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适用词汇手册》PDF下载

  • 购买积分:14 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公安部消防局编
  • 出 版 社: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8
  • ISBN:7543851334
  • 页数:442 页
图书介绍:本书针对消防法典的内容复杂、程序分散、专业性强、社会性很强的特点,按照消防法法律文本的章、条、目、项的顺序编排词目,达到了解惑释疑的效果。

正文 1

附录 313

条文释义 315

词汇拼音索引 374

计量单位表 427

汉语拼音方案 439

法律案结构 3

标题 3

题注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

主席令 3

公布 3

消防法律规范 4

消防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

目录 4

法律结构单位 5

法的运用 5

法 5

法律解释 5

正式解释 6

立法解释 6

司法解释 6

行政解释 6

非正式解释 6

任意解释 7

学理解释 7

章 7

第一章 8

总则 8

第一条 8

条 8

第一条 8

火 8

火灾 8

预防火灾 8

公民 9

公民人身安全 9

公共财产 9

公民财产 9

公共安全 9

社会 9

社会主义 9

社会主义建设 9

火灾危害 10

第二条 10

消防工作 10

方针 10

消防工作方针 10

原则 10

消防工作原则 10

专门机关 11

群众 11

防火安全责任制 11

责任制 12

防火 12

第三条 12

国务院 12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2

各级人民政府 12

地方 12

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12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13

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13

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 13

领导 13

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13

负责 14

乡镇人民政府的消防职责 14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消防职责 15

职责 16

政府 16

第四条 17

国务院 17

国务院公安部门 17

监督管理 17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7

公安机关 17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17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监督管理职责 18

本行政区域 18

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19

公安消防机构 19

公安消防机构的职责 19

军事设施 21

矿井地下部分 21

矿井 22

核电厂 22

军事设施主管单位 22

核电厂主管单位 22

井地下部分主管单位 22

军事核安全监察机关 23

军事核安全监督管理 23

主管单位 23

森林 24

森林资 25

草原 25

法律 26

行政法规 26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26

消防工作的管理体制 27

款 28

第五条 28

任何单位 28

个人 28

成年公民 29

消防安全 29

消防设施 29

预防火灾 29

火警 29

报告火警 29

义务 29

权利 29

灭火 29

参加有组织的灭火 29

第六条 30

各级人民政府 30

消防宣传教育 30

消防意识 30

教育 30

教育行政 30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31

劳动 31

劳动行政 31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31

消防知识 31

教学、培训内容 31

教学 32

培训 32

新闻主管部门 32

新闻 32

出版主管部门 33

出版 33

广播主管部门 33

广播 33

电影主管部门 33

电影 33

电视主管部门 34

电视 34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34

文化 34

文化行政 34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34

第七条 34

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 34

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单位) 34

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个人 35

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个人) 35

奖励 35

物质奖励 36

精神奖励 36

火灾预防 39

第八条 39

城市 39

市 40

居民点 40

行政区划 40

较大的市 40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 40

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40

城市规模 40

市辖区 41

城市人民政府 41

城市总体规划 41

城市规划 41

城市规划区 42

城市建成区 42

开发区 42

旧城改建 42

城市基础设施 42

分区规划 42

近期建设规划 42

城市详细规划 42

控制性详细规划 42

修建性详细规划 43

城市消防 43

城市防灾 43

城市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43

城市消防规划 44

城市消防规划编制成果 44

消防安全布局 44

消防安全布局具体要求 44

防火分隔 45

消防站 45

消防供水 45

消防通信 46

消防车通道 46

消防装备 46

消防车 46

灭火器材 47

抢险救援器材 47

消防人员防护器材 47

有关主管部门 47

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 47

公共消防设施 47

技术改造 48

消防技术 48

第九条 48

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工厂 48

生产 48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 49

储存 49

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专用车站 49

站 49

装卸 49

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专用码头 49

码头 49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50

民用爆炸物品 50

民用爆炸物品分类 50

易燃固体 50

自燃物品 51

遇湿易燃物品 51

氧化剂 51

有机过氧化物 51

可燃助燃毒害品 52

可燃助燃腐蚀品 52

城市的边缘 52

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52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充装站 52

加油加气站 53

加油站 53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 53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53

加油加气合建站 53

加气站 53

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 53

压缩天然气加气子站 53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供应站 53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调压站 53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 53

