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说 1
第一节 土地法的税制 3
第二节 现行法的税制 5
第三节 土地税法的演变 8
第四节 名词解释 10
第二章 地价税 19
第一节 适用法律 21
第二节 课税土地 22
第三节 课税时机 27
第四节 课税机关 28
第五节 纳税义务人 30
第六节 课税标准 33
第七节 课税税率 34
第八节 减轻税率 41
第九节 减免课税 53
壹、减免标准 54
贰、减免程序 57
叁、检查考核 60
肆、行政解释补充 62
第十节 罚则与限制 62
第十一节 课税实务 65
第三章 空地税 69
第二节 课税土地 71
第一节 适用法律 71
第三节 课税时机 74
第四节 课税税率 79
第四章 荒地税 81
第一节 适用法律 83
第二节 课税土地 83
第三节 课税时机 85
第四节 课税税率 86
第五节 附录法规 87
一、废耕农地限期复耕实施要点 87
二、农地废耕及其复耕认定标准 91
第五章 不在地主税 93
第二节 课税土地 95
第一节 适用法律 95
第三节 课税时机 108
第四节 课税税率 110
第六章 田赋 111
第一节 适用法律 113
第二节 名词定义 113
第三节 课税土地 115
第四节 课税时机 118
第五节 课税机关 119
第六节 纳税义务人 121
第七节 折徵代金 122
第八节 课税税率 127
第十节 罚则与限制 129
第九节 减免课税 129
第十一节 附录「勘报灾款条例」 132
第七章 工程受益费 135
第一节 适用法律 137
第二节 课徵范围 137
第三节 课徵时机 144
第四节 课徵机关 149
第五节 纳税义务人 152
第六节 课徵标准 155
第七节 免徵及缓徵 163
壹、免徵范围 163
贰、?徵范围 164
第八节 行政救济 165
第九节 罚则 167
第八章 房屋税 169
第一节 适用法律 171
第二节 课税范围 172
第三节 课税时机 173
第四节 课税机关 175
第五节 纳税义务人 176
第六节 课税标准 178
第七节 课税税率 187
第八节 停止课税 191
第九节 减免课税 191
第十节 行政救济 193
第十一节 罚则 194
第十二节 附录法规 196
甲、不动产评价委员会组织规程 196
乙、不动产评价实施办法 198
丙、台北市房屋税徵收细则 199
丁、台湾省各县(市)不动评价委员会组织规程 202
戊、台湾省各县(市)不动产评价实施办法 204
第九章 契税 207
第一节 适用法律 209
第二节 课税范围 209
第三节 课税时机 211
第四节 课税机关 212
壹、监证 213
第五节 监证与公证 213
贰、公证 219
第六节 纳税义务人 223
第七节 课税标准 227
第八节 课税税率 228
第九节 减免课税 230
第十节 行政救济 233
第十一节 罚则 234
第十二节 申报实务 236
第十章 土地增值税 241
第一节 适用法律 243
第二节 课税范围 244
第三节 课税时机 245
第五节 纳税义务人 247
第四节 课税机关 247
第六节 课税标准 248
第七节 课税税率 253
第八节 自用住宅税率 257
第九节 加减徵税 261
壹、加徵增值税 261
贰、减徵增值税 263
叁、台北市空地及荒地移转加减徵土地增值税查定审核作业程序 265
第十节 免税与退税 268
壹、免税 268
贰、退税 270
壹、抵缴土地增值税 273
第十一节 抵缴与补助 273
贰、补助土地增值税 276
第十二节 代缴与代扣 285
壹、代缴土地增值税 285
贰、代扣土地增值税 286
第十三节 土地增值税之用途 286
第十四节 移转现值申报 291
壹、公告现值 291
贰、申报现值之限制 292
叁、土地所有权移转或设定典权申报现值作业要点 293
肆、土地现值(土地增值税)申报书填写说明 296
伍、土地现值申报书填写范例 301
第十一章 赠与税 305
第一节 适用法律 307
第二节 课税范围 307
第三节 课税机关 311
第四节 纳税义务人 312
第五节 课税时机 313
第六节 课税标准 315
第七节 扣除额与免税额 317
壹、扣除额 317
贰、免税额 318
第八节 课税税率 319
第九节 扣抵额与减除额 320
第十节 不计入赠与总额 321
贰、减除额 321
壹、扣除额 321
第十一节 产权移转限制 323
第十二节 实物抵缴 324
第十三节 行政救济 327
第十四节 奖惩 328
第十五节 申报实务 331
第十二章 遗产税 347
第一节 ?用法律 349
第二节 课税范围 349
第三节 课税机关 352
第四节 纳税义务人 353
第五节 课税时机 354
第六节 课税标准 357
第七节 扣除额与免税额 359
壹、扣除额 359
贰、免除额 364
第八节 课税税率 364
第九节 扣除额 366
第十节 不计入遗产总额 367
第十一节 产权移转限制 369
第十二节 实物抵缴 371
第十三节 行政救济 376
第十四节 奖惩 377
第十五节 申报实务 381
第十六节 附录「处理死亡之绝户土地税捐、地政、户政机关联系要点」 398
附录:土地税法规条文 399
土地法(第四编 土地税) 401
土地法施行法(第四编 土地税) 411
土地税法 412
土地税法施行细则 429
平均地权条例 447
平均地权条例施行细则 467
土地税减免规则 493
增缴地价税抵缴土地增值税办法 505
土地所有权移转或设定典权申报现值作业要点 509
欠缴地价税土地申请分单缴纳处理要点 513
勘报灾款条例 515
台北市私有空地限期使用期满加征空地税注意事项 519
无法徵起欠税准予暂行报结项目 521
台湾地区平均地权土地债券发行条例 523
台湾省实施平均地权基金设置及管理运用办法 525
台北市实施平均地权基金设置管理办法 529
地价调查估计规则 531
房屋税条例 539
台湾省各县市房屋税徵收细则 547
台北市房屋税徵收细则 551
台湾省加强房屋税稽征业务注意事项 555
不动产评价实施办法 559
不动产评价委员会组织规程 561
契税条例 563
台湾省加强契税稽征业务实施要点 569
工程受益费徵收条例 573
工程受益费徵收条例施行细则 579
台北市道路工程受益费徵收费率标准 603
台北市工程受益费特殊案件分期缴纳标准表 605
遗产及赠与税法 607
遗产及赠与税法施行细则 629
遗产税未依限办理申报迳行调查核定实施要点 643
华侨回国投资其经审定之投资额课征遗产税优特办法 651
遗产土地及房屋抵缴遗产税款应行注意事项 653
办理土地或建筑改良物继承登记注意事项 657
印花税法 661
印花税法施行细则 671
印花税汇总缴纳办法 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