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德国债法改革总论 1
第一节 德国债法改革的背景 1
第二节 德国债法改革的目标 4
第三节 欧盟指令的转化及内容 5
一、欧盟指令的转化 5
二、欧盟指令的内容 6
第四节 《德国民法典》新规定的内容 15
第五节 将消费者保护法规纳入《德国民法典》 15
第六节 过渡规定 16
第二章 《德国民法典》给付障碍法的改革 17
第一节 改革需要——《德国民法典》给付障碍法的缺陷 17
一、将“给付不能”作为核心连结根据 18
二、用判例法补充现行法 19
三、合同的法定解除 22
第二节 问题的解决——《德国民法典》新给付障碍法的基本结构 23
一、将“违反义务”规定为核心连结根据 23
二、将担保权一体化到普通债法之中 24
三、以指定期间保障履行请求权的优先地位 26
四、广泛的损害赔偿规定 27
五、解除权的新规定 27
六、旧文本《德国民法典》第306条至第309条的废止 28
七、判例法的法典化 29
八、其他结构原则 31
九、新法违反义务范畴的体系 33
第三章 《德国民法典》损害赔偿法的改革 38
第一节 调整方案——《德国民法典》新损害赔偿法的结构 38
一、新文本《德国民法典》第280条第1款——核心损害赔偿规范 38
三、替代给付的损害赔偿 39
二、迟延给付的损害赔偿 39
四、自始不能情形替代给付的损害赔偿 40
五、费用偿还 41
六、代替物请求权 41
第二节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要件及法律后果 41
一、简单损害赔偿 41
二、迟延给付的损害赔偿 44
三、迟延情形替代给付的损害赔偿 44
四、不良履行情形替代给付的损害赔偿 46
五、违反保护义务情形替代给付的损害赔偿 46
六、给付不能情形替代给付的损害赔偿 47
七、无谓费用的偿还 47
第一节 绪论 48
第四章 《德国民法典》给付不能法的改革 48
第二节 真实不能 49
第三节 事实不能 52
第四节 免除给付的其他法律效果 54
一、嗣后给付障碍情形替代给付的损害赔偿 54
二、自始不能情形合同的效力 54
三、自始给付障碍情形替代给付的损害赔偿 55
四、双务合同中的对待给付 56
第五章 《德国民法典》给付迟延法的改革 59
第一节 迟延要件的变动 59
一、统一的基本构成要件 59
二、对旧法第284条第3款的修正 59
三、其他催告代用方法 60
一、迟延给付的损害赔偿 61
第二节 损害赔偿 61
三、迟延利息请求权 62
四、责任严格化 62
二、替代给付的损害赔偿 62
第六章 判例法的法典化 63
第一节 违反不涉及给付的附随义务——积极侵害债权的法典化 64
第二节 违反不涉及给付的附随义务——缔约过失的法典化 65
一、先契约债务关系 66
二、第三人责任 67
第三节 交易基础丧失的法典化 68
一、总论 68
二、构成要件 69
四、与其他法律制度的界定 71
三、法律后果 71
第四节 继续性债务关系的终止 72
一、总论 72
二、构成要件 72
三、法律后果 73
第七章 《德国民法典》解除权法的新规定 74
第一节 总论 74
第二节 关于解除权的具体问题 75
一、双务合同问题 75
二、违反义务问题 76
三、指定期间问题 76
六、违反新法第241条第2款义务时的解除问题 77
七、免除给付义务情形的解除问题 77
四、一部给付及不良给付情形的解除问题 77
五、解除权的排除问题 77
八、解除与损害赔偿的关系问题 78
九、解除的法律后果问题 78
第八章 返还性债务关系 79
第一节 概述 79
第二节 与旧法的比较 79
第三节 返还性债务关系的具体规定 81
一、返还给付及返还收益 81
二、价值补偿 81
三、价值补偿的排除 83
四、损害赔偿 84
五、收益返还及费用偿还 84
七、抵消 85
六、指定期间 85
第九章 《德国民法典》买卖法的改革 86
第一节 改革需要——《德国民法典》买卖法的缺陷 86
一、关于特别担保权与普通给付障碍法的关系 86
二、关于出卖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88
三、关于担保期间 89
四、关于买受人和出卖人的权利 90
第二节 解决方案——《德国民法典》买卖法的新规定 91
