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合同的相对性与合同法的新发展 1
第一节 合同相对性原则 1
第二节 合同法的新发展 16
第二章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38
第一节 合同自由原则 38
第二节 诚实信用原则 52
第三节 鼓励交易原则 68
第三章 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 78
第一节 电子合同的概念 78
第二节 电子合同是否为书面形式 82
第三节 签字问题 89
第四节 电子合同的成立 95
第一节 缔约过失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114
第四章 缔约过失责任 114
第二节 缔约过失责任的形态 124
第三节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131
第四节 缔约过失责任与相关责任的区别 147
第五节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154
第五章 格式条款 157
第一节 格式条款的概念和特征 157
第二节 格式条款订入合同 163
第三节 格式条款的解释 166
第四节 格式条款的效力 171
第六章 合同的解释 177
第一节 合同解释的概念和目的 177
第二节 合同解释的主体 186
第三节 合同解释与合同漏洞的填补 189
第四节 合同解释的规则 203
第一节 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 222
第七章 效力待定合同 222
第二节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228
第三节 无权代理合同 236
第四节 无权处分合同 252
第八章 无效合同 285
第一节 无效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85
第二节 合同无效与时效规则的适用 294
第三节 无效合同的种类 297
第四节 合同无效与恶意抗辩 324
第九章 可撤销合同 327
第一节 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327
第二节 无效和可撤销制度的比较 332
第三节 可撤销合同的类型 345
第四节 撤销权的行使 372
第五节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 378
第十章 向第三人给付的合同和由第三人给付的合同 390
第一节 向第三人给付的合同 390
第二节 由第三人给付的合同 393
第十一章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402
第一节 抗辩权的概念及其与违约的关系 402
第二节 同时履行抗辩权 406
第三节 后履行抗辩权 434
第四节 不安抗辩权 439
第十二章 代位权 451
第一节 代位权的概念和特征 451
第二节 代位权的客体 457
第三节 代位权行使的要件 462
第四节 代位权诉讼的主体 475
第五节 代位权行使的范围 478
第六节 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480
第七节 针对代位权的抗辩权 485
第一节 撤销权的概念 488
第十三章 撤销权 488
第二节 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492
第三节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 509
第四节 撤销权诉讼的主体 512
第五节 撤销权行使的效果 517
第六节 撤销权行使的期限 521
第十四章 合同的解除 522
第一节 合同解除的概念和特征 522
第二节 合同解除与相关制度的区别 525
第三节 约定解除 531
第四节 法定解除 538
第五节 合同解除的程序 553
第六节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560
第一节 提存的概念和特征 569
第十五章 提存 569
第二节 提存的性质 573
第三节 提存的条件 575
第四节 提存人和提存机关 582
第五节 提存的效力 584
第十六章 抵销 591
第一节 抵销的概念 591
第二节 法定抵销 594
第三节 约定抵销 605
第四节 抵销权行使的效力 607
第十七章 预期违约 610
第一节 预期违约的概念和特征 610
第二节 明示毁约 617
第三节 默示毁约 624
第一节 违约损害赔偿概述 633
第十八章 损害赔偿 633
第二节 违约损害赔偿与其他类型的损害赔偿的关系 644
第三节 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 650
第四节 违约责任中的完全赔偿原则 664
第五节 各种违约中的损失计算 672
第六节 完全赔偿的具体运用 679
第七节 约定损害赔偿 683
第八节 损害赔偿的限制 685
第九节 违约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 704
第十九章 违约金责任 713
第一节 违约金的概念和职能 713
第二节 对违约金性质的探讨 720
第三节 违约金与其他补救方式的比较 725
第四节 违约金责任的成立 730
第五节 对违约金数额的调整 732
第一节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概念 739
第二十章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739
第二节 允许受害人选择请求权的必要性 741
第三节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条件 749
第二十一章 风险负担 759
第一节 风险的概念 759
第二节 风险负担与违约责任制度的关系 768
第三节 风险移转的几项标准 773
第四节 我国合同法中关于风险负担的一般原则 782
第五节 交付主义的例外情况 797
第二十二章 间接代理制度 806
第一节 间接代理的概念 806
第二节 间接代理制度设定的合理性及适用范围 811
第三节 合同法关于间接代理的规定 821
第四节 间接代理与行纪的关系 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