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论 1
第一节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概述 1
一、我国制定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必要性 1
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意义 7
第二节 海事与海商纠纷 10
一、海事与海商 10
二、海事海商纠纷 12
一、英、美、德等海事案件的受理 21
第三节 海事案件的受理 21
二、我国海事法院及其受案范围 29
三、海上企业破产案件的受理 40
第四节 海事诉讼 53
一、海事诉讼 53
二、海事诉讼所适用的法律 53
第二章 管辖 56
第一节 管辖的确定及其种类 56
一、管辖及确定管辖的原则 56
二、管辖的种类 57
一、涉外海事诉讼管辖及其特点 67
第二节 涉外海事诉讼管辖 67
二、涉外海事诉讼管辖的冲突及其解决 68
第三节 海事诉讼具体管辖 69
一、海事诉讼具体管辖 69
二、几个特殊问题 84
第一节 一般规定 93
一、海事请求保全概述 93
第三章 海事请求保全 93
二、海事请求保全与玛瑞华禁令 103
三、海事请求保全与对物诉讼 108
四、海事请求保全程序一般 125
第二节 船舶的扣押与拍卖 139
一、船舶的扣押 139
二、船舶的拍卖 240
三、执行程序中拍卖被扣押船舶清偿债务 274
第三节 船载货物的扣押与拍卖 276
一、扣押船载货物概述 276
二、扣押船载货物与货物留置权 278
三、扣押船载货物的条件 280
四、扣押船载货物的情形 285
五、扣押船载货物的数量 287
六、扣押船载货物的程序 289
七、扣押船载货物与诉讼 292
八、强制拍卖船载货物 293
第四节扣押和拍卖与海事请求有关的船用燃油、船用物料 298
一、扣燃油 298
九、执行程序中拍卖被扣押船载货物 298
二、扣船用物料 301
三、拍卖船用燃油 301
四、拍卖船用物料 301
五、执行程序中拍卖被扣押船用燃油、船用物料 301
第四章 海事强制令 302
第一节 概述 302
一、概念 302
二、理论依据 304
一、海事强制令与财产保全 306
第二节 海事强制令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306
二、海事强制令与先予执行 307
第三节 程序 314
一、申请人向海事法院提出申请 314
二、申请人提供担保 315
三、海事法院进行审查 315
四、海事法院作出裁定 315
五、执行海事强制令 315
七、海事强制令与诉讼 316
六、复议和异议 316
八、海事强制令费用及其承担 317
第五章 海事证据保全 318
第一节 海事证据保全概述 318
一、证据保全及其必要性 318
二、特点 321
三、条件 322
第二节 海事证据保全程序 323
二、种类 329
一、概念 329
第一节 概论 329
第六章 海事担保 329
三、程序 331
第二节 海事请求保全担保 334
一、扣船中的担保 334
二、卖船中的担保 351
三、扣货中的担保 352
第四节 海事证据保全担保 354
二、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354
一、申请人提供担保 354
第三节 海事强制令担保 354
四、卖货中的担保 354
第五节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和先予执行所涉及的担保 355
一、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担保 355
二、先予执行担保 356
第七章 送达 358
第一节 概述 358
第二节 具体送达 359
一、国外民事诉讼有关制度 364
第八章 审判程序 364
第一节 概述 364
二、中国民事诉讼改革 373
三、有关国家海事诉讼 380
四、中国海事审判中尚需解决的几个一般性问题 387
第二节 审理船舶碰撞案件的规定 391
一、船舶碰撞案件举证的问题及解决 391
二、审理期限 399
一、共同海损及其理算 400
第三节 审理共同海损案件的规定 400
三、关于船舶碰撞海事诉讼与刑事诉讼 400
二、共同海损案件证据特点 402
三、共同海损诉讼 402
四、关于共同海损担保 406
第四节 海上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的规定 407
一、保险人代位 407
二、油污损害代位 415
三、关于在我国建立受害人诉责任保险人的制度 417
一、简易程序 419
第五节 简易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及特别程序 419
二、督促程序 420
三、公示催告程序 421
四、特别程序 422
第九章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 423
第一节 概述 423
一、概念和发展 423
二、我国有关制度 430
一、申请、管辖、审查与受理 432
第二节 具体程序 432
二、法院的通知和公告 437
三、异议或登记债权 439
四、责任限制基金的提供 440
五、其他程序的中止 441
六、有关海事纠纷案件的管辖 443
七、债权清偿 445
第十章 债权登记与受偿 446
第一节 种类 446
一、债权登记 447
第二节 程序 447
三、债权受偿 450
二、组织债权人会议 450
第三节 拍卖船舶的债权登记与受偿 451
一、债权登记 451
二、审查债权 455
三、债权受偿 457
第四节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后债权登记与受偿 461
一、登记债权、审查或审理债权 461
三、两个问题 464
二、债权清偿 464
第十一章 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 466
第一节 船舶优先权及其行使 466
一、船舶优先权概念 466
二、船舶优先权的行使方式 467
三、船舶优先权的消灭 468
第二节 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 473
参考书目 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