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总则 1
第一章 一般条款 1
第二章 犯罪和刑事责任 2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的一般条款 2
第二节 犯罪预备及未遂 5
第三节 从犯 6
第四节 通过公共传媒所犯之罪的特殊条款 8
第五节 法人的刑事责任 9
第六节 犯罪行为的实施方式、时间及地点 10
第三章 刑罚 11
第一节 刑罚之目的、种类及宣告刑罚之条件 11
第二节 量刑 17
第四章 刑罚替代措施 22
第一节 刑罚替代措施之目的与种类 22
第二节 缓刑裁决 23
第三节 附保护性监管措施的缓刑 26
第四节 暂缓起诉 28
第五节 公益劳作 28
第六节 法院训诫 30
第七节 家庭监禁 30
第五章 保安处分 31
第六章 对青少年的教育措施和刑罚 34
第一节 对青少年的教育措施和刑罚的一般规则 34
第二节 教育措施 35
第三节 对青少年的刑罚 41
第四节 刑罚替代措施之适用 43
第五节 针对青少年的保安措施 43
第六节 教育措施之记录以及教育措施与青少年监禁处罚之后果 45
第六章-a 法人犯罪之制裁 46
第七章 没收财产和财产性收益以及对物没收 49
第一节 没收财产和财产性收益 49
第二节 对物没收 51
第八章 判决的法律后果 51
第九章 复权 52
第十章 时效 54
第十一章 大赦和特赦 57
第十二章 根据犯罪地适用刑法 58
第十三章 本法典相关概念 60
第二编 分则 65
第十四章 针对生命和身体的犯罪 65
第十五章 针对人类和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犯罪 69
第十六章 针对选举和表决的犯罪 76
第十七章 针对工作关系的犯罪 79
第十八章 针对荣誉和名誉的犯罪 80
第十九章 针对性自由和性道德的犯罪 84
第二十章 针对婚姻、家庭及青少年的犯罪 88
第二十一章 针对人类健康的犯罪 91
第二十二章 危害环境的犯罪 97
第二十三章 财产犯罪 103
第二十四章 针对文化遗迹及自然稀有物的犯罪 115
第二十五章 针对公共财政、支付及经济的犯罪 116
第二十六章 针对民众及财产安全的犯罪 127
第二十七章 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犯罪 130
第二十八章 针对国家的犯罪 133
第二十九章 针对武装力量的犯罪 139
第三十章 针对公职人员职责的犯罪 149
第三十一章 妨害司法犯罪 156
第三十二章 针对合法贸易的犯罪 162
第三十三章 妨害公共秩序的犯罪 164
第三十四章 针对人类及国际法的犯罪 171
第三编 附则 183
第三十五章 过渡及结束条款 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