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第一编 货物运送 10
第一章 铁路运输的计划制度 10
第一节 第一类和第二类货物的计划工作 10
第二节 铁路及货主在完成国家运输计划方面的法律关系 15
第三节 运输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单据 18
第四节 铁路及货主对於未完成运输计划应负的责任 21
第二章 铁路货物运送契约 35
第一节 铁路货物运送契约的定义及法律上的性质 35
第二节 运送契约的方式。货物运单及有关货物运送的其他票据 39
第三节 货物运单的内容及其所载事项在法律上的意义 43
第四节 运送契约的签订 48
第三章 按照货物运送契约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50
第一节 按照货物的包装状态及货物的性质托运和承运货物 50
第二节 货物重量的确定方法 53
第三节 装卸货物的责任。发货人自行装车和施封在法律上的意义 57
第四节 如期运到货物的义务 64
第五节 按照货物运送契约双方的权利及义务。运费及杂费 68
第六节 运送契约的变更 72
第四章 运送契约的履行 79
第一节 履行契约的地点,货物交付的准备手续 79
第二节 货物的交付和接收。货物交付的证据 81
第三节 货物接收及交付逾期的後果。未请领货物及无票据货物的处理 92
第五章 货物运送契约上的责任 101
第一节 运送契约上铁路的特别责任 101
第二节 构成铁路物质责任根据的一些情形 106
第三节 免除铁路对货物灭失或损坏责任的根据 110
第四节 铁路对於货物的灭失或损坏应负责任的范围 141
第五节 铁路对货物运到逾期的责任 148
第六节 货主对不合理利用车辆的责任 151
第六章 旅客运送及行李运送契约 156
第一节 旅客及随身携带物品的运送办法 156
第二编 旅客运送 156
第二节 行李运送契约 162
第三节 客运速度的货物运送契约 168
第三编 按铁路运送契约提出赔偿要求及诉讼的办法 171
第七章 记录、赔偿要求及诉讼 171
第一节 铁路运送记录编制规则 171
第二节 货主对铁路提出赔偿要求的办法 178
第三节 提出赔偿要求和诉讼的权利 183
第四节 赔偿要求提出及审查的程序 193
第五节 赔偿要求和诉讼提出的时效 197
第六节 诉讼的提起。法院的管辖范围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