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总论 1
第一章 保险之意义与要素 1
第二章 保险之种类 4
第一节 以危险种类为标准之分类 4
第二节 以损失性质为标准之分类 5
第三节 以保险契约方法为标准之分类 5
第四节 以保险标的之性质为标准之分类 8
第三章 保险之组织 13
第四章 保险之经营 18
第一节 公营保险与民营保险 18
第二节 任意保险与强制保险 21
第五章 保险之利弊 23
第一节 保险之利益 23
第二节 保险之弊害 26
第二编 寿险 29
第一章 寿险之意义 29
第二章 寿险之沿革 32
第三章 寿险之效用 35
第一节 寿险对于家庭之效用 35
第二节 寿险对于个人之效用 36
第三节 寿险对于实业之效用 38
第四节寿险对于社会之效用 41
第四章 寿险之种类 43
第一节 定期寿险 45
一定期寿险之意义 45
二 定期寿险之利弊 46
三定期寿险之救济 48
第二节 终身寿险 48
一 终身寿险之意义 49
二 终身寿险之利益 49
三 终身寿险之弊害 52
第三节 限期缴费保险 52
一限期缴费保险之意义 52
二 限期缴费保险之保费 53
三 限期缴费之利弊 54
第四节 生死合险 57
一生死合险之意义 57
二 生死合险之种类 58
三 生死合险之特质 59
四 生死合险之保费 60
五 生死合险之效用 61
第五节 分期赔偿保险 63
一分期赔偿保险之意义 63
二 分期赔偿保险之种类 64
三 继续分期赔偿保险之保费 66
第六节 联合人寿保险 68
一联合人寿保险之意义 68
二 联合保险之保费 69
三 联合保险之效用 71
第七节 年金 71
一年金之意义 71
二 年金之种类 72
第五章 危险之估计 74
第一节 或然律之意义 75
第二节 平均律之意义 76
第三节 死亡表之性质 80
第四节 死亡表之解释 81
第五节 死亡表之编制 85
第六节 或然律对于死亡表之应用 88
第六章 保费之计算 89
第一节 计算保费之前提 90
第二节 一次付足纯费之计算 94
一定期保险之纯费计算 95
二 终身寿险之纯费计算 100
三 纯粹生险之纯费计算 107
四 生死合险之纯费计算 109
五 限期缴付之纯费计算 111
六 年金纯费之计算 115
(一)定期年金 116
(二)终身年金 119
(三)一定年金 121
(四)延期年金 122
第三节 分期缴纳纯费之计算 127
一年费与年金之差别 128
二 继续保费与限期保费 129
三 定期保险纯年费之计算 130
四 终身寿险纯年费之计算 133
五 限期缴纳纯年费之计算 139
六 延期年金纯年费之计算 139
七 还费保险纯年费之计算 144
第七章 寿险之准备 148
第一节 准备金之由来 148
第二节 准备金之估计 150
第八章 寿险总费之计算 154
第一节 营业费之分类 155
第二节 营业费之分配 157
第三节 营业费之计算 159
一固定法 160
二 百分法 162
三 百分递增法 164
四 变体百分法 165
五 固定与百分混合法 168
第四节 营业费之支用 170
一定期一年法 173
二 变体定期一年法 175
三 危险计算差异法 176
第九章 保费之退还 177
第一节 一部退还之理由 178
第二节 退还之方法 179
一支付现金 179
二 结存保险 180
三 减少保额 180
四 购买年金 180
第十章 保单之抵押 180
第一节 保单押款之性质 181
第二节 保单押款之利弊 182
第十一章 赢馀之分配 184
第一节 赢馀之来源 185
第二节 赢馀分配法 186
第三节 红利之效用 191
第三编 水险 195
第一章 水险之意义 195
第二章 水险之沿革 196
第一节 英国水险之沿革 197
第二节 美国水险之沿革 202
第三节 中国水险之沿革 205
第三章 水险之危险 207
第四章 水险之效用 209
第五章 水险之损失 212
第一节 实际全损 213
第二节 推定全损 213
第三节 共同海损 215
第四节特别海损 220
第五节 救助损失 226
第六章 水险之种类 228
第一节 船舶保险 228
第二节 货物保险 231
第三节 运费保险 233
第四节 利益保险 235
第七章 保单之类别 236
第八章 水险之保费 240
第九章 水险中之再保险问题 248
第四编 火险 253
第一章 火险之意义 253
第二章 火险之沿革 254
第一节 英国火险之沿革 255
第二节 美国火险之沿革 259
第三章 火险之危险 260
第四章 火险之保费 262
第一节 图表计算法 265
第二节 经验计算法 270
第三节 保费之决定 272
第五章 损失之估计 273
第一节 估计之基础 274
第二节 时间之限制 275
第三节 灾后之防备 276
第四节 估计之争执 276
第五节 损失决定法 277
第六节 评价员之推举 278
第七节 赔款之诉追 279
第六章 责任之限制 280
第一节 四分三价值之限制 281
第二节 四分三损失之限制 282
第三节 比例分担之限制 283
第四节 抵押与火险 284
第七章 火险之准备 285
第八章 火险之赢馀 290
第九章 火险之投资 291
第十章 火险之费用 293
第一节 用费之分类 295
第二节 用费之节减 299
附录 301
寿险保单之解释 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