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教育部令 1
一、公布令 3
二、实施函(含施行要点) 4
贰、电子资料处理科课程标准 11
一、教育目标 13
专科学校教育目标 15
商业专科学校教育目标 15
电子资料处理科教育目标 15
二、科目表 17
三、教学大纲 27
共同必修科目 27
中华民国宪法 29
民法概要 37
专业必修科目 43
数学 45
会计学(一)(含实习) 55
经济学概论 73
微积分 87
统计学 93
统计学实习 101
企业管理 107
电子计算机概论 115
电子计算机结构 125
数值分析 131
英文打字 137
英语训练(一) 145
英语训练(二) 147
英语训练(三) 151
各校选开必修科目 153
电子计算机系统 155
BASIC程式设计 163
BASIC程式设计实习 171
COBOL程式设计 175
COBOL程式设计实习 183
其他语言程式设计(一) 187
其他语言程式设计(一)实习 193
FORTRAN程式设计 197
FORTRAN程式设计实习 207
ASSEMBLER程式设计 211
ASSEMBLER程式设计实习 221
系统分析 231
电子计算机软体系统 237
资料库 245
线性规画 249
动态规画 255
线性代数 259
逻辑学 267
其他语言程式设计(二) 271
其他语言程式设计(二)实习 277
作业研究 281
资讯管理系统 287
资讯管理系统实习 293
中文资讯系统 297
专题研究 301
专题研究实习 303
叁、电子资料处理科设备标准 305
一、仪器设备 307
二、图书、期刊 313
三、建筑物 315
附录 317
一、五年制商业专科学校课程标准暨设备标准制定经过 319
二、制定五年制商业专科学校课程标准暨设备标准委员名单 323
制定委员会 323
起草小组 323
審查小组 323
各科起草负责学校 324
电子资料处理科教学大纲暨设备标准起草人员表 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