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查房制度 1
第二节 首诊负责制 2
第三节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
第四节 医师上班、值班、交接班制度 5
第五节 危重病交接班制度 9
第六节 抢救工作制度 10
第七节 病例讨论制度 11
第八节 医疗查对制度 13
第九节 病历书写制度 16
第十节 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审批制度 21
第十一节 医疗准入制度 22
第十二节 门诊与急诊制度 26
第十三节 处方规范制度 30
第十四节 医嘱制度 32
第十五节 入院与出院制度 33
第十六节 转院、转科制度 34
第十七节 住院患者两科共管制度 35
第十八节 会诊制度 35
第十九节 实施诊疗技术操作的有关规定 40
第二十节 手术管理制度 41
第二十一节 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分级与分类管理办法 44
第二十二节 手术有关制度 48
第二十三节 人工关节植入及血管内介入治疗管理制度 52
第二十四节 介入治疗手术室管理 59
第二十五节 麻醉访视制度 66
第二十六节 ICU管理制度 67
第二十七节 临床输血工作制度 68
第二十八节 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与管理规范 71
第二十九节 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方案 75
第三十节 医疗质量管理与评估 76
第三十一节 住院病历管理制度 78
第三十二节 病案室工作制度 79
第三十三节 医院投诉处理制度 81
第三十四节 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 84
第三十五节 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 85
第三十六节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与医疗纠纷接待、处理制度 88
第三十七节 重大医疗纠纷预警及应急处置预案 92
第三十八节 医疗意外和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 94
第三十九节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办法 97
第四十节 保护性医疗制度和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98
第四十一节 进修与进修医生管理制度 99
第四十二节 病情、手术和创伤性诊疗、大额医疗费用知情同意制度 102
第四十三节 医患沟通制度 105
第四十四节 疾病报告管理制度 111
第四十五节 医院结核病(诊、治、管)报告管理制度 117
第四十六节 检验报告管理制度 118
第四十七节 检查报告互认的有关规定 120
第四十八节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20
第四十九节 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具体规定和说明 121
第五十节 医疗证明管理制度 123
第五十一节 外聘医师来院或受聘外院医师管理制度 125
第五十二节 各级医师岗位职责 125
第五十三节 医师晋升轮转制度 130
一、发现患者未请假不在病房的处理程序 132
二、患者自杀、坠楼等意外事件处理程序 133
三、重大疑难手术审批程序 134
四、开展新技术的审批工作程序 135
五、绿色通道工作程序 136
六、重特大事件医疗应急处理预案 137
七、参加国内会议审批程序 138
八、外出登记备案程序 139
九、医疗质量控制、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140
十、案件诉讼应诉工作程序 141
十一、请求病历复印程序 142
十二、本院检查项目缺项报销程序 143
十三、向外院借病理切片工作程序 144
十四、病理切片外借工作程序 144
十五、患者死亡证明登记程序 145
十六、重大疾病证明办理程序 146
十七、请求院外会诊程序 147
十八、院外请求我院会诊程序 148
十九、进修报到手续办理程序 149
二十、进修结束手续办理程序 150
二十一、接收实习生(有协议约定的非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工作程序 151
二十二、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工作程序 152
二十三、执业医师变更注册手续的工作程序 153
二十四、临床科室医生排班表报医务科程序 154
二十五、文件归档工作程序 154
二十六、出院病历归档、统计、报表程序 155
二十七、病历书写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155
附录1各部门医患沟通指南 156
附录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189
附录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