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建师范大学有权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 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研办[1998]1号) 2
三、《福建师范大学关于修订(制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5
四、福建师范大学关于修订(制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编号的说明 7
五、福建师范大学各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8
1、政治经济学 8
2、产业经济学 10
3、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 12
4、社会学 16
5、教育学原理 20
6、教育史 23
7、比较教育学 30
8、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33
9、体育教育训练学 44
10、文艺学 60
11、汉语言文字学 98
12、中国古代文学 139
13、中国现当代文学 165
14、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文系) 193
15、英语语言文学 203
16、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外语学院) 212
17、音乐学 218
18、美术学 220
19、宗教学 222
20、专门史 234
21、中国古代史 246
22、中国近现代史 258