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
第二次革命—改职权主义为当事人进行主义 4
司法对人权保护之消极与积极 7
检察官的削权与重新定位 14
证据排除法则之承认 16
被告权利之新增与重视 18
自白法律的精致与不足 22
屈服于司法资源的刑事诉讼 25
被害者运动 26
前瞻与结论 27
导论 31
告诉乃论罪之性质及型态 34
分析模式 38
传唤及提出命令 41
拘提逮捕 42
搜索扣押 46
羁押 50
结论 53
导论 57
美国法之借镜 62
一、住宅内逮捕 62
二、住宅与公共场所的区别 65
三、在第三人住宅逮捕 67
四、小结 70
我国法之检讨 72
一、理论基础 72
二、依修法之沿革与精神解释 75
三、对新法之诠释与疑虑 78
四、在第三人住宅拘提 82
结论 85
问题提出 87
宪法解释 88
法律解释 91
结论 94
临检与宪法 98
临检权之发动门槛 100
临检得实施之行为 106
导论 113
理论基础 117
住宅检查 123
一、卫生及安全检查 123
二、火灾检查 124
三、福利检查 127
四、保护管束 127
五、分析评论 128
商业检查 133
一、美国法参考 133
二、分析评论 137
结论 141
导论 145
意义及性质 147
一、美国法 147
二、我国法 155
审查标准 160
一、美国法 160
二、我国法 163
审理程序 166
一、美国法 166
二、我国法 171
驳回及救济 175
一、美国法 175
二、我国法 177
结论 179
导论 183
对质诘问权 187
审判中陈述 190
审判外陈述 192
一、实体证据与弹劾证据 192
二、传闻法则 194
三、先前不一致的陈述 195
四、先前的证词 198
五、共谋者陈述 201
六、与对质诘问权关系 206
合并审判与共犯之自白 210
一、合并审判与分别审判 210
二、合并审判之危险与救济 212
三、自白之编写 216
结论 218
导论 226
自行取得之证据 228
取得检察官及政府机关之证据 232
一、检察官揭示证据的宪法义务 232
二、证据开示 235
三、依法律保密之资料 237
四、秘密线民 238
藉法院取得证据 240
一、证据保全与供述录取 240
二、传唤及命提出证物的权利 242
三、请求被指证 243
妨碍被告取得证据 244
一、证人遣送出境 244
二、恐吓辩方证人 244
三、政府疏于保全证据 245
结论 247
导论 251
未提出视为放弃法则 257
一、明显错误 260
二、分析评论 263
无害错误法则 265
一、判断标准 269
二、分析评论 277
宪法错误 282
一、无害或有害错误 282
二、当然发回的宪法错误 289
三、分析评论 295
结论 299
图示分析 303
中文索引 305
外文索引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