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第一章航运行政法规概述 1
第一节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常识 1
第二节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法规体系的构成 4
第三节水上安全监督行政处罚规定 5
第二章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0
第三章船员职务 38
第一节船长、驾驶员职务规则 38
第二节驾驶员工作职责 48
第三节 内河船舶安全规章制度 56
第四节 内河船舶驾驶员值班规则(摘录) 61
第四章船舶管理 66
第一节船舶检验 66
第二节船舶登记 75
第三节船舶签证管理 79
第四节船舶安全检查 83
第五节船舶最低安全配员 87
第六节航行日志记载 90
第七节船舶升挂国旗的规定 93
第五章船员管理 95
第一节 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 95
第二节船员服务簿 102
第六章危险货物运输管理 107
第一节危险货物分类 107
第二节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和标志 109
第三节危险货物托运 111
第四节危险货物承运 113
第五节危险货物装卸 116
第六节储存和交付 118
第七节应急措施 119
第八节 长江干线船舶散装运输液体危险化学品、 120
液化气安全管理 120
第九节油船安全生产管理 123
第一节概述 127
第七章 内河船舶防污染管理 127
第二节船舶防污文书 130
第三节防污结构与设备 136
第四节排放控制 139
第五节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146
第六节污染事故的损害赔偿 148
第七节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152
第八章船舶航行、停泊、作业有关规定 160
第一节概述 160
第二节大桥水域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161
第三节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63
第四节三峡工程二期通航管理办法(试行)简介 166
第五节长江上游南津关至羊角滩控制河段安全 173
管理规定 173
第六节上海港水上安全监督管理规则 181
第七节客渡船、火车渡船管理规定 185
第一节 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192
第九章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及统计 192
第二节船舶交通事故统计 195
第十章 内河船舶交通管理系统 203
第一节 VTS运行管理规定 203
第二节 长江干线南京至浏河口段船舶交通 211
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11
第十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及 217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简介 217
第一节 总则 217
第二节船舶 219
第三节船员 222
第四节船舶碰撞 222
第五节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223
第六节时效 226
第七节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性 228
第八节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 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