易燃液体 54

低闪点液体 54

中闪点液体 54

高闪点液体 54

一级易燃液体 54

二级易燃液体 54

甲类液体 54

乙类液体 54

易燃易爆气体 5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54

压缩气体 54

液化气体 55

易燃气体 55

危险物品 55

重大危险源 55

必须 55

第十条 55

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 55

消防设计 56

建筑工程 56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 56

设计单位 57

消防设计单位职责 57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57

行政许可 58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 59

建设单位 59

施工单位 59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消防监督审核 59

消防设计审核管辖 60

消防设计审核的内容 60

施工安装监督检查和消防验收的内容 60

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61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61

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62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62

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62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2

施工许可证 62

施工许可证发放条件 63

施工 63

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 63

任何单位、个人 63

建筑工程竣工 63

消防验收 64

不得 64

建筑市场 64

建筑市场管理 64

第十一条 64

建筑构件 64

建筑材料 64

防火性能 65

燃烧性能 65

耐火极限 65

防火性能标准 66

防火性能国家标准 66

防火性能行业标准 66

公共场所 66

装修、装饰 66

室内装修、装饰 66

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67

不燃、难燃材料 67

建筑内部装修材料 67

不燃性 68

难燃性 68

可燃性 68

易燃性 68

火灾荷载 68

火灾荷载密度 68

产品质量法 68

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 68

第十二条 69

公众聚集场所 69

歌舞厅 70

影剧院 70

宾馆 70

饭店 70

商场 70

集贸市场 70

公众聚集的场所 70

使用或者开业 71

使用 71

开业 71

使用或者开业前申报 71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72

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72

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72

消防监督检查 73

消防监督检查的内容 73

消防监督检查的方法 74

第十三条 75

大型集会 75

焰火晚会 75

灯会 75

群众性活动 75

商品展销会 75

朝圣活动 75

展览会 76

庙会 76

体育活动 76

庆典活动 76

文化娱乐活动 76

具有火灾危险 76

主办单位 77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7

灭火预案 77

应急疏散预案 77

疏散 77

消防安全措施 77

申报 78

活动现场 78

公安消防机构 78

方可举办 78

责令停止举办通知书 78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 79

火灾危险性 79

火灾危害性 79

活动现场消防安全检查 79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程序 79

第十四条 80

项 80

机关 80

团体 80

企业 81

事业单位 81

消防安全职责 81

消防安全制度 81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81

防火安全责任制 82

消防安全责任人 82

消防安全管理人 82

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82

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83

针对本单位的特点 84

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84

防火检查 84

消除火灾隐患 85

消防设施 85

消防器材 85

消防安全标志 85

定期组织检验、维修 85

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85

疏散通道 85

消防安全疏散 85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 85

疏散楼梯间 86

封闭楼梯间 86

防烟楼梯间 86

敞开式楼梯间 86

室外楼梯间 86

疏散走道 86

安全出口 86

设置符合国家规定 86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87

居民住宅区 87

居民 87

居住小区 87

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 87

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87

物业管理 88

物业 88

第十五条 88

车间 88

仓库 88

员工集体宿舍 88

三合一 89

限期加以解决 89

暂时确有困难 89

方法 89

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89

公安消防机构批准 89

继续使用 90

第十六条 90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90

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 90

重大伤亡 90

伤亡 91

劳动部有关规定 91

伤 91

轻伤 91

重伤 91

损失工作日 92

伤亡事故 92

财产重大损失 93

财产损失 93

直接财产损失 93

间接财产损失 93

本行政区域 9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9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94

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97

本级人民政府 97

备案 97

防火档案 97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98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98

防火档案内容 99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99

防火标志 100

消防安全标志 100

严格管理 100

防火巡查 101

防火巡查频次 101

防火巡查内容 101

防火巡查任务 102

巡查记录 102

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102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103

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对象 103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03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 104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操练要则 104

