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法律不是嘲笑的对象(代序) 1
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 17
任何权力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 42
罪责越重,刑罚越重 59
任何人不因他人的不法行为受处罚 81
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 90
法律不理会琐细之事 102
没有刑罚就没有犯罪 117
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 126
不作为也是行为 138
原因的原因是结果的原因 159
幼年人无异于精神错乱者 173
无犯意则无犯人 188
不知法律不免责 207
法律不强人所难 227
紧急时无法律 241
得到承诺的行为不违法 253
受强制实施的恶行应当归责于强制者 266
因为有犯罪并为了没有犯罪而科处刑罚 275
刑罚与其严厉不如缓和 289
任何人不因同一犯罪再度受罚 305
后记 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