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权保障机制之发展与挑战 1
前言:双轨并行的欧洲人权保护机制 2
欧洲联盟系统 4
欧洲理事会系统 16
双轨机制的整合、竞合与冲突 36
欧洲人权法之挑战与展望—代结语 47
国家机关挑唆犯罪之认定与证明—评三则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度之陷害教唆判决 51
前言 53
事实与判决摘要 56
评释 63
结语 101
国家机关挑唆犯罪之法律效果 103
前言 105
犯罪挑唆之检验层次 107
法律效果之理论观点 114
各国实务之比较观察 120
批评与检讨 130
结语 142
线民之干预性及授权问题—以线民之侦查活动为中心 145
前言:线民的三不见 146
线民问题之脉络 149
线民活动之国家性 154
线民活动之干预性 166
线民活动之授权依据 174
违法线民行为与证据使用禁止 182
立法之必要性与可能性—代结语 185
证人概念与对质诘问权—以欧洲人权法院相关裁判为中心 187
前言:对质诘问作为普世人权 188
欧洲人权公约及其证人相关条款 192
欧洲人权法院之裁判与分析 207
对我国法之启示与反省—代结语 233
共犯证人与对质诘问—从欧洲人权法院裁判看我国释字第五八二号解释之后续发展 237
前言 238
证人概念与共犯/共同被告之证人适格 243
对质诘问之内涵 250
对质诘问之例外—与传闻例外之思辩 266
结语 272
论不自证己罪原则—欧洲法整合趋势及我国法发展之评析 275
前言 277
不自证己罪原则:射程距离与法律效果 281
欧洲人权法院之判例法发展 287
欧盟刑事法典之相关规范 315
总评与启示 323
结语 333
本书索引 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