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一 公司之发达 1
二 公司之沿革 2
三 公司法之沿革 4
四 公司法之编制 24
五 公司法之参考书 26
本论 31
第一章 通则 31
第一节 公司之意义 32
第二节公司之种类 40
第三节 公司之住所 51
第四节 公司之设立 53
第一款 公司设立之主义 53
第二款 设立行为之性质 59
第五节 公司设立之登记 61
第六节 公司登记之撤销 68
第七节 事项变更之登记 73
第八节 公司之股东 76
第九节 公司之股份 80
第十节 公司之能力 83
第二章 无限公司 87
第一节 无限公司之意义 89
第二节 无限公司之设立 93
第三节 无限公司之登记 102
第四节 无限公司之内部关系 106
第一款 出资之种类 109
第二款 盈亏之分派 117
第三款 执行之业务 120
第四款 竞业之禁止 132
第五款 股份之转让 136
第六款 章程之变更 139
第五节 无限公司之外部关系 141
第一款 公司之代表 142
第二款公司之责任 151
第三款 资额之减少 162
第四款 盈利之分派 164
第五款 债务之抵销 169
第六款 财产之分析 170
第六节 无限公司股东之退股 171
第一款 退股之事由 172
第二款 退股之效力 181
第七节 无限公司之解散 187
第一款 解散之事由 189
第八节 无限公司之清算 200
第一款 任意之清算 202
第二款 法定之清算 203
第三章 两合公司 215
第一节 两合公司之意义 218
第二节 两合公司之设立 223
第三节 两合公司之股东出资 228
第四节 两合公司之业务执行 229
第五节 两合公司之股东检查 231
第六节 两合公司之股份转让 233
第七节 两合公司之竞业禁止 235
第八节 两合公司之章程变更 236
第九节 两合公司之股东责任 237
第十节 两合公司之公司代表 238
第十一节 两合公司之股东退股 239
第十二节 两合公司之股东除名 240
第十三节 两合公司之解散 242
第十四节 两合公司之清算 243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 245
第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意义 247
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利弊 251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设立 255
第一款 章程之订立 256
第二款 股份之认购 270
第三款 设立之登记 314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319
第一款 股份之分法 320
第二款 股份之金额 321
第三款 股份之种类 328
第四款 股份之缴纳 329
第五款 股份之共有 330
第六款 股份之证券 332
第七款 股份之转让 335
第八款 股份之收买 340
第九款 股份之销除 341
第十款 股份之催取 343
第五节 股东及股东名簿 350
第六节 股东之权利义务 352
第七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会 358
第一款 股东会之种类 359
第二款 股东会之决议 365
第三款 股东会之记录 376
第四款 股东会之职权 377
第五款 股东会之违法 378
第八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 379
第一款 董事之选任 380
第二款 董事之报酬 383
第三款 董事之任期 383
第四款 董事之解任 384
第五款 董事之改选 385
第六款 董事之权限 386
第七款 董事之义务 393
第八款 董事之责任 398
第九款 董事之诉讼 401
第九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监察人 402
第一款 监察人之资格 403
第二款 监察人之报酬 406
第三款 监察人之任期 407
第四款 监察人之解任 408
第五款 监察人之职务 408
第六款 监察人之权限 411
第七款 监察人之责任 414
第八款 监察人之诉讼 417
第十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会计 418
第一款 簿册之造具 419
第二款 公积之提出 428
第三款 盈馀之分派 432
第四款 利息之分派 433
第五款 检查之声请 439
第十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债 442
第一款 公司债之性质 446
第二款 公司债募集之决议 447
第三款 公司债募集之限制 449
第四款 公司债募集之公告 452
第五款 公司债之登记 455
第六款 公司债之证券 457
第七款 公司债之存根簿 458
第八款 公司债之转让 459
第九款 公司债券之更改 460
第十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变更章程 460
第一款 变更之决议 462
第二款 资本之增加 466
第三款 资本之减少 476
第十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解散 479
第一款 解散之事由 480
第二款 解散之程序 482
第十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 483
第一款 清算人之任免 484
第二款 清算人之权利义务 487
第三款 清算之完结 491
第五章 股份两合公司 494
第一节 股份两合公司之意义 500
第二节 股份两合公司之设立 506
第一款 章程之订立 506
第二款 募集股份之责 509
第三款 创立会之召集 511
第四款 设立之登记 513
第三节 股份两合公司之机关 515
第一款 无限责任股东 515
第二款 股东会 516
第三款 监察人 518
第四节 股份两合公司之解散 518
第五节 股份两合公司之清算 521
第六章 罚则 523
公司法施行法 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