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论 1
第一节 涉台法律问题的产生 1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与国民党政府“六法全书”和法统的废除 1
二、台湾地区的现行法规制度 3
三、涉台法律问题的产生 3
第二节 涉台法律事务的概念、性质、类型 6
一、概念 6
二、性质 6
三、类型 7
二、涉台法律问题及其处理在相当程度上受到两岸关系形势的影响和制约 10
一、涉台法律问题是在海峡两岸特定的历史因素和现实因素交互作用下产生的 10
第三节 涉台法律问题的特点 10
三、涉台法律问题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 11
第二章 涉台法律事务的相关规定与处理 13
第一节 涉台法律事务的相关规定 13
一、宪法 13
二、法律 14
三、行政法规与法规性文件 14
四、司法解释 15
五、部门规章 16
六、两岸协议 17
八、国际约定 18
七、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 18
第二节 处理涉台法律事务的基本原则 19
一、一个中国的原则 19
二、适用国家法律,平等保护两岸当事人正当权益的原则 20
三、促进两岸交往交流的原则 22
第三节 处理涉台法律事务的主要方式 23
一、制定涉台规范性文件的方式 23
二、两岸授权或委托民间团体事务性商谈的方式 25
三、个案变通方式 27
第一节 涉台民事法律问题 29
一、婚姻 29
第三章 涉台民事、知识产权、经贸法律问题 29
二、抚养、赡养和收养 34
三、原去台人员房产问题 36
四、继承 38
五、去台人员的债权债务、诉讼证据与时效问题 42
第二节 涉台知识产权问题 43
一、专利 43
二、商标 44
三、版权与版权交流 47
第三节 涉台经贸法律事务 50
一、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大陆投资 50
二、对台贸易管理 58
三、对台小额贸易 59
四、涉台法律(经济)纠纷的解决 61
第四章 涉台行政、刑事及其他法律问题 66
第一节 涉台行政法律事务 66
一、两岸人员往来 66
二、台湾居民就学大陆高校及参加有关资格考试 70
三、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 71
四、台胞捐赠 72
五、台胞在大陆的丧葬事宜 73
六、台胞挖掘在大陆隐(埋)藏的物品 74
七、台湾记者来大陆采访 75
八、商业演出 75
九、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76
十、两岸广告交流 77
十一、对台经济技术展览 78
十二、对台渔工劳务合作 78
十三、两岸海运、空运 80
十四、两岸邮政 83
第二节 涉台刑事法律问题 85
一、对原国民党战犯的特赦 85
二、去台人员特定历史时期的刑责处理 86
三、涉台刑事申诉案件的处理 86
四、办理涉台刑事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87
五、台刑事犯的刑罚执行 88
六、对在押台湾犯人和劳教人员的探视 89
第三节 其他相关法律问题 90
一、台湾同胞的法律地位 90
二、台湾海峡的法律地位 91
三、涉台突发事件及其处理 93
四、律师服务 96
五、公证服务 97
六、仲裁服务 98
七、涉台法律问题研究 100
第五章 两岸司法行政方面的联系与协助 101
第一节 两岸公证书的使用与查证 101
一、简要背景 101
二、《协议》主要内容与实施办法 102
第二节 两岸刑事、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联系与协助 106
一、概况 106
二、《金门协议》 110
三、劫机犯的遣返和处理 112
四、对台湾地区有关民事判决的认可 115
第六章 台湾当局有关规定及机构设置 120
第一节 有关规定 120
一、“国家统一纲领” 120
二、“宪法增修条文” 121
三、“两岸关系条例”和“港澳关系条例” 125
四、两岸人员往来与交流的专项规定 128
一、“国家统一委员会” 130
第二节 研处大陆事务的机构设置 130
二、“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131
三、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131
附录 134
(一) 134
告台湾同胞书 毛泽东 134
再告台湾同胞书 毛泽东 135
中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的设想 邓小平 137
全国人大常委会告台湾同胞书 138
向新华社记者发表的谈话 叶剑英 141
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 江泽民 142
(二) 147
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努力推进两岸关系发展——钱其琛:在纪念江泽民主席《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发表七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147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负责人发表谈话坚决反对台湾分裂势力按“两国论”“修宪” 151
(三) 153
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白皮书) 153
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 165
2000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摘录) 176
2002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摘录) 181
(四) 1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1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实施细则 188
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 192
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 195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 201
台商投资大陆统计表 204
对台湾地区贸易管理办法 205
台湾海峡两岸间航运管理办法 206
两岸间接贸易统计表 20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台湾同胞来祖国大陆探亲旅游接待办法的通知 209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210
两岸人员往来情况统计表 216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217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单》的通知 220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单 221
附件二:部分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学校名单 224
附件三:开设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预科班学校名单 226
附件四:开设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高考补习班学校名单 226
教育部、国务院台办、国务院港澳办、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227
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 227
司法部关于印发《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实施办法》的通知 230
附: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实施办法 23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 23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当地人民政权建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 234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录) 23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 236
中央人民政府处理“九七”后香港涉台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政策 239
(五) 239
中央人民政府处理“九九”后澳门涉台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政策 240
(六) 243
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在金门商谈达成有关海上遣返的协议 243
汪辜会谈共同协议 244
两会联系与会谈制度协议 245
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 246
海协关于增加寄送公证书副本种类事函 248
两岸挂号函件查询、补偿事宜协议 248
两岸商谈与对话一览表 250
海协关于确认《港台海运商谈纪要》事函(1) 254
海协关于确认《港台海运商谈纪要》事函(2) 255
中美联合公报(摘录) 257
(七) 257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258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 259
中美联合声明(摘录) 260
美国总统克林顿在台湾问题上的“三不支持”政策(1998年) 261
中日政府联合声明 2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和平友好条约 263
(八) 265
中美英三国开罗宣言 265
中美英三国波茨坦公告 266
日本投降条款(摘录) 267
联合国2758号决议文 269
(九) 269
(十) 2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摘录) 2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摘录) 27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275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277
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299
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 300
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3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 3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3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30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 3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2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26
其他 328
(一) 328
2002年9月“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条文与其现行规定对照表 328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 376
“香港澳门关系条例” 390
“香港澳门关系条例施行细则” 401
(二) 406
美国“与台湾关系法” 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