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1
背叛国家罪 1
分裂国家罪 2
煽动分裂国家罪 4
武装叛乱、暴乱罪 5
颠覆国家政权罪 7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8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10
投敌叛变罪 11
叛逃罪 12
间谍罪 14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16
资敌罪 18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20
放火罪 20
决水罪 21
爆炸罪 22
投放危险物质罪 23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5
失火罪 26
过失决水罪 27
过失爆炸罪 28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29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30
破坏交通工具罪 31
破坏交通设施罪 33
破坏电力设备罪 34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35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37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38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39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40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41
资助恐怖活动罪 42
劫持航空器罪 43
劫持船只、汽车罪 45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46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47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48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49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52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53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55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57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59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60
丢失枪支不报罪 63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64
重大飞行事故罪 66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67
交通肇事罪 69
重大责任事故罪 71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73
危险物品肇事罪 74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76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77
消防责任事故罪 78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80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80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80
生产、销售假药罪 83
生产、销售劣药罪 85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86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89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91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94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96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98
第二节 走私罪 99
走私武器、弹药罪 99
走私核材料罪 102
走私假币罪 103
走私文物罪 105
走私贵重金属罪 106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108
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110
走私淫秽物品罪 111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113
走私固体废物罪 116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119
虚报注册资本罪 119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121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123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125
妨害清算罪 126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128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130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132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133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135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136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138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140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142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144
伪造货币罪 144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146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147
持有、使用假币罪 149
变造货币罪 150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151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154
高利转贷罪 155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57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158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160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162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163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165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168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170
操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171
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173
违法发放贷款罪 175
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 177
非法出具金融票据证罪 178
对违法票居承兑、付款、保证罪 180
逃汇罪 182
骗购外汇罪 184
洗钱罪 187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189
集资诈骗罪 189
贷款诈骗罪 191
票据诈骗罪 193
金融凭证诈骗罪 196
信用证诈骗罪 197
信用卡诈骗罪 199
有价证券诈骗罪 201
保险诈骗罪 202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205
偷税罪 205
抗税罪 209
逃避追缴欠税罪 210
骗取出口退税罪 212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215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18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21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22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224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225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227
非法出售发票罪 228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229
假冒注册商标罪 229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231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232
假冒专利罪 234
侵犯著作权罪 235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238
侵犯商业秘密罪 239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241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241
虚假广告罪 243
串通投标罪 244
合同诈骗罪 246
非法经营罪 248
强迫交易罪 254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255
倒卖车票、船票罪 257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258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260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262
逃避商检罪 263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266
故意杀人罪 266
过失致人死亡罪 267
故意伤害罪 268
过失致人重伤罪 269
强奸罪 270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272
猥亵儿童罪 273
非法拘禁罪 274
绑架罪 276
拐卖妇女、儿童罪 277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280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281
诬告陷害罪 282
强迫职工劳动罪 284
非法搜查罪 285
非法侵入住宅罪 287
侮辱罪 288
诽谤罪 289
刑讯逼供罪 290
暴力取证罪 292
虐待被监管人罪 293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295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296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298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299
侵犯通信自由罪 300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302
报复陷害罪 303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305
破坏选举罪 306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308
重婚罪 309
破坏军婚罪 310
虐待罪 311
遗弃罪 313
拐骗儿童罪 314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316
推动罪 316
盗窃罪 318
诈骗罪 322
抢夺罪 323
聚众哄抢罪 325
侵占罪 327
职务侵占罪 328
挪有资金罪 330
挪用特定款物罪 332
设施勒索罪 334
故意毁坏财物罪 335
破坏生产经营罪 336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338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338
妨害公务罪 338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340
招摇撞骗罪 341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342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344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345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346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347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349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350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352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353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354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355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357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358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360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361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362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363
聚众斗殴罪 365
寻衅滋事罪 366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368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370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371
传授犯罪方法罪 373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374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376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377
侮辱国旗、国徽罪 379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380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384
聚众淫乱罪 386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387
盗窃、侮辱尸体罪 388
财博罪 389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390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392
伪证罪 392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393
妨害作证罪 395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396
打击报复证人罪 397
扰乱法庭秩序罪 398
窝藏、包庇罪 399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401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 402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403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405
破坏监管秩序罪 406
脱逃罪 408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408
组织越狱罪 410
暴动越狱罪 411
聚众持械劫狱罪 412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413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413
骗取出境证件罪 415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416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417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418
偷越国(边)境罪 420
破坏界碑、界桩罪 421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422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423
故意损毁文物罪 423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425
过失损毁文物罪 426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427
倒卖文物罪 429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430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431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433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434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435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436
妨害传染防治罪 436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438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440
非法组织卖血罪 442
强迫卖血罪 443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444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445
医疗事故罪 446
非法行医罪 448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449
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451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452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452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454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455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457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459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461
非法狩猎罪 463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465
非法采矿罪 467
破坏性采矿罪 468
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 469
盗伐林木罪 471
滥伐林木罪 473
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475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477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477
非法持有毒品罪 481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483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484
走私制毒物品罪 486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488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489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491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492
强迫他人吸毒罪 493
容留他人吸毒罪 494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495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497
组织卖淫罪 497
强迫卖淫罪 498
协助组织卖淫罪 500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501
引诱幼女卖淫罪 502
传播性病罪 503
嫖宿幼女罪 505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506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506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508
传播淫秽物品罪 509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511
组织淫秽表演罪 512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514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514
阻碍军事行动罪 515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516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517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519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520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521
冒充军人招遥撞骗罪 523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524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525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526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527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529
非法生产、买卖军事标志罪 531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532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533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535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536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537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538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539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541
贪污罪 541
挪用公款罪 546
受贿罪 550
单位受贿罪 554
行贿罪 556
对单位行贿罪 558
介绍贿赂罪 560
单位行贿罪 562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563
隐瞒境外存款罪 565
私分国有资产罪 566
私分罚没财物罪 568
第九章 渎职罪 570
滥用职权罪 570
玩忽职守罪 572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574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577
徇私枉法罪 578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581
私放在押人员罪 582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584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586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589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590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593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594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595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597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598
环境监管失职罪 600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602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604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606
放纵走私罪 608
商检徇私舞弊罪 610
商检失职罪 611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613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614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615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617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619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620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622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623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624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626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628
战时违抗命令罪 628
隐瞒、谎报军情罪 629
拒传、假传军令罪 630
投降罪 632
战时临阵脱逃罪 633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634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636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637
违令作战消极罪 638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640
军人叛逃罪 641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643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644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645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646
战时造谣惑众罪 648
战时自伤罪 649
逃离部队罪 650
武器装备肇事罪 651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653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654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655
遗弃武器装备罪 656
遗失武器装备罪 657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658
虐待部属罪 660
遗弃伤病军人罪 661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662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663
私放俘虏罪 665
虐待俘虏罪 666
附录: 6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66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6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6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 6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 696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698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