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法律本质问题的思考 1
二、法的起源 19
三、以宪政的名义干预社会观念 33
四、法治时空下的阳光政府 108
五、法律的绝对精神——解读智者黑格尔 152
六、星空下的法律——解读哲人康德 185
七、西方法律意识的生长——读史笔录 201
八、寂静中的长啸:西方中世纪的理性法思潮 255
九、自然法与理性法——为了衔接与融通 261
十、法学史上的一段“宇宙流”——法社会学 269
十一、衰落与复兴:法国法哲学追思 279
十二、内冷外热:美国人对法学史的态度 286
十三、超越的法学:存在主义论者的理念 290
十四、跨越巅峰:法史学研究的学术定位 299
十五、美国的分权理论与实践 306
十六、违宪审查权:发端于美国的贡献 317
十七、传承薪火:英美的法律教育 327
十八、将法律基本价值目标化 337
十九、政体:平面铺开的社会法治 345
二十、秩序:法律的基本价值要素 351
二十一、法理念中的正义观 364
二十二、法治:契约精神养化的法律 372
二十三、敏感的区位:法律边缘的政治组织 384
二十四、通过法律改良权力的品质 402
二十五、楔入法律中的道德要素 417
二十六、现代法律:人的参与和社会监督 422
二十七、司法:在改革中完善 428
二十八、可持续的状态——大众法律意识的一种归纳 435
二十九、法律与信仰机制——西方法文化的一种考察 442
结束语(后记) 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