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海域使用管理概述 1
第一节 海域使用管理基本概念 1
第二节 海域使用管理的目标与内容 4
第三节 海域使用管理的理论基础 8
第四节 海域使用管理体制 17
第二章 海洋功能区划 21
第一节 海洋功能区划概述 21
第二节 海洋功能区划编制与修改 32
第三节 海洋功能区划审批与公布 41
第四节 海洋功能区划实施与管理 42
第三章 海域使用申请审批 46
第一节 海域使用申请 46
第二节 海域使用申请的受理 54
第三节 项目用海的分级审批 56
第四节 国家直接受理项目用海的审批 62
第五节 海域使用权的期限和续期、变更 65
第六节 临时海域使用的申请审批 69
第四章 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 71
第一节 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概述 71
第二节 招标、拍卖方案的制订和审批 77
第三节 招标、拍卖的组织实施程序 79
第五章 海籍管理 84
第一节 海籍管理概述 84
第二节 海籍调查 90
第三节 海域使用统计 119
第四节 海籍档案管理 126
第六章 海域使用权登记 136
第一节 海域使用权登记概述 136
第二节 海域使用权初始登记 138
第三节 海域使用权变更、注销登记 139
第四节 海域使用权证书管理 143
第七章 海域有偿使用管理 146
第一节 海域有偿使用管理概述 146
第二节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149
第三节 海域使用金征缴管理 151
第八章 海域使用监督检查 155
第一节 海域使用监督检查概述 155
第二节 海域使用违法行为查处 159
第三节 海域使用行政监察 166
第九章 海域使用权利救济 173
第一节 海域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73
第二节 海域使用权行政补偿 175
第三节 海域使用权争议调处 180
第四节 海域使用行政复议 184
第五节 海域使用行政诉讼 193
第十章 海域使用管理技术 201
第一节 海域使用测量 201
第二节 海域使用论证 206
第三节 海域分类定级与使用权价格评估 212
第四节 海域管理信息系统 221
附录 229
附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229
附录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勘定省县两级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12号) 239
附录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项目用海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2〕36号) 242
附录4 国务院关于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国函〔2002〕77号) 245
附录5 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部《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审批办法》的批复(国函〔2003〕38号) 266
附录6 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部《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的批复(国函〔2003〕44号) 269
附录7 关于印发《海域使用申请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2〕5号) 273
附录8 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2〕10号) 278
附录9 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2〕23号) 283
附录10 关于印发海域使用权证书有关配套制度的通知(国海发〔2002〕18号) 294
附录11 关于加强国家海洋局直接受理海域使用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国海发〔2002〕19号) 299
附录12 关于印发《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海发〔2003〕18号) 302
附录13 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 306
附录14 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工作中廉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国海纪字〔2002〕343号) 314
附录15 关于加快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国海管字〔2002〕84号) 319
附录16 海洋功能区划指标体系 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