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1
第一章 民法概述 3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和历史沿革 3
第二节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7
第三节 我国民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 10
第四节 民法和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 15
第五节 我国民法的体系 17
第六节 新中国的民事立法 19
第七节 我国民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任务与完善 21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26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26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30
第三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34
第四节 民事法律事实 38
第三章 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 43
第一节 民事权利 43
第二节 民事义务 56
第四章 公民(自然人) 58
第一节 公民的民事法律地位 58
第二节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60
第三节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69
第四节 公民的人身权 74
第五节 监护 82
第六节 公民的住所 86
第七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88
第八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93
第九节 合伙 96
第五章 法人 109
第一节 法人的概念和条件 109
第二节 法人制度的历史发展和法人的分类 114
第三节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17
第四节 法人的机关及其责任 121
第五节 法人的清算 125
第六节 企业法人 127
第七节 非企业法人 133
第八节 联营法人 138
第六章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国家 140
第一节 国家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性 140
第二节 国家作为民事主体的特殊性 142
第七章 物 145
第一节 物的概念和意义 145
第二节 物在法律上的分类 146
第三节 货币与有价证券 151
第八章 民事法律行为 154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概述 154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和构成要件 161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人 164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 168
第五节 意思表示的真实 173
第六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182
第七节 违法民事行为的种类及后果 184
第八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186
第九章 代理制度研究 189
第一节 代理制度的产生及其历史发展 189
第二节 代理的概念、适用范围、基本分类和要件 193
第三节 代理权 204
第四节 无权代理及其后果 213
第十章 期日和期间 221
第一节 期日、期间的概念和意义 221
第二节 期间的分类和计算 222
第十一章 时效 226
第一节 时效概论 226
第二节 诉讼时效概述 230
第三节 诉讼时效的种类和期间 233
第四节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