一、关于无瑕疵交付 91
二、关于买受人在标的物有瑕疵时所享有的权利——新法第437条 92
三、关于合同解除 92
四、关于减价 93
五、关于损害赔偿请求权 93
八、关于大损害赔偿与小损害赔偿 94
六、关于扩大的损害赔偿责任 94
七、关于区分瑕疵损害与瑕疵结果损害 94
九、关于解除与损害赔偿和减价之间的关系 95
十、关于无谓费用的偿还 95
十一、关于瑕疵请求权的消灭时效 95
十二、关于担保 96
十三、关于所有权保留 96
十四、关于权利买卖 97
十五、关于消费品买卖 97
第三节 相对于旧法发生的变动 97
第四节 瑕疵责任的一般规定 100
一、瑕疵责任的连结根据 100
二、物的瑕疵 101
三、权利瑕疵 104
四、土地的公用负担 105
第五节 瑕疵责任的具体规定 106
一、概述 106
二、后续履行请求权 107
三、解除 109
四、减价 114
五、损害赔偿 116
六、费用偿还 118
七、担保 118
八、权利的排除 118
九、消灭时效 120
第六节 权利买卖 121
一、消费品买卖的定义 122
第七节 消费品买卖 122
三、新法第447条不适用 123
二、新法第445条不适用 123
四、禁止订立变更性协议 124
五、举证责任倒置 125
六、担保 125
七、企业主求偿 126
第十章 《德国民法典》承揽合同法的改革 129
第一节 改革需要——《德国民法典》承揽合同法的缺陷 129
第二节 担保责任体系 130
一、责任的连结根据 130
二、责任体系 131
三、消灭时效 134
第一节 消灭时效的目的 135
第十一章 《德国民法典》消灭时效法的改革 135
第二节 改革需要——《德国民法典》消灭时效法的缺陷 136
一、期间的多样性 136
二、担保期间过短 137
三、普通消灭时效期间过长 137
四、消灭时效停止及中断的规定不尽合理 138
五、发生进一步法律分裂的危险 138
第三节 解决方案——《德国民法典》消灭时效法新规定概述 138
一、减少期间的多样性 139
二、普通消灭时效期间 139
三、短期消灭时效被废止 139
四、普通消灭时效期间的开始 139
六、特别消灭时效期间 140
五、最大期间 140
七、担保法上的特别消灭时效 141
八、消灭时效的停止及中断 141
九、消灭时效协议 142
第四节 消灭时效期间 142
一、普通消灭时效 142
二、普通消灭时效的开始 143
三、消灭时效的最大期间 144
四、特别消灭时效期间 146
五、特别消灭时效期间的开始 149
第五节 消灭时效协议 149
一、合同自由 149
二、消灭时效协议的界限 150
一、概述 151
第六节 消灭时效的停止、不完成及重新开始 151
二、消灭时效的停止 152
三、消灭时效的不完成 157
四、消灭时效的重新开始 158
第七节 消灭时效的法律后果 160
一、消灭时效的效力 160
二、消灭时效完成后的抵消及留置权 160
三、有担保请求权情形消灭时效的效力 161
四、从给付的消灭时效 161
五、“解除权的消灭时效” 162
第十二章 《德国民法典》债法关系法规的一体化 165
第一节 《德国民法典》债法关系法规概述 165
一、概述 167
第二节 一般交易条款法 167
二、内容上的变动 168
第三节 房门口交易撤回法 174
一、概述 174
二、《德国房门口交易撤回法》第2条的删除 175
三、撤回权及撤回期间 175
四、退货权 176
五、谕知义务 176
六、与其他消费者保护规定的竞合关系 176
第四节 远程销售法 177
一、概述 177
二、资讯义务 177
一、概述 178
第五节 消费者合同中的撤回权及退货权 178
三、撤回权 178
二、撤回权 179
三、退货权 182
四、撤回及退货的法律后果 183
五、结合合同 184
六、结合合同中的抗辩 186
第六节 电子交易中的义务——《欧盟电子交易指令》的转化 186
一、概述 186
二、企业主的义务 187
三、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 188
附录一 《德国债法现代化法》(全文) 189
附录二 《德国民法典》新旧文本条文对照表 277
主要参考书目 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