应急 105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05

应急演习 105

第十七条 106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106

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106

销毁 106

运输业 106

销售 107

使用 107

销毁方式 107

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 108

产品 108

燃点 108

闪点 108

闪燃 108

爆炸极限 108

说明书 109

警示说明 109

数据 109

自燃点 109

自燃 109

爆炸性能 110

感度217 110

产品包装 110

运输包装 110

销售包装 110

危险品包装 110

独立包装 111

包装标志 111

危险品标签 111

警示标志 111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112

爆炸危险场所 112

火灾危险场所 112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112

禁止携带 113

火种 113

非法携带 113

公共场所 113

公共交通工具 113

可燃物资 114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114

物品火灾危险性特征 114

可燃固体 115

储存可燃物资的仓库 115

仓库 115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15

第十八条 116

禁止 116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 116

爆炸危险场所 116

特别危险场所 116

高度危险场所 116

一般危险场所 117

因特殊情况 117

使用明火作业 117

使用明火 117

作业 117

按照规定 117

事先 118

审批手续 118

作业人员 118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118

作业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119

电焊 119

气焊 119

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 119

焊接 119

熔焊 120

压力焊 120

钎焊 120

气割 120

铸造 120

热处理 120

自动消防系统 121

操作人员 121

持证上岗 121

第十九条 121

产品 121

消防产品 122

消防产品的质量 122

适用性 122

安全性 122

可用性 122

可靠性 122

维修性 123

经济性 123

消防产品的质量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123

产品的标准 123

国家标准 123

地方标准 124

行业标准 124

企业标准 124

强制性标准 124

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 124

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 125

朱经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 126

消防产品配件 127

灭火剂 127

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 127

用户 127

销售单位 127

消防产品的品牌 127

品牌 127

品牌名称 127

品牌标志 128

第二十条 128

电器产品 128

燃气 128

城镇燃气 128

燃气用具 128

第二十一条 129

任何单位、个人 129

消防设施、器材 129

消火栓 129

占用防火间距 129

防火间距 129

消防通道 130

堵塞消防通道 130

公用和城建等单位 130

公用单位 130

公用事业的经营者 130

电信 130

修建道路 131

停电 131

停水 131

切断通信线路 131

消防队 131

有可能影响灭火救援的 131

事先通知 131

当地公安消防机构 131

第二十二条 132

农业收获季节 132

农业 132

森林、草原防火期间 132

森林防火期 132

森林防火戒严区 132

森林防火戒严期 132

草原防火期间 133

草原防火管制区 133

草原防火管制期 133

重大节假日期间 133

火灾多发季节 133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34

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134

采取防火措施 134

消防安全检查 135

第二十三条 135

村民委员会 135

居民委员会 136

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136

公约 136

消防安全公约 137

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137

消防安全检查 137

乡镇人民政府 137

镇 137

城市街道办事处 137

指导和监督 137

第二十四条 138

消防监督检查 138

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138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138

