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3
医师基本之责任与义务 4
医师对病人之责任与义务 5
医师相互间之责任与义务 21
与医师以外的其他人之关系 23
对社会之责任与义务 25
以人为研究对象及先端医疗之职业伦理 28
人工生殖医疗之职业伦理 36
从美国医师会之伦理规定分析以sofe law规范医师职业伦理之可能性 38
结论 47
附录 中华民国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之医师伦理规范 48
前言 55
胚胎基因节选之争议 56
生殖技术与女性之生殖权 63
遗传基因医疗(技术)之界限 69
结论 91
前言 95
人工生殖医疗与自己决定权 97
人工生殖医疗与孩子之权利 98
人工生殖医疗之亲子法律问题 103
受术人资格是否应限制 110
人工生殖之刑法规范 114
各国人工生殖医疗法规范之介绍 120
我国人工生殖法之规定及其争议 152
结论 157
前言 163
尸体在法律上之地位 164
精子、卵子在法律上之地位 168
德日立法例禁止死后取精之立论根据 170
以刑法规范生命伦理议题之意义 172
结论 175
尊严死之意义与问题之所在 179
尊严死之对象 181
医师对植物人或脑死病人之治疗义务 184
尊严死与安乐死在法律上之区别及生命伦理上之评价 187
美国有关尊严死问题之探讨 190
德国有关尊严死问题之探讨 200
其他国家有关尊严死之发展趋势 207
安宁缓和医疗是否为「尊严死」 219
结论——尊严死适法性要件之研究 221
生命之尊重及幸福之追求 227
人体、与人体分离之器官、组织等及尸体在法律上之地位 228
生命之终期——「死亡」之认定 235
各国有关脑死、器官移植问题之检讨 248
结论 254
前言 257
医疗资讯保护之必要性 258
美国医疗资讯之保护 274
日本医疗资讯之保护 281
欧洲医疗资讯之保护 288
基因资讯之保护 296
医疗资讯之安全措施 301
结论 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