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例 1
第五十七章 帝制之干涉 1
第一节 中国之自溃 1
第二节 日本之最初态度 2
第三节 中国对各国之密告 4
第四节 三国劝告 6
第五节 东京方面之空气 8
第六节 中国之答复及法义之加入 9
第七节 日本视中国答复为拒绝 11
第八节 小幡之再度质询 12
第九节 日置益与陆宗舆之接洽 13
第十节 石井再询陆宗舆 14
第十一节 贺日皇即位国电 15
第十二节 中国再答四使 16
第十三节 中国参战之传说 16
第十四节 五国声明 19
第十五节 北京态度之转急 19
第十六节 日本之兜揽操纵 20
第十七节 参政院之质问 21
第十八节 派使赠勋之提议 23
第十九节 日本谢绝特使 26
第二十节 日本拟自由行动 29
第二十一节 石井以危言复陆宗舆 29
第二十二节 帝制延缓之密告 30
第五十八章 日俄协定及第四次密约 32
第一节 日俄第三次协定 32
第二节 日俄第四次密约 33
第五十九章 郑家屯事件 35
第一节 宗社党与蒙匪 35
第二节 郑家屯事件之爆发 36
第三节 日使提出八项要求 37
第四节 日使对于设警要求之说明 38
第五节 日使之三种口述书 40
第六节 外交部答复之口述书 41
第七节 本案之商结 44
第八节 日兵之撤退 45
第九节 后藤新平之言 46
第六十章 赠勋之波折 58
第一节 章宗祥与后藤新平之谈话 58
第二节 曹汝霖之奉派赠勋 59
第三节 改派熊希龄之纠纷 61
第四节 日本之拒绝 63
第五节 西原龟三之回忆 68
第六十一章 五国谅解 72
第一节 日本之非法保障 72
第二节 英日谅解 72
第三节 日法俄义谅解 73
第六十二章 参加欧战 76
第一节 对德绝交 76
第二节 对德宣战 77
第三节 中日间之接洽 78
第四节 中日往来文件 100
第六十三章《蓝辛石井协定》 102
第一节 石井之东渡 102
第二节 蓝辛石井换文 104
第三节 日美解释之不同 106
第四节 中国之声明 108
第六十四章 西原借款 109
第一节 西原借款之意义 109
第二节 胜田主计之“菊分根”政策 111
第三节林权助之反对论 114
第四节 日本之投资机关 116
第五节 交通银行借款 117
第六节 章宗祥之自述 121
第七节 中华汇业银行之设立 123
第八节善后借款第一次垫款 128
第九节第二次交通银行借款 132
第十节 章宗祥之自述 134
第十一节 吉长铁路借款 136
第十二节 善后借款第二次垫款 140
第十三节 四郑铁路短期借款 143
第十四节 无线电台借款 145
第十五节 有线电报借款 149
第十六节 吉会铁路垫款 151
第十七节 善后借款第三次垫款 153
第十八节 吉黑两省金矿及森林借款 156
第十九节 满蒙四铁路借款 160
第二十节 济顺高徐二铁路借款 163
第二十一节 山东问题换文 166
第二十二节 参战借款 168
第二十三节 其他各种借款 170
第二十四节 章宗祥述各种借款之内幕 171
第二十五节 章宗祥所谓西原概论 182
第二十六节 西原龟三对西原借款之回忆 187
第六十五章 中日军事协定 241
第一节 日本之大陆野心 241
第二节 日方之提议 242
第三节 行军区域问题 243
第四节 田中提议之两办法 245
第五节 换文方式之接洽 247
第六节 共同防敌换文 252
第七节《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 254
第八节《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 257
第九节《关于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实施上必要之详细协定 260
第十节 中日军事协定之时期解释及其消灭 262
第六十六章 巴黎和会 263
第一节 巴黎和会之阵容 263
第二节 日本之要求 263
第三节 中日代表之首次舌战 265
第四节 小幡对陈箓之质问 268
第五节 中国外交部之声明 272
第六节 中国代表对山东问题之说帖 273
第七节 陆徵祥之电告 287
第八节 日本代表之宣言 288
第九节 顾维钧与威尔逊之谈话 289
第十节 陆徵祥与奥龙特之谈话 290
第十一节 中国代表请废除民四条约之说帖 291
第十二节 请英调停之议 304
第十三节 五国会议之讨论 305
第十四节 威尔逊质问“欣然同意”与路易乔治之两办法 306
第十五节 中国代表提出四项办法 309
第十六节 三国会议议定山东条款 310
第十七节 中国代表探闻之内容 311
第十八节 威尔逊之窘 313
第十九节 中国代表与白尔福之谈话 314
第二十节 中国代表之焦灼 316
第二十一节 陆徵祥与毕勋之谈话 317
第二十二节 中国之抗议 319
第二十三节 威尔逊屈服之故 323
第二十四节 中国代表之声明保留 325
第二十五节 五四运动之爆发 325
第二十六节 曹陆章之辞职 326
第二十七节 国务院电述交涉情况 332
第二十八节 命令释疑 333
第二十九节 留日学生之响应 334
第三十节 陆施两代表与白尔福之谈话 336
第三十一节 陆徵祥请示究否签字 337
第三十二节 日外相之声明 338
第三十三节 王正廷不主签字 339
第三十四节 蓝辛之意见 340
第三十五节 威尔逊一无主张 341
第三十六节 三国会议日本担保之内容 343
第三十七节 徐大总统之咨请辞职 346
第三十八节 日本之挑逗 348
第三十九节 主张签字者之理由 350
第四十节 政府训令签字 351
第四十一节 中国拒签《凡尔赛和约》 353
第四十二节 四代表之引咎辞职 354
第四十三节 美上院反对山东条款 356
第四十四节 顾维钧与克里孟梭之谈话 356
第四十五节 美日之折冲 357
第四十六节 日政府之宣言 358
第四十七节 威尔逊之声明 360
第四十八节 美上院对山东条款之保留 361
第四十九节 中国对德恢复和平之宣言 361
第五十节 福州事件 362
第五十一节 中日关系之转折 365
附录:致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外交部信(孙中山) 367
俄罗斯劳农政府对华通告 371
孙中山、越飞联合宣言 374
西原借款之原委(曹汝霖) 376
段祺瑞的参战和借款(陆宗舆) 380
本卷参考书目 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