灭火作战计划 139

定期监督检查 139

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 139

出示证件 139

不得收取费用 140

第二十五条 140

火灾隐患 140

责令当场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 140

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 140

重大火灾隐患 142

重大火灾隐患的范围 142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 142

发现火灾隐患 146

应当及时通知 146

同意/不同意延期整改通知书 147

复查意见书 147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147

采取措施 147

消除隐患 148

限期消除隐患 148

确定火灾隐患的依据 148

消防组织 151

组织 151

消防组织结构 151

第二十六条 152

各级人民政府 152

应当 152

经济发展 152

国民经济 153

经济 153

社会发展 153

发展 153

社会 153

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 153

消防组织建设 154

扑救火灾的能力 154

第二十七条 154

城市人民政府 154

城市人民政府的建站要求 154

消防站 155

国家规定的消防站建设标准 155

消防站的类型 155

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 155

消防站装备标准 156

消防站员额配备标准 156

消防站建设用地标准 156

消防站建筑面积标准 156

公安消防队 156

公安消防队的任务 157

灭火力量 157

专职消防队 157

专职消防队的任务 157

镇人民政府 157

可以 157

义务消防队 157

义务消防队的主要形式 158

义务消防队的任务 159

火灾扑救工作 159

其他灾害或者事故 160

灾害 160

事故 160

其他灾害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160

第二十八条 161

专职消防队 161

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 161

核电厂 161

大型发电厂 161

民用机场 162

机场 162

航空器 162

大型港口 162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 162

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163

可燃的重要物资 163

物资储备 163

国家物资储备 164

!国家储备 164

国家短期物资储备 165

动员物资储备 165

战略物资储备 165

仓库 166

基地 166

大型仓库 166

中型仓库 166

小型仓库 166

火灾危险性 166

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 166

企业类型 167

大型企业 167

产品生产能力 167

设计能力 167

查定能力 167

企业划型程序 168

其他大型企业 168

其他大型企业的具体标准 168

项 169

目 169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69

古建筑群 170

古建筑 170

管理单位 170

专职消防队 170

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具体任务 170

第二十九条 172

专职消防队的国家有关规定 172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173

省级人民政府 173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173

验收 173

专职消防队的建设标准 173

第三十条 174

乡 174

村 174

义务消防队的具体任务 174

义务消防队的组建标准 175

义务消防队的管理规定 175

第三十一条 176

公安消防机构 176

专职消防队 176

义务消防队 176

业务指导 176

有权指挥调动专职消防队 176

调动的程序 177

火灾扑救 177

灭火救援 181

灭火 181

救援 182

隔离灭火法 182

窒息灭火法 182

冷却灭火法 182

化学抑制灭火法 182

第三十二条 182

火灾 182

火灾构成要素 182

燃烧 182

火 182

可燃物 182

氧化剂 183

温度 183

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 183

火焰 183

烟 183

燃烧的必要条件 183

燃烧的充分条件 183

危害 184

任何人 184

发现火灾 184

着火 184

发现 184

报警 184

报警方法 184

任何单位、个人 184

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 184

阻拦报警 185

火警 185

谎报火警 185

严禁 185

公共场所 185

发生火灾时 185

该公共场所 185

现场工作人员 185

组织、引导在场群众 186

疏散 186

疏散设施 186

安全区 186

最终出口 186

疏散路线 186

群众 186

义务 186

发生火灾的单位 186

必须 186

组织力量 186

扑救火灾 187

火灾就地扑救 187

邻近单位 187

支援 187

消防队 187

接到火警 187

分散接警 187

集中接警 187

混合接警 187

报警时间 187

接警 187

立即赶赴火场 188

火场 188

灭火接警出动范围 188

救助遇险人员 188

救人第一的原则 188

救援顺序 189

排除险情 189

扑灭火灾 189

扑救火灾对策 189

灭火战术 189

火场侦查 189

火场侦查的内容 190

第三十三条 190

公安消防机构 190

组织和指挥火灾的现场扑救 190

火场总指挥员 190

火场指挥机构 190

一级指挥 190

二级指挥 191

三级指挥 191

战斗区段指挥机构 191

灭火总指挥部 191

火场指挥部 192

灭火救援总指挥部 192

灭火指挥程序 193

现场 194

灭火指挥层次 194

灭火指挥原则 195

各种水源 195

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 195

可燃气体 195

可燃液体 196

建筑物 196

限制用火用电 196

划定警戒区 196

火场警戒 196

构筑物 196

局部交通管制 197

交通管制区域 197

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197

临近 198

蔓延 198

拆除或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198

火场破拆 198

火场救生 198

紧急避险行为 198

紧急避险的条件 198

延烧 199

火场破拆条件 199

火场破拆注意事项 199

毗邻火场 200

调动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 200

协助灭火救助 201

特大火灾 201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201

组织有关人员 201

调集所需物资 201

紧急处置措施 201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201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202

第三十四条 203

公安消防队 203

火灾以外的其他灾害或者事故 203

抢险救援 203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204

统一指挥 204

第三十五条 204

消防车 204

消防艇 204

执行火灾扑救任务或者执行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时 205

行驶速度 205

行驶路线 205

国家航道 205

专用航道 205

地方航道 205

其他通航水域 205

行驶方向 205

指挥信号 206

不受限制 206

其他车辆 206

其他船舶 206

行人 206

必须让行 207

不得穿插、超越 207

交通管理指挥人员 207

保证迅速通行 207

疏港 208

航道 208

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消防车、消防艇 208

作业 208

消防艇的灭火救援任务 208

第三十六条 208

消防车 208

消防艇 208

消防器材 208

装备 209

设施 209

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209

第三十七条 209

公安消防队 209

发生火灾的单位、个人 209

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09

外单位火灾 209

损耗的燃料 209

燃料 210

灭火剂 210

依照规定 210

保险 210

火灾保险 210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211

火灾保险责任 211

保险标的 211

火灾保险标的 211

保险人 211

被保险人 211

施救范围 211

补偿 212

第三十八条 212

参加扑救火灾 212

受伤 212

暂时性失能伤害 212

永久性失能伤害 212

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 212

永久性全失能伤害 212

致残 212

死亡 213

死亡性质 213

非正常死亡 213

正常死亡 213

参加扑救火灾死亡 213

不属于在扑救火灾事故中的伤亡人员 213

人员 21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214

直系亲属 214

家属 214

抚恤 214

抚恤费 215

医疗 215

第三十九条 215

公安消防机构 215

有权 215

根据需要 215

封闭火灾现场 215

行政强制措施 215

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 215

封闭 216

火灾现场 216

负责调查 216

火灾事故管辖 216

级别管辖 216

地域管辖 217

普通地域管辖 217

特殊地域管辖 217

专属管理 218

火灾原因认定 218

火灾原因 218

起火点 218

起火源 219

起火物 219

火灾原因认定书 219

火灾原因重新认定 219

火灾原因认定机关 219

火灾原因重新认定机关 219

放火 219

电气火灾 220

违章操作 220

用火不慎 220

火灾事故原因认定的性质 220

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 220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 220

