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研究》总序 谢晖 1
导言 1
第一篇 公权建构的行政法体系之时代误差 7
第一章 行政权的有效性与行政权力的有闲性之背反 7
1.1 行政权与行政特权 8
1.2 行政事务管理与行政对私权的介入 24
1.3 行政制裁与个体创新精神的遏制 39
第二章 法治的行政与社会自我之不和谐 46
2.1 规范行政与行政的规范 46
2.2 依法行政与造法行政 60
2.3 行政的合法性与合法的行政性 72
第三章 行政的公共秩序与个体意志的封锁 84
3.1 社会秩序的明晰性与人之个性的模糊性 84
3.2 保护公益与减少个人选择 93
3.3 维护公共秩序与缩小个人生活空间 106
4.1 行政框架的确定状态与个人权利实现的不确定性 113
第四章 行政的程序规则与个性化之张力 113
4.2 行政的程序规则与个人生活的不便性 127
4.3 行政救济与相对人经济成本的加大 137
第二篇 公权理念下的行政法学体系之理论危机 149
第五章 概念阐释的正当切入与演绎逻辑的二难进路 149
5.1 行政权界定与权利板块掩盖 150
5.2 行政法概念揭示与命题元素杜撰 160
5.3 行政法理论基础确定与行政逻辑的不当转换 172
第六章 基本制度的应然性求索与制度现实的乌托邦 182
6.1 行政法关系描述与关系属性抑制 183
6.2 行政组织法设计与主体根基割断 197
6.3 行政公职解释与人格转换的丢弃 205
第七章 运作过程的法治理想与规范逻辑的循环 211
7.1 行政行为提示与非法行政的合法性认同 211
7.2 行政制裁制度构设与行政首属规则的背反 225
7.3 行政程序思考与效率精神的遗弃 234
第八章 规制技术的探寻与目的物的实现不能 244
8.1 行政法原则选择与行政法高级背景的偏离 244
8.2 行政责任假设与权利救济悖论 259
8.3 行政监控建构与契约精神舍弃 266
第三篇 行政法私权展开之合理性证实 275
第九章 行政法中的人性 275
9.1 行政法的人性基础 275
9.2 行政法中的自我与本位 292
9.3 个人的社会决定与行政决定 301
第十章 行政法私权时代的来临 308
10.1 私权的时代合理性 308
10.2 市民社会相关机制的行政法引入 318
10.3 行政法的进步在于对个体活动空间的拓宽 329
第十一章 公共利益关系的私益准据 339
11.1 利益的个体证明 340
11.2 为私的关系不能被为公的关系取代 349
11.3 公共权力责任之私人承担 358
第十二章 行政法私权价值的回应 365
12.1 行政法对个人自我保护的肯定 365
12.2 行政法与个体能量的释放与挖掘 375
12.3 行政法中公权与私权的关系转换 384
第四篇 私权展开下的行政法体系构建 393
第十三章 私权与行政法规则系统的定在 393
13.1 行政典则的私权源流 393
13.2 行政法上的法律优先 402
13.3 私权与底界典则 410
第十四章 私权与行政法关系的超越 422
14.1 行政法关系中主体意志与行为的转换 423
14.2 行政法中权责关系的对等 440
14.3 行政主体义务的行政法关系构设 459
第十五章 私权与行政行为的无为 474
15.1 私权的行政创意 474
15.2 行政权的自我控制 498
15.3 行政执法工具的规范化 513
第十六章 行政法制度的私权感应 526
16.1 行政误导之责任 526
16.2 行政法上的行政禁止 537
16.3 行政对弱者的扶持 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