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1
第一编 导论 3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概述 3
第一节 民事纠纷与民事诉讼 3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14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学基本理论 19
第一节 概述 19
第二节 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 20
第三节 民事诉讼目的 24
第四节 诉权和诉 26
第五节 诉讼标的 31
第六节 既判力 32
第二编 总论 35
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35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概述 35
第二节 当事人平等原则 39
第三节 辩论原则 41
第四节 处分原则 43
第五节 法院调解原则 47
第六节 诚实信用原则 48
第四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51
第一节 合议制度 51
第二节 陪审制度 54
第三节 回避制度 55
第四节 公开审判制度 57
第五节 两审终审制度 58
第五章 民事审判权与审判组织 60
第一节 民事审判权概述 60
第二节 民事审判权的内容 62
第三节 审判组织 65
第六章 民事诉讼的主管和管辖 66
第一节 民事诉讼的主管 66
第二节 管辖概述 68
第三节 级别管辖 71
第四节 地域管辖 75
第五节 裁定管辖 84
第六节 管辖权异议 87
第七章 民事诉讼当事人 90
第一节 当事人概述 90
第二节 共同诉讼人 101
第三节 诉讼代表人 106
第四节 第三人 111
第八章 诉讼代理人 117
第一节 诉讼代理人概述 117
第二节 法定诉讼代理人 120
第三节 委托诉讼代理人 123
第九章 民事诉讼证据 130
第一节 民事诉讼证据概述 130
第二节 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 133
第三节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136
第四节 证明对象 142
第五节 证明责任 146
第六节 证据的收集、提供与保全 152
第七节 证据的审查与判断 155
第八节 证明标准 160
第十章 期间和送达 163
第一节 期间 163
第二节 送达 167
第十一章 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 172
第一节 法院调解的概念和特点 172
第二节 法院调解的原则和程序 172
第三节 调解协议和调解书的效力 175
第四节 当事人和解 177
第十二章 财产保全、行为保全与先予执行 179
第一节 财产保全 179
第二节 行为保全 187
第三节 先予执行 191
第十三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196
第一节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概述 196
第二节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和种类 198
第三节 强制措施的种类及其适用 201
第十四章 诉讼费用 206
第一节 诉讼费用概述 206
第二节 诉讼费用的预交和管理 207
第三节 诉讼费用的负担 210
第四节 诉讼费用的免交与司法救助 212
第三编 通常诉讼程序 215
第十五章 普通程序 215
第一节 普通程序的概念与特点 215
第二节 起诉与受理 216
第三节 反诉 224
第四节 审理前的准备 226
第五节 开庭审理 230
第六节 撤诉和缺席判决 239
第七节 诉讼中止和终结 242
第八节 民事判决、裁定、决定 245
第十六章 简易程序 256
第一节 简易程序概述 256
第二节 简易程序的具体规定 257
第三节 简易程序的适用 262
第十七章 第二审程序 264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述 264
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266
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 271
第四节 第二审案件的裁判与调解 274
第十八章 再审程序 278
第一节 再审程序概述 278
第二节 发动再审的程序 280
第三节 再审案件的审判 286
第四编 特殊程序 289
第十九章 特别程序 289
第一节 特别程序概述 289
第二节 选民资格案件的审判程序 291
第三节 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的审判程序 293
第四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审判程序 297
第五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审判程序 300
第二十章 督促程序 302
第一节 督促程序概述 302
第二节 支付令的申请和受理 305
第三节 支付令的发出和效力 307
第四节 支付令的异议和督促程序的终结 309
第二十一章 公示催告程序 313
第一节 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313
第二节 公示催告 316
第三节 除权判决 320
第二十二章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323
第一节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概述 323
第二节 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 324
第三节 破产债权的申报、确定与债权人会议 328
第四节 破产和解与整顿 329
第五节 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 331
第二十三章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 336
第一节 海事诉讼概述 336
第二节 海事诉讼管辖 337
第三节 海事保全和送达制度 339
第四节 海事审判程序 345
第五节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 347
第六节 债权登记与受偿程序 349
第七节 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 351
第五编 执行程序 353
第二十四章 执行程序概述 353
第一节 执行和执行程序 353
第二节 执行的原则 358
第二十五章 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 362
第一节 执行管辖和执行根据 362
第二节 执行主体和执行客体 367
第三节 委托执行、代位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 374
第四节 执行担保和执行承受 381
第五节 执行救济 383
第六节 执行和解和执行回转 386
第二十六章 执行开始、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 390
第一节 执行开始 390
第二节 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 397
第二十七章 执行措施 401
第一节 对财产的执行措施 401
第二节 对行为的执行措施 408
第三节 保障性的执行措施 411
第六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415
第二十八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415
第一节 涉外民事诉讼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415
第二节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 416
第二十九章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 422
第一节 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 422
第二节 涉外民事诉讼中管辖的种类 423
第三节 诉讼竞合及其管辖 427
第四节 涉及国外华侨案件的管辖和涉及港、澳、台同胞案件的管辖 429
第三十章 送达、期间、财产保全和涉外仲裁 432
第一节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送达 432
第二节 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 435
第三节 涉外财产保全 437
第四节 涉外仲裁与涉外民事诉讼 439
第三十一章 司法协助 443
第一节 司法协助概述 443
第二节 一般司法协助 444
第三节 特殊司法协助 446
第四节 区际司法协助 451
后记 460
民事诉讼法学自学考试大纲(含考核目标)Ⅰ 课程的性质与设置目的 463
Ⅱ 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分章编写) 464
第一编 导论 464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概述 464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学基本理论 467
第二编 总论 470
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470
第四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473
第五章 民事审判权与审判组织 475
第六章 民事诉讼的主管和管辖 477
第七章 民事诉讼当事人 480
第八章 诉讼代理人 484
第九章 民事诉讼证据 487
第十章 期间和送达 491
第十一章 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 493
第十二章 财产保全、行为保全与先予执行 495
第十三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497
第十四章 诉讼费用 499
第三编 通常诉讼程序 501
第十五章 普通程序 501
第十六章 简易程序 505
第十七章 第二审程序 507
第十八章 再审程序 509
第四编 特殊程序 511
第十九章 特别程序 511
第二十章 督促程序 514
第二十一章 公示催告程序 516
第二十二章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518
第二十三章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 521
第五编 执行程序 525
第二十四章 执行程序概述 525
第二十五章 执行程序的一般规定 527
第二十六章 执行开始、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 531
第二十七章 执行措施 533
第六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535
第二十八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535
第二十九章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 537
第三十章 送达、期间、财产保全和涉外仲裁 539
第三十一章 司法协助 542
Ⅲ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545
Ⅳ 题型示例 547
后记 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