火灾事故责任 221

火灾事故责任种类 221

直接责任 221

间接责任 221

直接领导责任 221

领导责任 222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性质 222

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222

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机关 222

火灾事故等级与火灾事故责任种类的关系 222

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机关 223

火灾事故责任书 223

火灾原因、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 223

核定火灾损失 223

火灾危害 223

火灾损失 224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 224

火灾间接财产损失 224

重置价值 224

烧损率 224

计算方法 224

火灾损失核定的性质 224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表 225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重新核定 225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机关 225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重新核定机关 226

因果关系 226

火灾事故 226

火灾分类 226

火灾事故等级 227

特大火灾 227

重大火灾 227

一般火灾 227

火灾统计范围 227

不属火灾统计范围的火灾 227

森林火灾的划分 228

森林火警 228

森林火灾 228

重大森林火灾 228

特大森林火灾 228

草原火灾的划分 228

草原火警 228

一般草原火灾 228

重大草原火灾 228

特大草原火灾 229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229

重大火灾事故 229

较大火灾事故 229

一般火灾事故 229

突发事件 229

起火单位 229

着火 230

按照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 230

保护现场 230

现场 230

接受事故调查 230

事故调查 231

现场勘查 231

环境勘查 231

初步勘查 231

细项勘查 231

专项勘查 231

勘查笔录 232

现场绘图 232

现场录像 232

现场照相 232

痕迹 232

物证 232

火灾物证 232

固态物证 232

液态物证 232

气态物证 233

技术鉴定 233

法医检验 233

模拟实验 233

火灾事实 234

如实提供 234

火灾事故当事人 234

法律责任 237

消防违法行为 237

法律责任的种类 237

行政责任 238

民事责任 238

刑事责任 238

第四十条 238

违反本法的规定 238

责令限期改正 239

相对人 239

行政主体 239

警察命令 239

行政处罚 240

申诫罚 240

能力罚 240

财产罚 240

人身罚 240

行政命令 240

逾期不改正 241

责令停止施工 241

责令停止使用 241

责令停产停业 241

可以 241

并处 241

单处 242

合并处罚 242

罚款 242

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 242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 242

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不合格 242

擅自施工 242

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 242

竣工 243

未经消防验收 243

经验收不合格 243

擅自使用 243

公众聚集的场所 243

未经消防安全检查 243

经检查不合格 243

擅自使用或者开业 243

单位 243

单位行政违法行为 244

行政处罚单罚制 244

行政处罚双罚制 244

前款 244

第四十条所列消防违法行为 244

前款规定 245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45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45

警告 246

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擅自施工行为 246

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行为 247

建筑工程竣工未经消防验收擅自使用行为 247

建筑工程竣工经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行为 248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或者开业行为 248

公众聚集场所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行为 249

案由 249

案件 250

案卷 250

单位 250

第四十一条 250

擅自举办 250

群众性活动 250

具有火灾危险 250

公安消防机构 251

A级燃放工程 251

责令当场改正 251

当场不能改正 251

责令停止举办 251

并处罚款 251

单位 252

第四十一条所列消防违法行为 252

违反本法的规定 252

第四十二条 253

违反本法的规定 253

擅自降低消防技术标准 253

消防技术标准 253

施工 253

防火性能 253

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53

国际标准 254

国外先进标准 254

建筑构件 254

建筑材料 254

不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 254

装修装饰材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254

单位 255

工程监理单位 255

第四十二条所列消防违法行为 255

第四十三条 256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256

违反本法的规定 256

消防安全职责 256

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256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257

行政处分 257

警告 257

营业性场所 258

营业 258

法人 258

法人条件 258

企业法人条件 258

企业法人的范围 259

私营企业 259

合伙企业 259

中外合作企业 259

中外合资企业 259

外资企业 259

火灾隐患 259

不及时消除 259

疏散通道 260

安全出口 260

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行为 260

第四十三条所列消防违法行为 260

第四十四条 262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62

没收产品 262

没收 262

没收违法所得 262

没收非法财物 263

不合格产品 263

处理品 263

劣质品 263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263

违法所得 263

违法所得的计算方法 264

从重处罚 264

从轻处罚 265

从轻处罚情节 265

减轻处罚 266

减轻处罚情节 266

免予处罚 266

免予处罚情节 266

不予处罚 266

不予处罚情节 266

不再处罚 266

不再处罚情节 266

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267

维修、检测消防设施、器材的单位 267

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267

第四十四条所列消防违法行为 267

违反本法的规定 268

第四十五条 269

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269

第四十五条所列消防违法行为 269

违反本法的规定 269

第四十六条 270

拘留 270

十五日 270

第四十六条所列消防违法行为 270

违反本法的规定 271

第四十七条 271

违反本法的规定 271

十日以下 271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 271

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 271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 271

