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法典 1
总则 1
第一章 刑法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1
第一节 刑法的目的 1
第二节 刑法的适用范围 1
第二章 犯罪 3
第一节 总则 3
第二节 预备和未遂 5
第三节 共同犯罪 6
第四节 数罪 6
第三章 刑事责任能力人 10
第四章 刑罚 11
第一节 总则 11
第二节 各类刑罚 12
第五章 刑罚的确定 18
第六章 关于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 20
第七章 刑罚执行的免除 23
第一节 缓刑判决 23
第二节 假释 24
第三节 赦免 26
第八章 免除刑事责任 27
第一节 保释 27
第二节 由公民法庭采取的附有公共影响措施的免除刑事责任 27
第三节 适用矫正措施免除未成年人刑事责任 27
第四节 免除刑事责任 27
第五节 免除刑事责任的类型确定 28
第九章 刑事追诉时效和刑罚执行时效 29
第十章 复权 31
第十一章 强制医疗措施 33
附则 35
分则 38
第一章 侵害共和国的犯罪 38
第一节 叛国罪 38
第二节 叛变罪和间谍罪 39
第三节 毁坏罪和破坏罪 40
第四节 其他犯罪 41
附则 42
第二章 侵害人身权利的犯罪 44
第一节 杀人罪 44
第二节 伤害罪 47
第三节 见危不救罪 51
第四节 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 52
第五节 胁迫罪 53
第六节 泄露他人秘密罪 55
第七节 侮辱罪和诽谤罪 55
第八节 性犯罪 56
第十节 人口交易罪 61
附则 62
第三章 侵害公民权利的犯罪 63
第一节 侵害民族和种族平等罪 63
第二节 侵害宗教信仰罪 63
第三节 侵害公民政治权利罪 64
第四节 侵害住宅、建筑物、交通工具罪 65
第五节 侵害通信权利罪 65
第六节 侵害公民劳动权利罪 66
第七节 侵害知识产权罪 66
第八节 侵害集会、示威权利罪 67
附则 67
第四章 侵害婚姻、家庭、青少年的犯罪 69
第一节 侵害婚姻、家庭罪 69
第二节 侵害青少年罪 71
第五章 侵害财产权的犯罪 74
第一节 偷盗罪 74
第二节 抢劫罪 76
第三节 侵占罪 77
第四节 欺诈罪 81
第五节 勒索罪 83
第六节 推定偷盗罪 85
第七节 毁灭财产罪和损害财产罪 85
第八节 滥用信任罪 86
附则 87
第六章 侵害经济的犯罪 89
第一节 普通经济犯罪 89
第二节 侵害债权人罪 93
第三节 侵害各经济部门罪 95
第四节 侵害关税制度罪 101
第五节 侵害货币和信贷制度罪 103
第七章 侵害金融、税务和保险制度的犯罪 107
第八章 妨害国家机关、公共组织和个人履行公共职责的犯罪 112
第一节 违反管理秩序罪 112
第二节 渎职罪 117
第三节 妨害司法罪 119
第四节 贿赂罪 122
第九章 文件犯罪 126
第九章A 计算机犯罪 130
第十章 侵害公共秩序和安全的犯罪 132
第十一章 公共危险犯罪 137
第一节 以通常的危险方式、方法实施的犯罪 137
第二节 侵害交通、通讯罪 140
第三节 侵害国民健康和环境罪 147
第四节 其他公共危险犯罪 153
第五节 妨害为和平目的使用核能罪 154
第十二章 侵害共和国国防能力、构成国家秘密信息、外国机密信息的犯罪 157
第一节 侵害构成国家秘密信息和外国机密信息罪 157
第二节 侵害兵役罪 158
第二节 侵害和平时期选择兵役罪 159
第三节 其他犯罪 160
第十三章 军事犯罪 161
第一节 侵害等级制度和军事荣誉罪 161
第二节 逃避兵役罪 162
第三节 公务渎职罪 163
第四节 违反岗哨、守卫、巡逻,内部和边境勤务职责罪 164
第五节 其他军事犯罪 165
第六节 战时或战斗状态下的军事犯罪 165
第七节 军事行动相关犯罪 166
附则 167
第十四章 侵害和平和人道的犯罪 169
第一节 侵害和平罪 169
第二节 侵害战争法和战争习惯罪 169
第三节 种族灭绝罪和种族隔离罪 171
附则 172
临时条款和终结条款 173
附录 176
后记 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