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倒产与破产制度 1
第一节 破产制度的必要性 1
第二节 倒产与破产 2
一、倒产的意义 2
二、破产的意义 3
第三节 倒产处理制度 3
一、破产与和议 4
1.总说 6
2.破产 6
3.和议 6
二、公司整理与特别清算 6
1.总说 9
2.公司整理 9
3.特别清算 9
三、公司更生 9
1.意义 11
2.程序慨要 11
3.公司更生的特征 11
四、法的倒产处理制度的概观 11
五、私的整理 11
1.意义 13
2.程序概要 13
3.私的整理的优点与缺点 13
第四节 破产法与破产程序 13
一、破产法 13
1.意义 15
2.沿革 15
3.立法主义 15
二、破产程序的概要 15
三、破产程序的法的性质 18
1.是执行程序?或是清算程序?2.是民事诉讼?或是非讼案件?四、破产法院程序的通则 19
1.民事诉讼法之准用 23
2.破产法的特别规定 23
五、破产法院 23
1.意义 25
2.管辖 25
第二章 破产程序的开始 25
第一节 破产开始的要件 25
一、破产原因 25
1.意义 28
2.支付不能与支付停止 28
3.债务超过资产 28
二、破产障碍 28
三、债权者的竞合 28
四、破产能力 29
1.意义 34
2.自然人 34
3.法人 34
第二节 破产的申请与审理 34
一、破产的申请 34
二、申请权者 36
1.债权者 37
2.债务者 37
3.准债务者 37
三、申请程序 37
1.方式 37
2.债权以及破产原因的说明 37
四、对申请的审理和裁判 37
1.形式要件(适法要件)的审理 37
2.费用的预纳 43
1.形式要件(适法要件)的审理3.实质要件的审理4.申报的撤回5.宣告前的保全处分第三节 破产宣告(破产决定) 43
一、内容 43
二、同时处分(在宣告同时作出的处分) 43
三、宣告的“时间” 44
四、附带处分(附随处分) 44
五、破产宣告的效果 45
六、同时破产废止 46
七、不服申请 47
第三章 围绕破产者的法律关系 53
第一节 破产宣告后破产者的法律行为 53
一、原则——对抗不能 53
1.破产者的法律行为 55
2.没有破产者中介的法律行为的场合二、例外——善意交易之保护 55
1.向破产者作出的清偿 57
2.票据的接受或支付 57
3.破产宣告后的登记注册三、例外——继承的承认以及放弃 57
第二节 破产宣告前未解决的法律关系 57
一、关于未履行的双务契约的原则 57
1.一方未履行 59
2.双方未履行 59
二、各种双务契约的特别规则 59
1.租赁契约 71
2.雇用契约 71
3.承包契约 71
4.其他双务契约 71
5.双务契约以外的法律关系 71
第三节 不受破产宣告影响的权利——取回权、别除权 71
一、取回权(1)——一般的取回权 71
1.取回权的意义 1
2.取回权的行使 1
3.取回权的基础 1
4.取回权的基础(2)——让渡担保 1
5.取回权的基础(3)——其他的非典型担保二、取回权(2)——特别的取回权 77
1.卖主的取回权 80
2.批发商的取回权 80
3.代偿性的取回权 80
三、别除权 80
1.别除权的意义 88
2.别除权的基础 88
3.别除权的行使 88
4.最高额抵押权 88
5.余额责任——别除权者和破产债权的行使第四章 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以及执行 88
一、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与破产 88
1.诉讼程序的中断和继续2.债权者取消诉讼、代位诉讼之中的债务者的破产二、正在进行中的执行与破产 91
1.执行效力的消灭 93
2.不受影响的实行程序 93
第五章 破产债权 93
第一节 破产债权的意义、数额和顺序 93
一、破产债权的意义与要件 93
二、复数债务者关系与破产债权 96
1.总说 102
2.数人中全部义务者的破产 102
3.保证人的破产 102
4.求偿义务者的破产 102
5.数人中一部分保证人的破产6.法人或者其成员的破产7.子公司的破产三、破产债权的额以及顺序 102
1.破产债权的等质化 110
2.破产债权数额的确定 110
3.破产债权的顺序 110
4.优先的破产债权 110
5.劣后的破产债权 110
第二节 破产债权者 110
一、总说 110
1.破产债权者的意义 112
2.个别性权利行使的禁止 112