违法使用明火作业 272

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2 72

禁令 272

阻拦报火警 272

谎报火警 272

故意阻碍 272

火灾现场秩序 272

扰乱火灾现场秩序 272

过失 272

过于自信的过失 273

疏忽大意的过失 273

故意 273

直接故意 273

间接故意 273

火场指挥员 273

拒不执行 273

严重损失 273

火灾现场秩序 274

社会秩序 274

第四十七条所列消防违法行为 274

第四十八条 275

违反本法的规定 275

指使 275

强令 275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 275

冒险作业 275

严重后果 275

公安消防机构通知 275

逾期不改正 275

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276

责令赔偿损失 276

强制拆除 276

强制清除 276

行政强制措施 276

所需费用 276

消防通道 277

擅自 277

民事责任 277

第四十八条所列消防违法行为 277

第四十九条 278

人身伤亡 278

重伤 278

轻伤 278

轻微伤 278

亡 278

组织 279

引导 279

疏散 279

尚不构成犯罪 279

犯罪 279

十五日以下 279

自由裁量 279

第四十九条所列消防违法行为 279

群众 280

人民 280

第五十条 280

隐瞒 280

掩饰 280

推卸责任 280

故意破坏火灾现场 280

伪造火灾现场 280

破坏现场 280

原始现场 280

犯罪构成 280

第五十一条 281

违反本法规定行为 281

处罚 281

对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处罚5 281

治安管理处罚 282

治安处罚运用 282

治安处罚程序 282

治安管理处罚呈批表 282

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 282

治安管理处罚申诉 283

询问 283

传唤 283

暂缓执行 283

执行拘留通知书 284

治安拘留所 284

看守所 284

治安担保制度 284

担保人的条件 285

治安管理处罚的执行 285

治安行政强制措施 286

裁决 286

公安消防机构 286

公安机关 286

由公安机关裁决 286

行政委托 287

行政授权 287

行政复议 287

不停止执行原则 287

行政诉讼 287

国家赔偿 287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288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 288

由公安消防机构裁决 28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88

行政处罚种类 289

行政处罚机关 289

行政处罚管辖 289

行政处罚适用 289

简易程序 290

一般程序 290

听证范围 290

较大数额罚款 290

行政听证 290

听证程序 290

行政处罚执行 291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 291

当场收缴罚款 291

罚款与收缴相分离 291

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 292

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单位或场所 292

报请 292

由公安消防机构报请 292

当地人民政府 292

依法决定 292

由公安消防机构执行 293

执行 293

规范性文件 293

非规范性文件 293

法律规范 293

第五十二条 294

公安消防机构 294

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 294

国家工作人员 294

滥用职权 294

玩忽职守 294

徇私舞弊 295

尚不构成犯罪 295

行政处分 295

故意拖延 296

不予审核、验收 296

不及时通知 296

利用职务 296

利用职权 296

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使利条件 296

其他滥用职权行为 297

其他玩忽职守行为 297

其他徇私舞弊行为 297

第五十二条所列消防违法行为 298

第五十三条 298

违反本法行为 298

构成犯罪的 299

犯罪 299

单位犯罪 299

刑法单罚制 299

刑法双罚制 300

有违反本法行为构成犯罪的 300

放火罪 301

失火罪 302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共安全罪 302

危险物品肇事罪 302

重大责任事故罪 302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303

消防责任事故罪 303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303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304

依法追究 304

故意毁坏财物罪 304

妨害公务罪 305

滥用职权罪 305

玩忽职守罪 305

受贿罪 305

单位受贿罪 305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306

刑事责任 306

刑罚种类 306

主刑 306

管制 306

拘役 306

有期徒刑 306

无期徒刑 307

死刑 307

附加刑 307

罚金 307

剥夺政治权利 307

没收财产 307

驱逐出境 307

附则 311

第五十四条 311

本法 311

施行 311

生效时间 311

废止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311

废止时间 312

条例 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