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大事记 17
第一章 基层政权 49
第一节 清代的里甲 49
第二节 民国的区乡镇 51
第三节 解放后的基层政权 56
第四节 解放后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65
第五节 选举 75
第二章 行政区划 86
第一节 清代区划 86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区划 90
第三节 解放至1990年的区划 95
第四节 撤区并乡镇 99
第五节 调整居委村委会 107
第六节 乡镇历史划置简介 109
第三章 地名管理 138
第一节 地名普查 138
第二节 地名补查、资料更新 149
第三节 制发管理实施规定 152
第四节 变化的村街更命命名 159
第五节 行政村简介 164
第四章 救灾 救济 208
第一节 清代救灾救济 208
第二节 民国救灾救济 212
第三节 解放后的灾害救济 213
第五章 社会救济 250
第一节 孤老残供养 250
第二节 农村极贫户救助 257
第三节 农村医疗救助 266
第四节 失业精减人员救济 273
第五节 寒衣棉被救济 276
第六节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81
第七节 社会捐助 293
第八节 农村互助储金会 295
第六章 社会福利 302
第一节 解放前的敬老收容 302
第二节 解放后的社会福利事业 304
第三节 老龄工作 319
第四节 残疾人事业 329
第五节 社会福利有奖募捐 333
第七章 抚恤 优待 335
第一节 清代、民国时期的抚恤 335
第二节 解放后的抚恤 339
第三节 清代、民国时期的优待 353
第四节 解放后的优待 354
第五节 拥军 366
第六节 褒扬烈士 373
第八章 安置 388
第一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388
第二节 军地两用人才的安置 396
第三节 其他安置 399
第九章 社会行政管理 409
第一节 婚姻登记与管理 409
第二节 殡葬改革 415
第三节 禁烟禁毒 427
第四节 民间组织管理 429
第五节 收容 遣送 432
第六节 土地征用和管理 435
第七节 招工 440
第八节 来信来访 444
第十章 民政经费 446
第一节 民政经费来源 446
第二节 民政经费的使用 449
第三节 民政经费的管理 454
第四节 民政经费的监督审计 458
第十一章 民政机构 468
第一节 解放前的民政机构 468
第二节 解放后的民政机构 469
第三节 相关工作机构 478
专记 485
革命烈士传记 485
革命烈士名录 505
为革命牺牲人员名录 518
附:关于1936年参加红军游击队和解放初期剿匪牺牲的42名同志追认为烈士的报告 522
抗日阵亡将士名录 523
附录 533
一、受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533
二、1989年分管民政工作的区乡领导名录 537
三、黔西县民政系统2006年在职人员名录 540
四、黔西县民政局2005年有关数字汇表 545
五、黔西县民政局有关文件 553
后记 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