二、债权者集会(会议) 112
1.意义 115
2.权限 115
3.程序 115
4.决议 115
第三节 破产债权的确定 115
一、破产债权的申报 115
1.申报的意义 119
2.申报程序 119
3.申报的变更和撤回 119
4.债权表的作成 119
二、破产债权的调查 119
1.债权调查的意义 124
2.债权调查日期 124
3.通过调查确定债权 124
4.罚金、罚款等的申报和调查的特别规则三、破产债权确定诉讼 124
1.总说 132
2.无名义债权 132
3.有名义债权等 132
4.债权确定诉讼的结果 132
第四节 抵消权 132
一、意义 132
1.抵消权的意义 134
2.破产法上抵消权的适用范围二、抵消权的要件 134
1.民法上抵消的要件的缓和2.民法上抵消的要件的限制三、抵消权的行使 139
第六章 破产财团 142
第一节 破产财团的意义、范围 142
一、破产财团的意义 142
1.意义 144
2.性质 144
二、破产财团的范围 144
1.客观的范围 150
2.时间上的界限 150
3.自由财产 150
第二节 破产程序的机构 150
一、总说 150
二、破产管财人 151
1.选任 157
2.职务 157
3.法律上的地位 157
三、监查委员 157
1.意义和法律的性质 159
2.选任和解任 159
3.职务 159
第三节 财团债权 159
1.意义 171
2.范围 171
3.财团债权的债务者 171
4.财团债权的清偿 171
第四节 否认权 171
一、总说 171
1.意义 173
2.否认的类型 173
二、否认的一般性要件 173
三、否认的个别性要件 174
1.故意否认的要件 186
2.危机否认的要件 186
3.无偿否认 186
四、关于否认的特别要件 186
1.关于票据支付否认的限制2.对抗要件的否认3.执行行为的否认 186
4.对转得者的否认 191
1.关于票据支付否认的限制2.对抗要件的否认3.执行行为的否认五、否认权的行使 191
1.否认权的性质 198
2.否认权的主体 198
3.否认权的行使方法 198
六、否认的效果 198
1.财团的复元 206
2.对方当事人的地位 206
第五节 破产财团的管理、换价 206
一、总说 206
二、管理 206
2.第一次债权者集会之前的临时措施3.管财人的管理行为 206
1.管理的着手 211
4.换价 211
2.第一次债权者集会之前的临时措施3.管财人的管理行为第七章 破产程序的结束 211
第一节 因分配而结束 211
一、意义 211
二、中间分配 212
1.接受分配的债权与债权表的作成 212
2.分配表的更正与对分配表的异议 212
3.分配的实施 214
2.分配表的更正与对分配表的异议三、最后分配和破产的终结 214
四、追加分配 216
1.意义 217
2.程序 217
第二节 其他的终结原因——破产废止 217
1.意义 225
2.类型 225
3.效果 225
第三节 强制和议 225
一、总说 225
1.和议的类型 228
2.强制和议的法的性质 228
二、程序的开始 228
1.程序开始的申请 231
2.和议条件 231
三、申请的审理与开始决定 231
1.审理 233
2.裁判 233
四、和议的成立与认否 233
1.和议的提出 236
2.议决权者 236
3.债权者集会的议决 236
4.法院的认可 236
5.和议不认可的决定 236
五、和议的效力 236
1.程序上的效力 238
2.实体上的效力 238
六、以和议为基础的破产终结决定对破产者的效力 238
七、和议的失效 238
1.让步的取消 242
2.和议的取消 242
3.再施行的破产 242
4.新破产 242
第八章 小破产 242
1.意义 244
2.小破产的决定以及取消 244
3.小破产的简易性 244
第九章 免责、复权及破产犯罪 244
第一节 免责 244
一、意义 244
1.免责的意义 245
2.理论基础 245
二、免责的申请及审理 245
1.申请 247
2.审理 247
3.裁判 247
4.免责的效果 247
5.免责的取消 247
第二节 复权 247
一、意义 247
二、当然地复权与根据申请而复权 248
第三节 破产犯罪 248
一、意义 248
二、破产犯罪的种类 249
附录: 251
一、日本法院“破产宣告”一则 251
二、日本破产法 252
译者后记 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