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前言 1
第一节 问题提出 1
第二节 本书体系建构 4
第二章 我国废弃物清理及资源回收法制之历史发展 7
第一节 概述 7
第二节 废弃物清理法制之发展 8
第一项 草创时期 8
第二项 实验时期 8
第三项 发展时期 9
第四项 转型时期 10
第三节 由废弃物清理质变为资源回收再利用法制之发展 10
第一项 废弃物清理法第十条之一规定之演变与内容 11
第一目 第一阶段(民国七十七年十一月之前) 11
第二目 第二阶段(民国七十七年十一月至民国八十三年四月) 12
第一款 制度内容 12
第二款 分析 15
第三目 第三阶段(民国八十三年四月至民国八十六年三月) 16
第一款 制度内容 16
第二款 分析 18
第三款 小结 20
第四目 第三阶段(民国八十六年三月至民国八十七年六月) 21
第五目 第四阶段(民国八十七年七月至民国九十年十月) 25
第六目 第五阶段(民国九十年十月以后) 26
第二项 资源回收再利用法 28
第四节 现行法制之难题及解决之道 30
第一项 现行法制之缺失 30
第二项 解决难题之建议 40
第三项 废弃物清理法与资源再生利用法合并立法之优点 41
第三章 外国立法例 43
第一节 概述 43
第二节 德国废弃物法发展历程以及现行法源依据 43
第一项 法制发展历程 43
第二项 现行法制之法源依据 47
第三项 循环经济废弃物法之立法目的 50
第四项 循环经济废弃物法之基本原则与基本架构 51
第一目 基本原则 51
第二目 基本架构 52
第五项 循环经济废弃物法施行后之成效与评价 55
第一目 环境保护面向 55
第二目 经济领域面向 57
第一款 就业市场之创造 57
第二款 替代能源的开发 57
第三款 环保科技的推进 58
第三节 日本法制介绍:循环型社会法及政策之建议——日本法之经验 59
第一项 现状与课题 59
第二项 循环型经济制度构筑之意义及其构想 61
第三项 现行法规定 63
第一目 二○○○年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及相关法之架构 63
第二目 循环基本法概要 63
第三目 难题与评析 68
第四目 个别法内容概述 70
第四节 美国法制介绍 72
第一项 美国废弃物清理暨资源回收法制概况 72
第二项 美国现行法制可供未来修法借镜之处 77
第一目 固体废弃物的分类简明,有助于管理制度的划分与联邦地方权能区分 77
第二目 中央地方权能区分清楚,州固体废弃物管理计划为核心 78
第三目 完整的鼓励资源回收市场子法规范 78
第五节 欧盟法制介绍 89
第一项 欧盟法与德国法之关系 89
第二项 相关之欧盟法条文 92
第六节 OECD相关法制介绍 95
第四章 废弃物质循环处理法制之基本概念及原理 101
第一节 前言 101
第二节 基本概念及精神 105
第一项 规范精神与适用范围 105
第二项 基本概念 106
第三项 废弃物质概念厘清 107
第一目 厘清必要性 107
第二目 比较立法例 109
第一款 国际废弃物管制法制之趋势——以巴塞尔公约欧盟法为例 109
第二款 德国经济循环暨废弃物法 112
第三款 我国「废弃物质」概念之确立 114
第三节 废弃物资源处理基本原则、概念及机关权限 123
第一项 基本原则 123
第二项 废弃物质循环处理相关义务人之法律定义 125
第三项 废弃物质处理重要相关概念之厘清与订定 128
第四项 主管机关定义与权责 132
第五项 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权责 135
第六项 执行机关定义与权责 135
第四节 废弃物清理费征收、计算方式、废弃物质清理基金及废弃物质循环利用促进委员会 136
第五节 环境灾害及废弃物质污染之紧急应变措施 138
第五章 源头管制 139
第一节 产品制造者责任 139
第二节 责任确保 150
第三节 产品制造者之产品标示义务 153
