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5
最高法院90年度台上字第1682号民事判决(冥纸烧船案) 5
侵害行为与注意义务 8
注意义务之概念 12
注意义务之发生 27
注意义务之种类 48
注意义务之判断 51
注意义务之违反 56
结论 67
前言 77
「保护他人法律」之概念 80
违反保护他人法律之过失概念 92
过失推定之排除 102
结论 111
附录 有关§184Ⅱ之最高法院判决整理 113
案例事实 139
判决要旨 139
判决评析 140
前言 155
危险责任成立之理由 157
美国侵权行为法整编之规定 163
危险责任案例类型 173
危险责任之排除 191
我国法之检讨 193
结论 200
前言 205
四则有关服务责任之法院判决 207
英美法上的服务无过失责任 217
案例之综合检讨 234
立法论上之检讨 238
结论 250
前言 259
惩罚性赔偿金制度的源起与目的 263
何种行为得课以惩罚性赔偿金? 284
惩罚性赔偿金的量定因素 296
惩罚性赔偿金数额量定方式的改进方案 308
结论 317
参考文献 319
前言 329
惩罚性赔偿金之理论争执 330
美国最高法院的新近判例趋势 334
惩罚性赔偿金制度之改革论 341
对改革论的质疑——实证研究的反驳 346
惩罚性赔偿金制度功能之再检讨 358
结论——兼论我国法之规定 362
案例事实 373
判决要旨 374
判决评析 375
结论 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