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民事主体制度理论研究 1
第一章 自然人的法律地位 3
第一节 自然人的法律人格 3
一、自然人的“人格”:一个宪法上的概念 3
二、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一种私法上的“人格” 9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3
一、民事权利能力辨析 13
(一)出生 16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取得 16
(二)胎儿利益的保护 17
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消灭 24
(一)死亡的法律效果 24
(二)死亡的判断标准及死亡证明 26
(三)同时遇难之死亡时间推定 27
第三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29
一、民事行为能力辨析 29
二、自然人行为能力的限制 38
(一)有关主要国家和地区立法概况 38
(二)我国《民法通则》有关自然人行为能力的规定之评价 47
第四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56
一、概述 56
(一)“法国式”失踪宣告制度 56
(二)“德国式”宣告死亡制度 58
二、宣告失踪 62
(一)宣告失踪的条件 63
(二)宣告失踪的效果 65
(三)失踪宣告的撤销 66
(一)宣告死亡的意义和效果 67
三、宣告死亡 67
(二)宣告死亡的条件 74
(三)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的法律效果 84
第五节 自然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 96
一、概述 96
二、一般人格权 101
(一)一般人格权的性质及其特征 101
(二)一般人格权之标的 108
(三)法人之有无一般人格权 109
(一)生命权 112
三、具体人格权 112
(二)身体权 113
(三)健康权 115
(四)姓名权 116
(五)肖像权 118
(六)名誉权 119
(七)隐私权 120
四、人格权之保护 124
(一)除去及防止侵害请求权 124
一、自然人住所的确定 125
(二)损害赔偿请求权 125
第六节 住所 125
二、自然人住所的分类 129
第七节 附录:论人格权的本质——兼评我国民法草案关 130
一、“人格”:私法上的概念抑或公法上的概念 131
二、“人格权”:民事权利抑或宪法上的权利 136
三、人格权的私权化与人格权向宪法权利的回归 141
四、法人有无“人格权” 148
一、团体人格的法律基础 150
第一节 概述 150
第二章 团体人格的理论与实践 150
(一)实体性契机 151
(二)价值性契机 153
(三)技术性契机 155
二、法人的本质 156
(一)法人拟制说 156
(二)法人否认说 158
(三)法人实在说 160
(一)公法人与私法人 162
第二节 法人的分类 162
一、传统民法对法人的分类 162
(二)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165
(三)公益法人与营利法人 167
(四)本国法人与外国法人 169
二、我国《民法通则》对法人的分类及其评价 171
(一)我国《民法通则》对法人所作的分类 171
(二)对我国《民法通则》之法人分类的评价 172
(三)立法模式选择 175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辨析 183
第三节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83
二、法人得享有的具体权利的范围 185
(一)关于“法人得享有的权利范围受法人性质的限制” 186
(二)关于“法人得享有的权利范围受法规的限制” 187
(三)法人得享有的权利范围受法人目的的限制 188
第四节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196
一、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96
二、法人的责任能力 198
(一)概说 198
(二)法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200
(三)法人承担其侵权责任的方式 207
第五节 法人的设立 210
一、法人设立之立法模式 210
(一)德国模式 213
(二)瑞士模式 213
(三)日本模式 214
(四)我国台湾地区模式 215
二、我国现行法上法人的设立方式 215
(三)准则设立 216
(一)特许设立 216
(二)行政许可设立 216
三、法人成立的条件 217
四、法人的登记 219
(一)法人设立登记 219
(二)法人变更登记 220
(三)法人注销登记 220
五、法人的住所 220
(一)法人的意思机关(权力机关) 221
一、法人机关及其构成 221
第六节 法人的机关 221
(二)法人的执行机关(代表机关) 223
二、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之地位 223
(一)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特点 224
(二)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限 225
第七节 法人的消灭 227
一、法人的解散 227
(四)宣告破产 228
(三)法人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发生 228
(一)法人因违反法律而被强制解散 228
(二)法人的目的事业完成或无法完成 228
(五)社团法人之社员大会决议解散 229
(六)社团法人之社员低于法定人数 229
二、清算 230
第八节 非法人团体 231
一、概说 231
二、我国非法人团体的法律地位 235
第二部分 中国民法典总则之民事主体制度草案建议稿( 241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 243
第一章 权利主体——自然人 243
第二节 民事行为能力 244
第三节 宣告失踪 246
第四节 宣告死亡 247
第五节 自然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 250
第六节 住所 252
第二章 权利主体——法人 253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53
第二节 法人的设立 254
第三节 法人的机关 256
第四节 法人的变更 257
第五节 法人的解散与清算 257
第六节 非法人团体 259
第三部分 立法说明及理由 261
第一章 权利主体——自然人 263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 265
第二节 民事行为能力 278
第三节 宣告失踪 305
第四节 宣告死亡 320
第五节 自然人人格权的法律保护 355
第六节 住所 378
第二章 权利主体——法人 386
第一节 一般规定 389
第二节 法人的设立 411
第三节 法人的机关 421
第四节 法人的变更 431
第五节 法人的解散与清算 433
第六节 非法人团体 448
附录:本书直接引用的参考书目 456
后记 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