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1
第二章 产地标示之概念 5
第一节 意义及功能 5
第一项 意义 5
第二项 功能 6
第一款 基本功能 6
第二款 衍生功能 8
第三款 小结 9
第三项 保护之必要 10
第二节 保护之发展 12
第一项 国际两大趋势 12
第二项 各国发展情况略述 15
第一款 欧陆国家 15
第二款 英国 24
第三款 欧体 25
第四款 美国 25
第五款 日本 26
第六款 我国 27
第三节 种类 28
第一项 直接与间接产地标示 28
第一款 直接产地标示 28
第二款 间接产地标示 30
第三款 直接与间接产地标示区别实益之探讨 40
第二项 来源地标示与原产地名称 41
第一款 来源地标示 41
第二款 原产地名称 42
第三款 来源地标示与原产地名称区别实益之探讨 43
第一项 自由使用原则 49
第四节 使用原则 49
第二项 真实标示原则 50
第三章 产地标示之保护要件 53
第一节 一般保护要件 53
第一项 适格之产地标示 53
第二项 不适格之产地标示 65
第一款 种类名称 66
第二款 性质陈述 70
第三款 幻想性标示 74
第四款 个别来源标示 78
第三项 意义转换 90
第四项 小结 104
第二节 特别保护要件 105
第一节 虚伪不实产地标示之禁止 107
第四章 各国有关产地标示保护之相关法规 107
第一项 民事责任 108
第一款 英国 108
第二款 美国 116
第三款 欧陆国家 124
第一目 德国 124
第二目 法国 130
第三目 瑞士 132
第四款 日本 134
第五款 我国 138
第六款 小结 144
第二项 刑事责任 145
第一款 美国 146
第二款 英国 146
第一目 德国 148
第三款 欧陆国家 148
第二目 法国 151
第三目 瑞士 152
第四款 日本 153
第五款 我国 154
第六款 小结 158
第三项 行政责任 158
第一款 伪标产地商品之挡关 159
第一目 美国 159
第二目 欧陆国家 161
第三目 日本 162
第四目 我国 163
第一目 公平交易法 164
第二款 挡关外之伪标商品产地之行政责任——以我国为主 164
第二目 商品标示法 165
第二节 独占使用之禁止——产地标示与商标法之关系 166
第一项 个别标章之注册可能性 166
第一款 美国 167
第二款 英国 171
第三款 欧陆国家 173
第一目 德国 173
第二目 法国 176
第四款 欧体 180
第五款 日本 181
第六款 我国 182
第七款 小结 185
第二项 地理名称为证明标章、团体标章注册之可能性 186
第一款 证明标章 186
第二款 团体标章 188
第三项 小结 192
第五章 滥用产地标示之特殊态样 195
第一节 商品正确产地之认定 195
第一项 主要产地之认定标准 195
第二项 「产地」地理界线之划定 205
第二节 产地标示滥用之特殊态样 207
第一项 产地标示地名淡化附加之使用 207
第二项 间接产地标示之滥用 216
第三项 双重意义之产地标示 219
第四项 授权他地制造商品产地标示之使用 223
第五项 情事变更——制造者迁离原产地 225
第六项 当地居民将产地标示滥用於劣质品 229
第七项 依附(寄生)著名之产地标示 231
第一节 外国产地标示保护之基本原则 239
第六章 产地标示之国际保护 239
第二节 与产地标示有关之国际条约 242
第一项 多边条约 242
第一款 巴黎公约 242
第二款 有关抑制不实或引人错误产地标示之马德里协定 244
第三款 里斯本协定 249
第四款 STRESA协定 255
第五款 GATT 256
第六款 WIPO模范法;保护产地标示之草约 260
第七款 欧体 262
第八款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 273
第二项 双边协定 275
第三节 结语 278
第七章 结论 279
参考文献 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