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第一编 总 则 1
一、司法保护 1
二、诉讼费用保证金的免除 9
三、诉讼费用的预付(支付) 13
四、诉讼费用的减免(法律援助) 15
五、法人 24
六、司法协助的联系途径 29
七、司法协助的范围 37
八、司法协助的拒绝 48
九、司法协助适用的法律 55
十、司法协助的费用(特殊情况下的收费) 62
十一、文字 71
十二、对证人、鉴定人和被害人的保护 78
十三、证人、鉴定人和被害人费用的补偿 90
十四、外交或领事机关的职能 97
第二编 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 104
一、“民事”的定义 104
二、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的范围 107
三、送达文书 112
1.送达文书的一般规定 112
2.送达请求的提出及所附的文件 113
3.送达请求的执行 123
4.通知送达执行情况 134
四、调查取证 140
1.调查取证请求书 140
2.调查取证请求的执行 150
3.作证的拒绝 162
4.通知调查取证的时间和地点 163
5.通知调查取证执行结果 166
6.调查取证程序的效力 170
1.民事裁决的范围 171
五、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171
2.承认与执行请求的提出及所附的文件 179
3.主管法院 191
4.承认与执行裁决的条件 191
5.拒绝承认与执行裁决的情形 193
6.确定管辖权的标准 204
7.承认与执行裁决的程序 208
8.承认与执行的费用 213
9.承认与执行裁决的效力 213
10.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217
一、刑事的定义 223
第三编刑事司法协助 223
二、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 224
三、刑事司法协助的拒绝 230
四、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的内容 237
五、刑事诉讼文书的送达 245
六、调查取证 250
1.调查取证请求的执行 250
2.查找和辨认有关人员 254
3.请求方人员的参与 255
4.作证的拒绝 255
5.证据的提供 257
6.证据的归还 259
7.保密和证据使用的限制 260
8.搜查和扣押 262
七、证人和鉴定人出庭 262
八、在押人员作证 265
九、赃款赃物的移交 268
十、刑事诉讼的转移 274
十一、刑事诉讼结果的通报 275
十二、犯罪记录的提供 279
一、交换法律情报 282
第四编其他规定 282
二、户籍文件和其它文件的送交 287
三、物品的出口和资金的转移 291
四、证明法律的方式 293
五、认证的免除 293
六、文书的证明效力 299
七、与其它条约的关系 301
八、争议的解决 302
第五编最后条款 307
一、补充和修改 307
二、批准和生效 308
三、终止 313
附录: 322
1.我国与外国签订的司法协助条约一览表 3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关于民事司法协助的协 324
定》所附的“送达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请求书”、“送达回证”、“调查取证请求书” 324
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所附的“送达请求书”、“送达回证”、“请求书” 332
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关于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所附的“送达文书请求书”、“送达证明书” 335
5.《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关于民事、商事司法协助的条约》所附的“调查取证请求书” 340
6.《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 341
约》及其所附的“请求书”、“证明书”、“被送达文书概要” 341
7.《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 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