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一、定义与基础概念 1
1 行政 1
2 行政法 6
3 行政学 13
二、法国行政管理体制溯源 14
1 共和八年的建树 15
2 演变因素 17
3 变革的结果 21
三、行政法基本原则 24
1 行政权、司法权分立原则 25
2 与普通法抵触 32
3 合法性原则 34
4 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38
第一卷 行政行为实施机构副一卷 公法机构第一章 公法行政机构的基本概念 47
第1节 单一制国家和联邦制国家 47
第2节 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 48
第3节 权力下放 51
第4节 行政监督和财政监督 52
第二章 关于公法法人的一般理论 55
第1节 法人资格 55
第2节 公法法人与私法法人的区别 58
1 私法法人 59
2 公法法人 62
第3节 公私法人之间差别的演变 67
1 私法法人的演变 67
2 公法法人的演变 68
第一编 国家行政 73
第一章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73
第1节 共和国总统 73
1 共和国总统和政府首脑各自角色的演变 74
2 行政职权 75
3 共和国总统府的行政机构 77
第2节 总理 78
1 行政职权 79
2 总理的办事机构 80
第3节 部长 82
1 行政职权 83
2 部的典型结构 85
第4节 独立的中央行政机构 89
1 独立行政机构的风行 90
2 独立行政机构的职权 91
3 对独立行政机构的监督 92
第5节 中央机关行动的协调配合 92
第二章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94
第1节 权力下放飞速发展 94
第2节 大区国家行政机构 96
1 国家大区界线的调整 97
2 大区的机关 98
第3节 省级国家机关 99
1 省长 100
2 省长的办事机构 105
第4节 区 106
第5节 市镇 107
第二编 专门行政法人 113
副一编 地方行政区 113
第一章 1958年以来地方分权的进展 113
第1节 1958年《宪法》中的地方分权问题 114
第2节 1982年3月2日法律中的地方分权 115
1 建制和功能 117
2 国家与地方行政区之间的职权划分 118
3 地方公职的地位 122
第3节 2003年3月28日宪法法律进行的改革 124
1 对既存规则的系统化 125
2 2003年3月28日法律的创新 129
第二章 市镇 135
第1节 市镇制度的沿革 136
第2节 市镇议会 140
1 组成 140
2 选举 140
3 议员任期 144
4 市镇当选者的地位 145
5 运行 146
6 职权 147
第3节 市镇长 158
1 地位 159
2 职权 161
第三章 省 166
第1节 省议会 167
1 组成 168
2 运作 169
3 职权 171
第2节 省议会议长 175
1 选举 176
2 职权 176
第3节 海外省 177
1 2003年3月28日法律以前的制度 178
2 2003年3月28日法律的革新 179
第四章 大区 182
第1节 大区体制的沿革 183
1 雏形 183
2 1964年改革 183
3 1969年的改革方案 184
4 1972年的改革 185
5 现行制度 186
第2节 大区议事机构 186
1 大区议会 187
2 大区经济社会委员会 193
第3节 大区议会议长 194
第4节 特殊地位的大区 195
1 科西嘉 195
2 海外大区 198
第五章 地位特殊的地方行政区 200
第1节 新城市 201
第2节 巴黎和法兰西岛大区 203
1 沿革 203
2 巴黎大区所辖地方行政区 205
3 巴黎的制度 206
4 大区的行政管理 208
第3节 适用于巴黎、里昂和马赛的普通规则 210
1 区级机关 211
2 区里的资源 212
3 适用于巴黎、里昂和马赛的选举制度 213
第六章 国家对各级地方行政区的监督 215
1 行政监督 217
2 财政监督 222
副二编 公立公益机构 229
第一章 部门公立公益机构 229
第1节 沿革 229
第2节 传统的公立公益机构 238
1 一般性质 238
2 法律制度 241
3 方式 244
第3节 公立公益机构与国营企业 246
1 国营企业的概念 246
2 起源 248
3 国有化运动 249
4 私有化运动 252
5 国营企业的经济状况 255
6 国营企业的法律制度 257
7 国营企业、公法人或私法人的区别 262
第二章 地方公立公益机构 267
第1节 地区 268
第2节 市镇间的合作 270
1 原先提出的解决办法 272
2 市镇集中的新方式 278
第3节 省际合作 282
第4节 跨大区合作 283
第5节 跨国合作 284
副三编 其他专业公法人第1节 法兰西银行 289
第2节 公益集团 290
第3节 金融市场监管署 291
副二卷 私法机构 295
第一章 经管公用事业的私营机构 295
第1节 契约规定的授权 296
第2节 法律规章的授权 297
1 这一现象的登场 297
2 承担公用事业的私法人类型 299
3 法律制度 301
第3节 政府对公益私营活动的资助 302
第二章 商业公司形式的国营企业 308
第1节 国营公司 308
第2节 混合经济公司 310
第三章 职业公会 317
第二卷 行政机关的行为第一编 合法性原则第一章 平时的合法性 327
第1节 合法性的各种渊源 327
1 宪法 329
2 组织法 334
3 国际条约 335
4 欧洲共同体的法规 340
5 《欧洲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公约》 349
6 法律与规章条例 354
7 《宪法》第38条所述之政令 371
8 判例法与普遍法律原则 374
9 规章条令制定权 384
第2节 合法性法源等级划分 390
1 对国际条约是否符合法国宪法进行监督 391
2 对法律合宪性的监督 393
3 对法律是否符合国际条约的监督 396
