税务行政赔偿业务 239
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 239
税务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239
税务行政赔偿程序 240
税务行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241
税务行政赔偿的时限以及受理审查 242
第九部分 税务登记代理业务 243
设立登记 243
重新税务登记 249
变更登记 250
停业复业登记 252
注销税务登记 254
税务登记验证、换证 256
外埠经营登记 257
遗失税务证件报告与证件重新发放 258
扣缴义务人登记 260
存款账户账号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261
纳税人跨县(区)迁出迁入 263
第十部分 税务认证代理业务 26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265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270
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资格认定 275
废旧物资回收企业认定 276
纳税申报方式核定审批 277
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申请审批 278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 279
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调整)纳税定额 280
缔约国(地区)对方居民申请协定待遇 281
税务认定资格年审 283
第十一部分 发票管理代理业务 284
发票领购资格和发票用票量的调整 284
防伪税控企业和税控收款机用户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286
税控加油机装置和税控收款机初始化发行 288
发票购领与发票缴销 290
企业衔头发票印制审批和发票丢失被盗报告 292
普通发票代开与专用发票代开 294
发票购票特批申请审批 296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297
丢失、被盗防伪税控设备处理 298
发票使用管理审批 299
第十二部分 证明管理代理业务 304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与缴销 304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开具 305
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的开具 307
葡萄酒购货管理证明单》管理 308
境外公司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与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证明 309
特许权使用费、利息免税所得汇出数额控制表 312
按照税收协定和税法有关规定不予征税、免税证明单 314
境外劳务费用不予征税确认证明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315
纳税证明与中国居民身份证明 318
车辆购置税证明管理 320
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与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 321
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与进料加工贸易登记备案 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