第四节 产品制造人之特定材质限用义务及过度包装避免义务与特定材质使用义务 154
第五节 产品制造者接受行政检查之义务 154
第六节 消费者义务 155
第六章 回收、再利用再使用之循环管理 159
第七章 最终处置 165
第一节 概述 165
第二节 一般废弃物处理 167
第三节 有害废弃物处理 168
第四节 废弃物质产生者或占有者委托处理之追踪管理责任 170
第五节 须最终处置废弃物质申请以再利用方式处理 171
第六节 工业区及科学园区设置须最终处置废弃物质处理单位 172
第八章 废弃物质专责管理人员 173
第一节 环境保护受托人制度与我国现行法规范内容 173
第一项 环境保护受托人作为事业内部自我监督机制 173
第二项 环境保护专责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之定性 174
第三项 现行废弃物清理专业技术人员制度之法律问题 175
第一目 法律授权明确性 175
第二目 废弃物清理专业技术人员设置目的之再商榷 176
第三目 废弃物清理专业技术人员法律规定之扩充 178
第二节 废弃物质管理专责人员之设置、任务及雇主义务 180
第九章 废弃物质之输入、输出 183
第一节 外国立法例 183
第一项 巴塞尔公约 183
第二项 欧盟 184
第三项 美国 189
第四项 日本 191
第二节 我国废弃物循环法制之输入输出规定 191
第十章 诱因措施 195
第一节 概述 195
第二节 环境政策的国际趋势 198
第三节 政府应优先采购 200
第四节 绩优选拔 200
第五节 环境科技园区奖励规定 201
第六节 环保标章 201
第七节 租税及相关经济措施之导入 202
第十一章 环境卫生管理 209
附录 废弃物质循环清理法草案 213
一、草案总说明 213
二、草案与条文说明 214
三、草案与现行法条文对照表 278
主要参考书目 379
中文文献 379
外文文献 383
事项索引 387
德国废弃物法制发展历程 44
德国废弃物法管制架构之演进 47
德国现行废弃物法法源 50
循环经济废弃物法之立法 51
德国废清法之基本原则及概念 54
德国废弃物总量(1)与再利用量、再利用率 56
德国废弃物总量(2) 56
影响物质流的政策选择工具 74
美德日废弃物管理与资源回收再利用法规比较图表 79
各国废弃物与再生资源之定义比较图表 84
德国法与欧盟法对于Waste的定义比较 90
欧盟法条文 92
OECD废弃物越境转移法规调整趋势说明 96
有害废弃物管制规定(美国环保署执行OECD决议) 98
现行两法法律概念定义冲突之图解 106
巴塞尔公约之Waste定义架构图 110
巴塞尔公约之Waste定义说明(一) 111
巴塞尔公约之Waste定义说明(二) 112
德国Waste/Abfall概念定义之架构 114
商品与废弃物质概念之区分 117
废弃物质定义架构图 118
以「再利用」与「最终处置」作为是否为废弃物质之判断依据 119
废弃物质之性质区分与交互关系图 123
废弃物质相关义务人之法律义务 128
废弃物质再利用行为之管制重点(一) 130
废弃物质再利用行为之管制重点(二) 131
回收——处理之循环过程 132
生产者责任制度新旧制比较(一) 145
生产者责任制度新旧制比较(二) 146
生产者责任新旧制过渡条款说明 150
生产者制度之各义务人与机关关系图(一) 156
生产者制度之各义务人与机关关系图(二) 157
废弃物资源处理义务分配之模式 164
一般废弃物处理流程图 167
有害废弃物处理流程图 170
EU废弃物越境转移法规及其主要内容 185
欧盟会员国之废弃物越境移转管制判定流程 187
OECD废弃物越境转移法规调整趋势说明 188
有害废弃物管制规定(美国环保署执行OECD决议) 190
废弃物质之输出输入 194
废弃物质输出输入之禁止规定 194
丹麦2005-2008年环保政策与废弃物管理之推动重点 199
辅导奖励措施 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