第二章 特殊时期的合法性 399
第1节 法律所述的危机合法性 399
1 《宪法》第16条 400
2 戒严 402
3 紧急状态 403
第2节 关于特殊局势的法学理论 404
第三章 政府令问题 408
第1节 政府令的演变 409
1 政治原因 409
2 政府令一览表 410
第2节 对政府令的解释 414
1 难觅踪影的政府令 414
2 政府令旨在履行政府职能 416
第二编 行政管理的使命副一编 行政治安管理1 行政治安管理的目标 420
2 治安管理过程 426
3 治安权的调整 427
4 治安权的限度 432
副二编 公用事业 439
第一章 公用事业的一般理论 439
第1节 定义 439
1 已知的各种含义 440
2 公用事业与共同利益 444
3 公法人兴办的公用事业 449
第2节 公用事业的法律制度 451
1 公共管理公用事业的定义再次引起争议 451
2 公用事业的基本原则 455
第3节 公用事业与欧共体法 459
第二章 公用事业的管理方式 467
第1节 官办公用事业 471
第2节 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 473
1 一般性质 473
2 特许证 479
3 受权经营者的职责 480
4 受权经营者的权利 482
5 特许经营诉讼 485
6 特许经营的终结 486
第三编 行政法规 493
第一章 有执行力的决定 493
第1节 有执行力的决定的概念 495
1 法律文件、具体行动和含有决定的法律文件 495
2 政府部门制定的法规 500
第2节 有执行力决定的分类 503
第3节 有执行力决定的制定 505
1 职权 505
2 有执行力决定的制定程序 511
第4节 有执行力决定的实施 521
1 生效 521
2 行政文件的获取 523
3 没有追溯力 525
4 有执行力决定的效力 526
第5节 有执行力决定的结束 533
第6节 有执行力决定的效力 539
1 无效的等级 539
2 对无效性的确认 541
第二章 行政契约 542
第1节 行政契约的一般性质 548
1 辨识行政契约的标准 548
2 行政契约制度 556
第2节 行政契约的缔结过程 559
1 缔约自由的限度 559
2 对签约人平等地位的危害 566
第3节 行政契约的履行 567
1 政府部门的特权 568
2 契约的财务平衡原则 572
第4节 行政契约的结束 577
第四编 行政责任 585
第一章 公权力责任法的沿革 585
第1节 初始状况:不承担责任 585
第2节 国家不须负责原则的放弃 586
第3节 国家代替公职人员承担责任 589
第4节 责任制度的调整 594
第二章 公法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 598
第1节 损害 598
第2节 责任归咎 608
第三章 过失责任 612
第1节 公务过失 612
第2节 过失等级:严重过失问题 616
第3节 过失举证 623
第四章 无过失责任 626
第1节 无过失责任的依据 627
第2节 源自判例的无过失责任制度 628
第3节 法律的无过失责任制度 635
第4节 对艾滋病受害者的赔偿 643
第5节 无过失责任制度的未来 645
第6节 对异常偶发医疗事故的赔偿 646
第五章 公职人员的个人过失责任 649
第1节 个人过失 649
第2节 公职人员承担责任的方式 654
第六章 行政活动之外的国家赔偿责任 656
第1节 为立法机关的致害行为承担责任 656
第2节 司法职权所致损害的赔偿责任 661
第三卷 对政府部门的监督第一编 对政府部门的非司法监督第1节 政府部门的内部监督 671
1 行政请愿 672
2 监察机关 673
3 纪律制裁 674
第2节 共和国监察官 675
1 任命与地位 676
2 职责 677
3 受理 677
4 共和国监察官的权限 678
5 共和国监察官的法律性质 679
6 监察官制度的成功 680
第3节 议会对政府的监督 681
第二编 对政府部门的司法监督第一章 法院二元化 685
第1节 法院二元化的根源 685
第2节 权限裁定法院 688
1 组成 689
2 运转 690
3 职权 691
第3节 两种法院的权限划分 703
副1节 法律准则 706
副2节 判例准则 708
1 权限划分标准的演变 709
2 权限划分的现行制度 719
第二章 行政法院 740
第1节 行政法院的沿革 742
1 1953年的改革 743
2 1987年的改革 744
3 1995年的改革 746
4 诉讼的预防 747
第2节 行政法院的一般特征 750
1 行政法官与在职行政官员分离 750
2 行政法院的咨询功能 752
3 行政法院的宪法性质 752
第3节 最高行政法院 753
1 最高行政法院的组成 755
2 最高行政法院的机构设置 759
3 最高行政法院的职权 762
第4节 上诉行政法院 771
1 组成和机构 771
2 成员招聘 772
3 职业与地位 773
4 权限 773
第5节 行政法庭 774
1 机构设置 775
2 招聘和地位 775
3 职能 776
第三章 行政诉讼 779
第1节 行政诉讼的一般性质 779
第2节 行政诉讼的不同类型 782
第3节 反越权行为诉讼 787
副1节 发展和特征 790
副2节 反越权行为诉讼的受理条件 793
1 行政法规的性质 794
2 起诉人 795
3 程序、形式和时效 798
4 不得同时起诉 799
副3节 撤销行政法规的事由 802
1 概述 802
2 无权能 805
3 形式瑕疵 807
4 滥用职权 809
5 违反法律 812
副4节 对诉讼的裁判 821
1 程序特色 821
2 判决的内容和效力 822
3 上诉途径 826
第四章 行政法院的诉讼程序 828
第1节 一般特征 830
1 原则 830
2 一般特征 832
第2节 诉讼概貌 833
1 预先决定准则 833
2 诉讼的提起 836
3 审前措施:紧急审理 839
4 讼案的提出 847
5 判决 852
第3节 对行政法院判决的上诉途径 866
结语 872
译名对照表 877
译后记 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