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 9
第三章 车辆和驾驶人 20
第一节 机动车 20
第二节 非机动车 26
第三节 机动车驾驶人 29
第四章 道路通行条件 34
第五章 道路通行规定 61
第一节 一般规定 61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69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87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90
第五节 高速公路特别规定 92
第六章 交通事故处理 96
第七章 执法监督 107
第八章 法律责任 118
第九章 附则 129
第一章 总则 133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的立法目的及立法依据 133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的适用范围 133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的基本原则 133
政府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134
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 134
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义务 136
道路交通安全的科学管理 136
第二章 车辆 137
第一节 机动车登记 137
机动车登记一般规定 137
车辆牌证制作授权规定 138
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 138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 139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 140
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 140
机动车报废和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141
第二节 机动车牌证、标志使用和补发 142
机动车号牌、标志使用 142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补发 144
第三节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144
新车安全技术检验 144
机动车定期安全技术检验、检验社会化及检验机构应当遵守的规定 145
第四节 其他规定 147
禁止非法改变机动车及牌证 147
行驶记录仪的安装和使用 148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148
非机动车登记规定 149
第三章 机动车驾驶人 150
第一节 机动车驾驶证一般规定 150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及学习和培训 151
第三节 记分和审验 153
累积记分 153
审验 154
第四节 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154
第五节 其他规定 154
安全驾驶机动车要求 154
不得驾驶机动车情形 155
第四章 道路通行 156
第一节 交通信号 156
遵守交通信号规定 156
交通信号的种类和设置 157
交通信号灯的种类及含义 158
交通标志、标线的种类及含义 158
交通警察指挥的种类及含义 159
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的种类及含义 159
第二节 道路通行保障 159
交通信号保护 159
道路及配套设施设置原则及交通影响评价规定 160
危险路段、施工封闭道路及其交通设施的设置、维护 160
禁止非交通活动占用道路及道路净空高度规定 161
道路养护、施工安全要求 162
停车场建设、使用和停车泊位施划 163
特殊区域交通标志、标线机动车出入口和盲道设置 164
客运路线、车站设置要求 164
第三节 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 165
车辆右侧通行原则 165
各行其道原则 165
专用车道车辆通行规定 165
交通组织措施 166
交通管制措施 166
授权规定 167
第四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167
机动车道划分 167
安全行驶速度 169
安全车距和超车 170
会车、掉头、倒车 171
行经漫水路、桥和渡口 172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 172
遇阻通行和交替通行 173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 174
机动车遇行人横过道路、借道通行及作业人员 175
机动车载物及运载超限不可解体载运物 175
机动车载人 177
牵引车辆 179
转向灯使用 180
低能见度情况下灯光使用 180
危险路段使用灯光、喇叭安全提示 181
安全带、安全头盔使用 181
故障车、事故车安全措施 182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通行 183
道路作业车辆通行 184
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通行 184
拖拉机、农用车相关规定 185
机动车停放和临时停车 185
驾驶机动车禁止行为 187
第五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188
第六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191
第七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193
进入高速公路和机动车行驶速度 193
高速公路安全车距 194
高速公路低能见度气象条件通行 194
高速公路禁止行为 194
高速公路禁止载人情形 194
高速公路施工作业相关规定 195
高速公路故障车、事故车、救援车、清障车安全措施 195
在高速公路上禁止拦截、检查车辆 195
特种车执行紧急任务规定 195
城市快速路参照规定 196
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196
第一节 当事人交通事故现场处置 196
第二节 交通警察现场处置和调查 197
交通警察现场处置和调查 197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抢救、治疗 198
交通肇事逃逸协查 199
扣留的检验鉴定车辆及证照的处理 199
第三节 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199
交通事故认定书 199
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99
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期限、内容及送达 200
第四节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201
第五节 路外事故处理及其他规定 203
第六章 执法监督 205
规范执法要求 205
罚款、收费原则 206
便民措施及其他规定 206
执法监督与法律责任 207
接受社会和公民监督 209
第七章 法律责任 211
第一节 执行处罚的原则与种类 211
第二节 执行简易程序处罚规定 212
第三节 执行一般程序处罚规定 212
第四节 执行非现场处罚规定 213
第五节 违法处罚措施规定 213
扣留车辆 213
扣留与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15
拖移机动车 216
收缴非法装置 217
检验体内酒精、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217
强制排除妨碍和限期改正 218
第六节 撤销许可 219
第七节 对运输、检验、生产、施工单位、机动车交易企业的处罚 219
第八节 行政拘留 221
第九节 其他规定 222
第八章 附则 223
名词解释 223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牌证、检验及机动车驾驶人考核工作 224
拖拉机管理 224
境外机动车管理 225
罚款具体执行标准的授权规定 225
生效时间 225
《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226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代码表》 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