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洁发展机制产生的国际背景 1
1.1 温室效应和全球气候变化 1
1.1.1 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 1
1.1.2 全球气候变化的基本事实和情景预测 4
1.2 气候变化谈判和国际公约 9
1.2.1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的谈判和进程 9
1.2.2 《京都议定书》的制定和通过 13
1.2.3 《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基本规定 16
1.3 清洁发展机制(CDM) 21
1.3.1 CDM的意义和技术领域 21
1.3.2 基本规则和要求 22
1.4 全球CDM项目开展介绍 25
2 中国CDM的管理体系和能源领域的有关活动 28
2.1 中国CDM管理体系 28
2.1.1 国际公约对缔约方国家的主要要求 28
2.1.2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管理体系 30
2.2 中国气候变化事实及应对方案 32
2.2.1 中国气候变化的观测事实与趋势 32
2.2.2 中国温室气体排放现状 33
2.2.3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和重点领域 34
2.3 中国的能源现状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37
2.3.1 中国的能源现状 37
2.3.2 中国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38
2.4 中国水能资源及开发情况 38
2.5 中国CDM项目开展现状 42
3 CDM项目开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44
3.1 CDM项目的运行周期 44
3.1.1 项目识别 44
3.1.2 项目设计 44
3.1.3 参与国批准 47
3.1.4 项目审定 48
3.1.5 项目注册 50
3.1.6 项目实施、监测与报告 50
3.1.7 项目减排量的核查与核证 52
3.1.8 项目减排量的签发 53
3.2 基准线 54
3.3 额外性 57
3.4 项目的边界和泄漏 58
3.5 监测方法 59
3.6 小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SSC CDM) 61
3.6.1 小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的定义 61
3.6.2 简化的项目设计文件 62
3.6.3 排放基准线和项目“额外性” 62
3.6.4 项目确认审核和证实 63
3.6.5 对打捆项目的特别要求 64
3.6.6 项目边界和排放泄漏 65
3.6.7 小型清洁发展机制方法学 65
3.7 规划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PCDM) 69
3.7.1 特殊规定 70
3.7.2 注册程序 72
3.7.3 加入CPAs 72
3.7.4 CERs的签发 72
3.8 实施水电CDM项目的方法 74
3.8.1 初步选择水电项目 74
3.8.2 专业开发项目设计文件 75
3.8.3 联系买方进行商业谈判 77
3.8.4 报送材料、申请批准 77
3.8.5 审定、注册 78
3.8.6 监测、核查、认证、获得CER收益 79
4 水电CDM项目开发常用的方法学和额外性分析 80
4.1 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项目的统一基准线和监测方法学(ACM0002) 80
4.1.1 基准线方法学 80
4.1.2 监测方法学 95
4.2 小型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方法学(AMS—I.D第11版) 102
4.2.1 范围 102
4.2.2 边界 103
4.2.3 基准线 103
4.2.4 泄漏 106
4.2.5 监测 106
4.3 额外性评价 107
4.3.1 额外性论证评价方法 107
4.3.2 额外性论证评价方法应用要点 116
4.3.3 额外性论证的注意事项 121
4.4 中国电网构成及排放数据引用 124
5 开发水电CDM项目的前景和风险分析 126
5.1 清洁发展机制的发展前景 126
5.2 清洁发展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128
5.3 水电CDM项目开发的风险分析 130
5.4 水电业主开发CDM需注意的问题 131
附录1 《京都议定书》 134
附录2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 158
附录3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设计文件表格(CDM-PDD) 164
附录4 小规模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设计文件表格(SSC-CDM-PDD) 165
附录5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国内申请的有关格式和要求 166
附录6 SDCDM水电项目实例 178
参考文献 209
后记 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